分权的美意

 

 

 

文/苏小和

 

 

 

那些不认识上帝的国度,那些拒绝分权的地区,他们的幸福指数如此稀薄……

在很多细小的公共事件上,隐含着挥之不去的分权命题。比如一场大雨就能将一座城市的下水道建设逼进人们的视野。有较真的人曝出一个事实,为数不少的马路建设者在井盖和井盖下的城市下水道工程大肆造假,井盖只是一个假象,下面没有下水道,很多井盖也许只是一个面子,一个摆设。

这听上去有些荒诞,但沿着分权的命题,却很好解释。下水道建设是一份醒目的利益,政府囊括了与利益有关的所有权力,包括项目、资本、设计、修建、监督、验收,甚至包括与此相关的信息披露。一切的荒诞,一切的匪夷所思,都是从这里开始。

   

 

分权的原则

 

如何陈述分权的美意,显然意义极为重要。关于这个世界的分权原则,圣经《创世记》曾10次提到一个著名的秩序原则——“各从其类”。在新约《马太福音》(22:21)中,耶稣更是石破天惊地说出:“……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在文献的意义上,这当然是人类知识谱系中关于社会分权最早的陈述。上帝以如此坚定的语词,向世界颁布了道和命令。许多年之后,人们因为这样的命令得益处,政教分离被看成是一个文明的国家和地区首先必须要遵守的原则。分权,是建立在私权利被清楚界定基础上的秩序。当每个人的私权利得到确立,市场意义上的分工和社会意义上的分权,便有了逻辑的起点。

熟悉古典经济学框架的读书人必定知道一个事实,亚当斯密在他那本著名的《国富论》中,开篇就围绕分工命题展开,他坚定地指出,只有充足的分工才能引导出真正的自由生产与交换,只有真正的自由生产和自由交换,才能引导出真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无论如何,必须指出一个事实,亚当斯密是上帝的选民,他一辈子都拥有与上帝同在的信仰生活。古典经济学伟大的分工原则由亚当斯密发现,这不能不说,是上帝的美意。整个欧洲,包括北美的自由市场经济框架,几乎就是在斯密的学术框架下发生和发展的,200多年之后,自由分工成为古典经济学最为核心的学术命题,也成为这个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坚守的市场原则。

   

 

分权的意识

 

另外一个需要提到的人物是孟德斯鸠。谈到分权,他是这么说的:“当立法权和执法权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或者被同一个机构掌握,自由就不复存在了。”孟德斯鸠是西方学界最早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定义为专制的学者。

早年,他并不相信上帝掌管世界,但去世之前,他终于相信上帝的无所不在,相信人的渺小,相信人的所有理性建设都是在上帝的范围之内,人不能超越上帝。在这样的意义上,孟德斯鸠著名的作品《论法的精神》,就是一部建立在对上帝的敬畏基础之上的伟大著作。

正是这种思维方式,启发后来者继续思索法律层面的分权体系。比如,约翰·亚当斯就说:“一个拥有政府全部权力的单一议会,将根据其自身的利益制定专制的法律,并按照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裁决争议。”这句话几乎成为后来所有专制制度运行的基本现状。所以,人们对分权不清晰的专制制度的警惕可谓前所未有。

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专门分析了宪法中分权条款的正当性,“法治政府而非人治政府的必要条件,就是合理的分权,当立法、行政和司法权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是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封的还是选举的,都可以公正地判断,这就是暴政”。

分权的意义如此重要,没有丝毫可以商榷的余地。分权,就是法治;不分权,就是专制,就是独裁。所有的文明架构,都在这个价值观的基础上展开,无论是国家运转,还是社会管理,无论是群体叙事,还是个人建设,分权意识都是至关重要的前提。

   

 

最大的问题

 

这样的逻辑秩序,人们是能够用理性来呈现的。比如,国家运转层面如果实现了分权结构,制度就拥有了合理的制衡机制;社会如果具备了分权意识,公共秩序就拥有了多样性;群体叙事如果建立了分权框架,人群与人群之间就拥有了和解与宽容的可能性。再比如,个人建设,当一个人建立了对绝对权力的警惕,一方面这个人将不再是被人随意奴役的对象;另一方面,这个人也不太可能放大自己,将自己异化成一个政治或者经济偶像。

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建构起个体的人对绝对权力的警惕。人类的社会秩序是一个有限的秩序,没有权力的相对集中,没有政府,就会出现一种个体主义的灾难,人类社会将变成丛林。但政府一旦出现,权力一旦集中,则又会出现专制和独裁。

思想史的演进告诉我们,人类的理性精神并不具有这样的建构能力,因此必须要有上帝的参与,这就是信仰参与我们的生活,超验的梦想照进我们的现实。

关于不分权的危害性,人们的陈述可谓惊悚!比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这些年高调反对腐败,不可谓声音不响亮,但收效甚微,权力不受到制约,谁都会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问题不是出在人的所谓贪婪原罪,而是出在制度性的分权不够。在一个分权体系没有建立的制度背景下,人的邪恶本性会被放大到极致。毛泽东当年集所有公权力于一身,其结果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力不被稀释,他为了让自己的权力有效传承,几乎要将其当年的朋党与战友全部干掉。如果公权力得不到合理分散,毛泽东肯定不是最后一个独裁者。事实上,在毛之前,中国的一部历史,站在权力交替的角度看,就是一部为了权力杀戮的历史。兄弟相残,父子反目,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不被分散的权力。

这才是中国历史和中国当下最大的问题。

   

 

分权的美好

 

没有分权,政府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市场系统,与民争利,与企业争利,其结果是政府在公共事务方面不作为,在企业发展方面严重僭越。

没有分权,政府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司法系统,用行政的力量干预司法,其结果是司法不独立,社会公平彻底溃败。一个社会的溃败竟会从司法的溃败开始。

没有分权,政府就会理所当然地闯进教育、文化和艺术系统,用政府的力量消解教育、文化和艺术的丰富性,其结果是教育无法培养思想,文化成为装饰品,而艺术普遍被御用,整个国家成了一台戏。

美国最有名的非政府组织加图研究所出版了一部手册性质的著作《加图决策者手册》,用不少篇幅陈述了美国人的分权历程。

早在建国之初,美国人看到了这样不分权的危害性。在最初的150年之内,他们设置了一个最高法院的框架,由最高法院支持宪政设计,由国会而不是行政机构来制定法律。好多次,最高法院都毫不客气地驳回了国会将其立法权广泛授权给其他执法机构的建议。

托克维尔在美国游历多年,他看到了美国分权的美好,“全国通过选择立法者的方式参与到立法活动中,通过选择政府部门的执法者的方式,参与到执行这些法律的过程中”。所以,托克维尔几乎用一种惊叹的口吻写下《论美国的民主》,在他的眼里,美国“可以说是自我治理的,留给行政官员的空间十分微弱和有限,当权者不会忘记他们的群众基础以及他们手中权力的来源”。

许多到美国考察过的中国官员,几乎和托克维尔一样,用同一种口吻说,美国的制度设计,简直是一个神迹,但放在中国,绝无可能。的确,每一届美国总统在就职宣誓的时候,都不会忘记一句重要的话——“上帝保佑美利坚”。

美国的分权体系,是上帝的美意,只有蒙上帝祝福的国度,才会建立这样美妙的分权制度框架。相反,那些不认识上帝的国度,那些拒绝分权的地区,他们的幸福指数如此稀薄,似乎只能在历史中找到贫穷和杀戮,没有真正的希望,也没有真正的爱。

 

 

作者为诗人,著名财经作家,现居北京。

刊于OC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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