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访谈(四):中国基督徒面对传统文化(下)

 

 

 

被访者/陈宗清、谢文郁、包兆会、石衡潭

 

 

 

 

你如何理解儒学?儒学在中国文化中的份量与位置如何?儒学对当代中国人的影响如何?

 

陈宗清:“儒”字在古籍上出现,以《论语》和《周礼》为最早。孔子曾对子夏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所以,台湾学者朱高正认为,所谓“儒者”应是举止舒缓从容,等待时机而“进”(意指“做官”,现代说法即“为百姓服务”)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敦康主张,儒学可以简单定义为“封建宗法主义”。台大教授傅佩荣则指出,儒家是一完整的哲学系统,以人性论为核心,上承天命观,下启伦理学与各种应用哲学。

若以《四书》《五经》为儒学发展的主要内容,可以说,儒学的目标是为了让人明白处世之道。到了西汉,对儒学的理解是“三纲五常”(三纲指为人臣、为人妻、为人子之道;五常指仁、义、理、智、信)的道德规范。汉朝以后,君王多用儒家思想作为巩固权力的依据。

儒学可说是纯粹由中国人开创出来的一套人生哲学。我们谈及中国的正统思想时,常搬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作为准则,而以孔子为集大成者。

过去2500年,绝大多数中国人受这套思维模式影响。即使经过文革,在改革开放之后,还是要再次强调孔孟之学的价值。在道德分崩离析的21世纪,中国大陆不少有识之士希望,借着提倡《论语》,再次恢复国人的伦理秩序与道德水平。

 

包兆会:儒学是儒家思想和学说的一部分,它更偏向于是一门学问,对《四书》《五经》《十三经》的阐释和研究是这方面的代表。儒家很复杂。纵向来看,其内部经历过几次改革,从孔子的原始儒家,到汉代董仲舒把阴阳五行纳入原始儒家后的汉代儒家,以及宋代吸收佛教思维后的儒家——宋明理学;横向来看,按荀子的说法,战国时期“儒分为八”,有偏向于“大同”“小康”追求至高理想的儒家,有强调人伦秩序、礼仪的儒家,也有偏向于做学问的儒家,如子游、子夏、荀子、董仲舒这一脉都是偏向于做学问的。
在中国古代,由于学与仕、知识与权力结合在一起,儒学又受到统治阶级的推崇,所以儒学凭借着政治和权力对其他学说进行打压,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它自然在中国文化中占据主流地位。

儒学对当代中国人的影响不大,儒学仅仅出现在大学的课本及教授的授课或研究儒学的知识分子当中。即使儒学出现在上述这些人当中,遵循儒学背后所推崇的那套价值观、人生观生活的人也不多。

 

石衡潭: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主流,它对历代政权的支持与维系作用至今仍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也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方方面面。方兴未艾的儒学热就是一个明证,即使未必有很多人完整地读过《论语》等经典,但都会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都被它们塑造过。

比如,我们经常会使用《论语》中的成语:举一反三、温故知新、察言观色、文质彬彬、既往不咎……只是我们习焉不察而已。要把儒学从我们的头脑与生活中拔出去是不可能的。

儒学并非一成不变,它也在发展之中。早期儒学多敬天畏天,自宋儒以来,则多谈心性,到今天,很多人更不知天为何物,只当作苍茫、空洞的自然。这与古圣先贤的初衷相去甚远。

儒学需要继续发展,需要基督教注入活力,指明方向。基督教曾经成功地挽救了希伯来文化与希腊罗马文化。今天,儒学也期待它的更新与改造。儒生如何,儒学也会如何。徐光启、杨廷筠、李之藻是基督徒,也是大儒,他们带出了儒学的新精神、新风貌。今天,像他们这样的人多了,儒学就会令人耳目一新。

儒家反复强调自己是一种关于生命的学说;很多华人基督徒也认为要更新生命。这两种生命有何不同?有什么相同?

 

陈宗清:已故儒学大师牟宗三和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都不断强调儒家的宗教性。对他们而言,儒学被称为是生命的学问,主要是由于其宗旨是修身养性。因此,牟宗三经常强调,中国的哲学是道德形而上学。如此观之,儒家所谓的“生命学说”,充其量只是一个人道德的涵养。杜维明在诠释《中庸》时刻意指出,“诚”字在《中庸》的意义,就是指宇宙的终极实体。

至于圣经讲到的“生命”,我们必须从耶稣的话来理解。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又说“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所以,基督教所谈的“生命”,重点是我们与永恒创造主之间的关系。当耶稣借着圣灵进入一个人的心中时,这位信徒就有了“生命”或“永生”;因为“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约翰一书》5:12)。

儒家讲“生命”,一直是在道德的范畴里打转,并不明白人的灵与永恒主宰的关系。基督教讲生命,却是从耶稣开始;离开他,就不可能有任何生命的更新或转变。一旦基督徒内在的生命被耶稣更新,他的行为也会跟着改变,所以保罗说,信主的人“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弗所书》4:22-24)。

 

谢文郁:人是生活在情感中的动物。没有情感支持,人就很难生存下去。不过,不同文化、不同人之间,所依赖的情感并不相同。基督徒和儒士的终极依赖情感也不相同。但是,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误区,以为人的生命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情感生活,从而把生命和情感等同起来。

另一方面,情感往往是相对于思想而言的。有种说法:“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在这里,属于生命的就是在情感中的生活;而思想是没有生命的。当人们说某种学说是一种生命学说时,意思是,这种学说强调情感的主导性,而非思想的主导性。

比如,儒家思想对于情感在人的生存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一直有明确意识。李泽厚提出情感本体论这种说法来阐述儒家的基本思路。在情感等于生命这个思路中,牟宗三直接认为儒家是关于生命的学说。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中庸》关于君子的界定来理解这种说法。

《中庸》从“诚”(真实地面对自己)这种情感出发,认为君子在诚中能够看到天命之性(本性之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善的观念;只要时时刻刻维持在诚这种情感中,君子就能与时俱进,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善观念,最终完全把握本性之善,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思路重视人的情感生活(维持“诚”这种自我指向的情感),淡化认识论或思想问题。正是在这个思路中,人们认为儒家强调情感生活,因而是一种生命学说。

同样,基督信仰是一种信任情感(把判断权交给耶稣基督而成为跟随者和接受者),指向耶稣基督。在这种情感指向中,我们把自己交托在基督手中,感受上帝的同在,领受上帝的恩典,跟随上帝的带领。这里强调的是信心的在先性和持续性。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种在信心中的生命。因此,有人强调,基督教也是关于生命的学说。

儒家和基督教都强调情感在人的生存中的原始性地位。不过,两者谈论的情感并不是同一种情感。儒家谈论的生命是在一种自我指向的情感(诚)中建构的生命;这是一种自主性的生命观。基督教的生命观要求信徒在信心(信任情感)中交出主权,指向耶稣基督,让耶稣基督带领自己的生活;这是一种依赖性的生命观。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基督教的信心生活并不排斥思想。在《约翰福音》和保罗书信中,大量出现“真理”一词。就其原始含义来说,“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当人们面对同一件事而有不同看法时,我们就会问:谁对谁错?进一步,对错标准何在?一旦追究对错标准,我们就在面对真理问题。
在当代多元主义思维方式中,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理。因为我们在现有理解基础上无法提供一种真理标准。然而,基督徒的思想观念是在信心中不断更新改变的。这是一种在真理中圣化的过程。于是,真理问题转变为心意更新变化的问题。

由此看来,基督教的生命观涉及了人的情感生活(信心的在先性与持续性)和思想活动(在接受中的更新变化过程)。这是一个整全的生命观。

 

包兆会:我不太赞成把儒家说成是一种关于生命的学说。儒家强调仁义和爱,强调修身、正己,主要关涉道德层面,而不是生命的全部,并且其道德层面很狭隘,它是儒家自己设立的某种道德规范和标准,所谓“发乎情,止乎礼”,所谓“三纲五常”,而不是道德本身。而且,儒家式的道德诉求在生命所有领域所具有的强势和优先权,反而打击和压制了生命在其他领域的追求和发展,这也就是道家批判儒家的原因。

即使儒家强调爱人,但这爱人是有条件的,是一种血亲、民族、种族、等级之爱,与基督教跨家族、种族、民族、无条件平等的爱不可同日而语。今天政府要求百姓以国家的爱、民族的爱为优先,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国人只爱亲人、不太爱陌生人的事实,都与儒家这种爱的学说长期熏陶本民族是有关系的。

 

石衡潭:儒家所说的生命主要是一种自然生命,即使说精神性的心,也还是往自然性的身那边靠。因为缺乏灵魂独立与不朽的概念。儒家说安身立命,是说在此世中生命的安顿问题,也就是身与心如何存放的问题。它不涉及彼岸与永恒。

基督徒所说的生命是由身体与灵魂结合而成的。身体会朽,灵魂则是不朽的。人的死亡是灵魂离开了身体,相信耶稣基督的生死与复活,并认他为救主的人,将来身体也会复活,就是说灵魂会再次回到身体,当然那是已经转化了的灵体。

华人基督徒所说的生命更新,也是指在耶稣基督里获得的新生命的更新。这种生命不同于儒家所说的自然生命,而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生命更新也不是儒家所说的修身养性。其主体与发动者是上帝,人只是跟随者。“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其目标不是安身立命,自我保全,而是荣耀上帝,服务人群。“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以赛亚书》43:7)“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希伯来书》10:24)

当然,在具体的品格上,有相通与相近。例如,儒家所说的温良恭俭让与圣经中所说圣灵的9种果子之间有相似的部分。尤其早期儒家讲要“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与圣经中“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的表述,在精神上有可沟通之处。但需注意的是,我们既要关注到相通之处,又要探究其相似背后的不同处。

《 “系列访谈(四):中国基督徒面对传统文化(下)” 》 有 2 条评论

  1. 李大丰 的头像
    李大丰

    我认为当今讨论中国传统文化要区分先秦儒学(古代自由知识分子诸子百家的学说)和汉代以后的儒教(皇权统治术)。当前重要的不仅需要强调儒学提倡的个人道德修养(针对败坏的社会风气),而且需要批判儒教体制对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反动(针对政治改革往何处去)。 我今年70 岁,在中国大陆生活了整整65 年,在认知基督教的过程中我梳理自己的思想,对儒教有一些反思,下面是我自己整理的文字。————————————————————-(三)对儒教的反思儒教基于孔子的儒学,孔子不以“神”自居,并提倡“敬鬼神而远之”。孔子的学说是基于老子道德经的大道的原则,强调人间社会的秩序和服从秩序的伦理和礼节。儒学演化为儒教则是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成为与皇权体制结合的人间说教,是一种汉代以后的皇权统治术。儒教承认社会等级和皇权专制,但是要求君主实行仁政而不是暴政,要求受过教育的文人效忠这一社会制度,也要求君主尊重并倾听士大夫的建言,并给以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具有儒学修养的士大夫阶层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和中国自耕农业经济的独立性,使中国成为一个“中产阶级”的社会(毛泽东称之为小资产阶级的汪洋大海)。儒教以家庭伦理为道德体系的基础,皇权尊重社会基本元素——家庭、宗族,以及村镇的自主管理权,因此无论上层政治如何风云变幻,中国的社会底层却能保持日常的平和。儒教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给予平民接受教育而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机会,这就允许了社会的上下流动,避免了社会阶级的僵化对立。儒教据此创造了一个比欧洲封建专制温和得多的君主专制社会,并使这种社会形态能够保持长久的稳定,这是中国人政治成熟的表现。但是儒教的致命缺陷是附着于特定的社会形态,并且不信神而信人。(1) 儒教可以帮助明君维系社会的稳定,却不能制止暴君昏君的乱行。 儒教在确立了“君、亲、师”的中心地位之后,“天”的道便转化为“人”的道,“天”的威权便转化为“人”的威权。在“君权神授”的理念下,道德卫士的士大夫阶层终将臣服于君主。在没有至高无上的“神”的威权下,明君、暴君,和昏君都是“天子”,代表“天道”,其言行都是“金科玉律”,没有有效的社会评价制约机制。遇到昏君暴君,只有等到“天崩道毁”,才能一切重来。中国文化大革命及其后的社会演变就是这种“天崩道毁一切重来”的现代版。(2) 儒教构筑庞大的道德体系,令中国人在个人交往方面具有温文尔雅、通情达理、诚信、仁义,忠厚,等等诸多令人钦佩的德行,但是循规蹈矩的说教也造成中国人性格上的儒弱、拘谨,呆板,和守旧。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士大夫官僚,教育的重心在“忠于皇上,侍奉朝廷”的政治说教,它使中国人的个性得不到自由发挥,智慧不能用于自由创造,人文启蒙和科学技术长期得不到发展。它只适用于封闭的农业经济社会,无法适应现代经济需要的人性张扬和快速流动与时时变迁的社会人际关系。现代中国的教育仍然延续儒教体制的这种特性,只是把“忠于皇上,侍奉朝廷”的说教改为了“忠于党,为国效力”的说教,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党的“国家干部”,而不是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中国现今的教育仍然宣扬集体主义大一统理念,压抑叛逆与创新的个人自由主义精神。(3) 儒教提倡的循规蹈矩,克己复礼,“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宋代之后甚至发展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地步。“千年的媳妇熬成婆”,克己复礼、道德自虐在人心中沉积的不是爱而是恨,不是温柔而是狠毒,不是光明而是阴暗,不是幸福而是痛苦。正像中世纪天主教会与封建专制政教合一导致残酷的迫害一样,中国的道德专制也泯灭人性,制造人权迫害,特别是对于妇女。强调纪律的“民主集中制”的革命党,要党员“把一切献给党”,这“一切”既包括钱财、事业、生命,也包括个人家庭,个人情感,和个人声誉。这种灭绝人性的“党性”同样在人心中埋藏压抑、阴暗、虚伪和狠毒。结果是革命党人为释放心里的负面情绪无所顾忌地将仇恨发泄在专政实施的对象身上,迫害人权制造恐怖。革命党内部路线和派系斗争的残酷与黑暗程度也远远超过了黑帮社会的内斗,并导致全社会的道德败坏。(4) 士大夫阶层自身往往成为残酷迫害的对象,这是他们原罪的后果,因为他们将智慧与道德的桂冠与专制君主的特权做了交易。出于自身社会地位的私心,儒生维护等级制度的社会不公,心甘情愿做专制压迫的帮凶,或对此视而不见,装着“正人君子”,“好自为之”。他们在“平民”之上,但也仅仅是君主“皮上的毛”。他们既是“匪乱”迫害的对象,也是“伴君如伴虎”的政治“怨妇”。他们因惧怕民众更甚于惧怕君王,而奉行犬儒主义的生存哲学。中国文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淋漓透彻地演出了一场犬儒主义的大悲剧。中国儒生啊,你有私德缺公德,你“虚伪”!中国儒生啊,你注定是“心比天高,命如纸薄”啊! 中国不可避免走入现代经济形态的社会。在“家国”,“党国” 之后,我们如何建立“宪政法治”而非“人治”的,各阶层人民可以上下流动而不会僵化的,并且中产阶级能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呢? 儒教已经不能复兴,中国的道德说教,无论孔孟道德说教还是共产主义道德说教,都必须回到“天道”的原点,结合现代社会的经济文化形态,重新塑造符合“人性自然” 和 “众生平等”两大原则的道德体系,即:自由与平等的价值体系,与道德迫害与等级专制的集体主义大一统决裂。但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历史中已经明了,不能相信自诩的“道德君子”,也不能相信自诩的“先进分子”——人的道德专制背后必定躲藏着人的原罪。“天人合一”的“圣贤”只是道德追求,却永远无法实现。因此在人间世俗社会之外,我们最终还是需要“神”的至高无上的道德权杖。一百多年来,自民国革命推翻帝制之后,我们汉人失去了民族的灵魂,至今没有找到替代孔孟之道的共同的精神价值体系,我们今天应该呼应“神”——提倡“人性自然”和“众生平等”的“神”。中国必须摆脱中世纪政教合一的路,摆脱虚伪的人教崇拜。“凡人”通过法律规范人的行为,而“天神”通过教义规范人的内心 —— “人”、“神”各司其职。法律精神的终极依归乃是全社会认知的“天意”而不是制法与执法者的“人意”。如此,保障人民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宪政体制才能建立在“神”的道德磐石(众人的天地良心)上,这样的宪政体制才能够坚固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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