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与恩典 ——读小说《基列》

他感到,自己就是圣经里那个从未离开父家、自以为义的长子……

 

 

 

文/吴京宁

 

 

 

“在基列岂没有乳香呢?在那里岂没有医生呢?我百姓为何不得痊愈呢?”(《耶利米书》8:22)

在今天的美国,与政坛相反,在知识界、文学界谈基督信仰早已不是时髦之举,甚至会被视为落伍。《基列》(Gilead)的发表,则打破了自C.S.Lewis以后,英语基督教文学几十年的沉寂。

作家玛丽琳•罗宾逊(Marilynne Robinson)1943年出生于爱达荷州沙点城,是公理会派基督徒。她的处女作《管家》(Housekeeping)曾获1982年普利策文学奖提名,其书信体小说《基列》获2005年普利策文学奖。此后,她又推出了续篇《家》(Home,2008)。

 

 

挎枪讲道的祖父

 

1956年的基列是一个远离尘嚣的爱荷华小镇。76岁的老牧师站在人生的尽头,用充满眷恋的目光俯视自己的幼子,以舒缓、沉思的笔触,为他写下一封长信,回顾自家祖孙3代的经历、小镇基列的历史,阐述自己对人生、哲学、信仰的思考。与回忆并行的,则是一个正发生在身边的“父亲与浪子”的故事。
这部小说在叙事结构上不分章节,既没有贯穿全书的故事主线,也没有跌宕的情节、悬念,完全以老牧师的视角、节奏将家世娓娓道来,同时夹入对时人时事的叙述与评论。小说的文字朴实无华,韵味悠长,折射出生命、信仰之美,充满人生智慧。书中有大量对圣经及神学、哲学名著的引用,但都贴切自然,全无说教、艰涩之感。

老牧师及其父亲、祖父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约翰•阿密斯(John Ames),并且都是持加尔文传统的公理会牧师。贯穿祖孙3代的,是难以割舍的父子之爱和信仰上的激烈冲突。而与这信仰主题相辅的,则是一直困扰美国社会的种族问题。为区别起见,本文将3人分称为“约翰”、“父亲”和“祖父”。

回忆从约翰12岁时,随父亲前往堪萨斯寻找离家出走的祖父的坟墓开始。

祖父以激进的废奴主张和特立独行而著称。他年轻时有一个来自耶稣的异梦,他从缅因来到堪萨斯,在堪——爱边境一带建立教会和定居点,为黑奴逃亡提供物质上的支援。与传统观念中的牧师形象不同,他身上充满了烈火般的爱恨,甚至亲自参加约翰•布朗领导的游击战。内战爆发后,他穿着带血的衬衫、腰挎手枪登上主日讲坛,鼓动全镇一起投入战争。战争让他失去了右眼,会众也死伤过半,但他和余众的信仰依然火热。他要靠打零工来维生,但为了接济穷人,他却会把家里的、甚至朋友的东西都拿出去送人。
10多年后,祖父退休,来到儿子牧会的基列,与儿孙同住。

 

 

推崇理性的父亲

 

虽然祖、父二人都非常敬虔且互相尊重,在神学、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却日渐激化。祖父愤懑于战后种族问题的一无进展,而父亲在亲历了战争的血腥后,成为和平主义者。他不像祖父那样传讲公义与审判,而是强调喜乐平安。一个主日,父亲刚开始讲道——“看那百合如何生长”(参《马太福音》6:28),祖父即起身离去,到附近的黑人教堂听道。

当晚,就启示与思想、战争与和平,两人对立的观点激烈交锋。父亲质疑祖父所受的上帝启示,而强调自己的理性思维。不久,祖父留下一张纸条,前往堪萨斯巡游布道,并在那里去世。纸条上写的是:

“善没有到来,恶没有结束。
这就是你的平安。
没有异象,民就放肆。(《箴言》29:18)
愿上帝祝福、保守你。”

祖父去世后,父亲在信仰上受到了真正的挑战——自哥廷根归来的长子爱德,是一个博学的无神论者。爱德劝弟弟约翰离开小镇,并给他寄来各种哲学书籍,包括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实质》。对于这些书及其中观点,父亲先是禁止、试图反驳,后来是禁不住去读,最后则是接受,终于在安息年离开教会一去不返。

 

 

三代人的信仰

 

虽然同为加尔文派牧师,祖、父两代的分歧却不仅在个性上,也更多地在信仰深处、神学理念上有所显现,这是当时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之间的冲突。

对于祖父,这信仰直接来自于圣灵。他生活在一个剧烈冲突的时代。面对社会上的贫困、不公,他看到了来自上帝的异象,但又缺乏耐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不公,也因此少了一份平安。当自己的社会理想不能实现时,他虽然内心痛苦,却依然通过祷告向上帝寻找答案,也为此重新踏上布道之旅。去世时,其身边的重要遗物,是伴他一生的那本希腊文圣经。作家笔下的祖父,宛如旧约中炽热如火的先知以利亚。

而对于父亲,这信仰更多地来自传承。他一方面感到护教的责任,另一方面却否认异象(vision)、启示(revelation)的意义。在他看来,理性思维是万能的,自己的神学见解也不必服从于新约使徒书信的权威。他把信仰当作一种学说来求证,试图从人的经验、常识来推证无限的上帝之存在。其实,在后人总结的加尔文主义救赎论五要点中,第一点,即“人类全然地败坏”(Total Depravity),就早已宣告在神学上此路不通。

关于信仰,约翰写道:“基督信仰是生命,而不是敎义(Christianity is a life, not a doctrine);教义不是信仰,而只是信仰的一种表达方式。”那么父亲所曾拥有、试图护卫的,到底是信仰,还只是教义呢?答案也许就在祖父的这段话里:“主从未降临到你;撒拉弗从未将那火炭沾你的唇。”(参《以赛亚书》6:6-7,意即罪得赦免。)

同一个费尔巴哈,既能使约翰的信仰坚固,也能使父亲失去了平安,因为这信仰实际原非他生命的一部分。

 

 

经受磨练的约翰

 

父亲离去后,应会众之邀,约翰接过了牧会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他更像是祖父的儿子。针对一战时的战争狂热和肆虐的西班牙流感,他曾写了一篇布道稿,直指瘟疫是上帝对不义战争的责罚。但是,面对讲台下的病弱妇孺,他没有祖父那样的勇气,只有默默地将讲稿烧掉。传道人(preacher)一词,法语词源本意为先知。如果不能从灾难中领会并传讲上帝的信息,那又算什么先知?

牧会不久,约翰即遭丧妻失女之痛。在漫长的40年里,他每天晚上望着他人明亮的窗口,想念失去的亲人,靠读书与祷告度过漫漫长夜。那份苦痛,只有当后来的妻子丽拉走进他的生活时,才得以解脱。
他也明白了上帝给他的40年磨练的意义。丽拉宽厚、坚忍,是一个饱经风雨的外来年轻女子,在一个主日走进他的教会,并受洗归主。正因为这一结合,才会有那心爱的幼子和这封信。他知道,自己去世后,母子两人的生活将会很艰难。但他也相信,上帝自有充足供应,就像对旷野中的夏甲母子一样(《创世记》21:9-21)。

就在他写这封长信的时候,另一个约翰•阿密斯进入读者的视野。这就是已经20年杳无音讯的杰克——他的挚友、长老会牧师伯顿的儿子,也是他的教子。

对于杰克归来的消息,约翰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极端地反感。为什么会这样?他并没有详细解释,只是隐隐透露出:杰克是伯顿家的不肖之子,是这个幸福家庭痛苦的根源。同时他也是老伯顿的最爱,是他苦苦等待的人。他们的关系就如圣经中的父亲与浪子一般(参《路加福音》15:11-32)。

 

 

恶人能否改变

 

归来后的杰克多了些疲惫、沧桑,但魅力依旧,甚至有点牧师气质。他经常往约翰家跑,带孩子玩,甚得母子两人的好感。似乎想问什么,却欲言又止。但约翰反而愈发紧张,对于是否该提醒不知底细的妻子,左右为难。他为杰克和身为教父的自己祷告,问上帝当如何行,希望能以宽厚对待这个“儿子”。而他真正的担心,在于杰克对妻儿可能有不良企图。

这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来自于对杰克往昔恶行的了解,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嫉妒、猜疑:正当壮年的杰克,凸显了自己的老迈;杰克与儿子的亲密、与妻子之间透露出的某种默契,也让他心中充满不快。当初,看到别人的幸福家庭,思念妻女的他总感到一种抑制不住的嫉妒。他坦承,自己没有能力遵守那第十诫,即不可贪羡他人。同时,他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常讲的“上帝必看顾”,而只希望杰克赶快离开。

一天,当两家人在一起时,杰克抛出了一枚重磅炸弹——一个关于预定论(Predestination)的问题:是否有的人天生注定就要过罪恶的生活,注定要入地狱;有恶行的人是否能改变。显然,这个问题是针对于他自己的过去。尽管两位牧师关于预定论争论了一辈子,这一刻却不知如何作答。窘迫中,丽拉打破了僵局:“那么关于得救呢?不能改变,那么得救就没有多少意义了。”

预定论与自由意志是神学上永恒的话题。在世人眼中,这不仅是悖论,而且是矛盾。实际上,因信称义与上帝无条件的恩典与主权,不过是救赎论在不同角度、对不同人展现的不同方面。对此,熟读圣经、精通神学的两位老牧师陷入了思辨的陷阱,而没有多少神学训练的丽拉却一语中的。杰克似乎得到了答案。

 

 

带着祝福离开

 

约翰终于在信中道出那道深深的伤痕:尽管有严格的家教,杰克却从小就是镇里出名的浪子。大学期间,他使一个贫家少女怀孕,却又将那母女遗弃,自己浪迹天涯。尽管老伯顿家人竭力帮助,小女孩还是在3岁时夭折。作为事件的目击者、一个痛丧爱女的父亲,对于这样的恶行,宽恕该从何处开始?

杰克也开始向约翰透露自己内心的痛苦:不知自己为何那么喜欢且善于撒谎,对父亲的教导却充耳不闻;他也在找寻,甚至读过约翰推崇的卡尔•巴特的著作。约翰的心也在挣扎:自己怕什么?如果他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如果耶稣教导我们宽恕仇敌,我怎能不宽恕他的过犯呢?

终于,杰克向约翰坦露了自己的秘密:他有个爱他的妻子,有个儿子;而且她是个黑人牧师的女儿!8年来,他努力去尽丈夫和父亲的义务,但是过去的、种族的阴影始终相伴着他。经济上没有保障,岳父家不接受他,他的婚姻更不为密苏里的种族隔离法规所容。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的罪人是否配得恩典。他这次回来,实际是想看看在基列能否找到一家人的容身之所、能否为父亲所接受。

约翰震惊了。他为自己的偏见而羞愧,也为没有尽到先知的责任而内疚、沮丧:人们早已忘记小镇建立的初衷,这里已容不下杰克一家了。但他更为杰克感到欣喜,因为在杰克身上他看到了恩典。他从心底宽恕了杰克。他感到,自己就是圣经里那个从未离开父家、自以为义的长子,而父亲最深的爱、最大的恩典,却将属于这被寻、归回的浪子。但这又有何妨?恩典之中,并无所谓公平可言。

老伯顿已近弥留。为避开即将回来的兄弟姊妹们,杰克决定再次离去。约翰伴他到长途汽车站,并为他抚顶祝福。虽然他的问题依然无解,杰克却是带着祝福离去的。

深夜,约翰来到好友的病榻前,轻声转达杰克的问候,就像向雅各传达找到约瑟的消息一样。凝望着基列草原,他们看到了黎明的美丽,也记起这里曾代表的痊愈和希望。

这是1956年。在南方的蒙哥马利,涌动的是声援罗莎•帕克斯的示威人群。

 

作者来自中国大连,建筑师,现居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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