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仇恨文化”

 

 

 

文/孔捷生

 

 

 

文明缺陷与仇恨根苗

 

传统文化的一大缺陷就是“平等”的观念欠奉,法制因此难以生长。在中国的民间社会,民事的曲直莫不通过宗法、乡绅的道德权威去仲裁。然而,用那些粗线条的人际守则去划出“公平”的道儿来,谈何容易!于是稍有失当和不慎,芝麻绿豆的小事都可能上升为难以化解的仇怨。从另一个角度考察,中国人的“报仇雪恨”的各种故事都抱有特殊的审美兴趣,“摆平”仇家的过程越是艰难曲折,苦主的心志越是坚韧不拔,越是受到激赏。倘有历数十年乃至经几代人前仆后继,终于沉冤得雪,还仇家以恶报,那简直要立牌坊了。

有时设身处地去想想,承袭先人的仇怨,将刻骨之恨当做精神支柱,当做生存的原动力,无论他日是否能手刃仇家,这种人生实在是太阴暗、太恐怖。至少我本人是没有这份大志的。

也别小瞧了“仇恨”这一股底气,它向来是革命、造反、斗争的催化剂。专制与人治的体系播下了无数怨和恨的种籽。一旦这种社会结构的脆弱平衡被破坏,“有仇报仇,有冤申冤”的煽情口号就足以点燃燎原野火,从而呈示出平时不易窥见的人性的另一层面。

 

 

阶级论与仇恨的升级

 

先朝统治者与造反者之间的血腥故事,在史册和话本演义里是读过不少了。不妨再浅析一下革命文艺的样板——《红色娘子军》。

吴琼花作为家奴,恨极了主子“南霸天”,投奔红军后偶遇大仇人,即下手行刺。后被党代表洪常青再三教育,要将个人的仇恨提升为“阶级仇恨”。结果是仇恨的深度和广度愈加扩大,从一对一的较量变成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厮杀。

我在海南当过多年知青,知道不少轶事。“南霸天”实无其人,但有关情节也非空穴来风。电影是在陵水县拍的,借用了一家无辜汉人的大宅,此人以后便无好果子吃,儿子孙子都被斗得抬不起头来。然而,真实的史料却是取自陵水的黎族大头人王昭夷的故事,王家自清朝起就是世袭的峒主和团总,蓄养家奴也不足为奇,但传到王昭夷这辈,他已读过高等师范和黄埔军校,他参加过北伐,国共分裂后他回乡举旗响应中共琼崖特委的武装暴动,麾下骁勇的黎族农军战功彪炳。不过,由于他和中共“左倾冒险主义”的歧见,便返回黎峒拥兵自重。红军的盲动相继失利后强令王昭夷出阵助战,王不从,还坑杀红军的败兵。红军当即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设伏险活捉仇人。后来将王昭夷的姻亲、民团副手击毙,并捣毁其黎峒,灭其满门。

类似故事,国共斗争史上不胜枚举。由此可见,仇隙一启断无好报。之所以动不动“灭门”、“诛九族”,正因为双方知己知彼,出于对阴沉狠毒的复仇心理的恐惧,怎能不斩草除根?此亦古而有之也。“阶级论”及“斗争论”只是使得人际间的仇恨泛化和深化罢了。

 

 

软兵器和斯文战法

 

如果动辄血溅五步,中华民族就配不起几千年的璀灿文明,几与化外生番相去不远了。事情当然不是这样的。

中国的历史打打杀杀之频密,和她所创造及积累的精雅斯文一般举世无匹。很早以前,祖先们就把一种“软兵器”使得出神入化  即是动武之前先动文,必得找一个“笔落惊风雨”的好写手,作一篇洋洋洒洒的檄文,传示天下,先确立对方的罪名,“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旧唐书.李密传)真是千古名句!至于开掘大运河的隋炀帝是否真的那么十恶不赦,已无关宏旨,反正动粗已有了口实。这一软硬兼施、文武并济的战法确是万古常新的定式。

毛泽东自是精通此道,他的《敦促杜聿明先生投降书》、《将革命进行到底》、《别了,司徒雷登》等一系列的檄文,气吞河岳,一纸龙蛇犹湿,内战已打得势如破竹。偌大一个国府,居然找不到一位笔手来回应,冥冥之中,运数已定。

人们往后可以悟出,这种软兵器之杀伤力,是非常可怖的。

 

 

与人相斗,其乐无穷

 

本来,“有仇报仇,有冤申冤”的利器出鞘,将仇家的头颅挥落,天下大定,就应该刀枪入库。至下一个复仇循环周期的来临,其间总有一段相对稳定和平衡的时间,历朝历代莫不如此。此时的“时代主旋律”已非仇恨和斗争,否则民生如何休息?文明又如何发展?

唯独毛泽东别具一格,打下江山,内战的胜方“华盛顿”和败方“李将军”当然不得并列史册。他还不恩准人民卸下仇恨的重轭,在国内国际树立了形形色色的假想敌,“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警策全党全民枕戈待旦,闻鸡起舞。本人也适逢其盛,自记事起,胸腔间就被各种仇恨灌输得喘不过气来。年方弱冠,已被人斗过,自不免也斗过别人。蓦然回首,中国人的家园及心灵都已斗成一片焦土。

毛当然是身体力行的,从梁漱溟到彭德怀……斗完了“诤友”斗战友,讨逆檄文依然深文周纳,一泻千里。只是不复当年之笔走风雷、舌灿莲花了。毛身为一代雄主,霸气已远胜其才气,更不耐烦去讲什么道理。偶尔重读他四九年之后的讨逆雄文及伟论,总觉得霸气横溢而又不知所云,饶是如此,尤见天马行空,妙不可言。

 

 

翻案与善后

 

中国的政治斗争传统之“传檄天下”,将对手的罪名板上钉钉地确立,再一举摧垮,使之永无翻身之日。从秦代的李斯、宋代的王安石、明代的张居正直到清末的康梁变法,都不脱“人亡政息”的模式。因为国人在理想的冲突、政治的歧见面前,只有非黑即白,你死我活的道德话语和精神冲动。将仇家摆平时播下的怨恨,又终将纳入“翻案”后报复清算的历史因循。这是中国文化的悲哀。

试想俄国1993年10月间的短促内战,叶利钦总统作为胜利的一方,将所有的死难者予以光荣国葬,而无论其立场的异同和为哪一方战死。俄国的政经乱局并不令人羡慕,但处理事变的这点政治智慧,北京满朝竟付诸阙如!幸而,中国人也总算创造出一个成功的范例  即台湾政府对“二、二八”历史遗案的善后处理。由政府向人民沉痛道歉,呼吁朝野化暴戾为祥和,藉此确定“族群文化”、“心灵自由”的神圣不可侮辱。“二、二八和平纪念日”之载入史册,掀开了一页新篇。

 

 

终极信仰与社会和解

 

李登辉本人是一个基督徒,其宗教情怀对政治的投影是不能被忽视的。今日台湾的官僚阶层几乎清一色是西方教育背景薰陶出来的。不同价值体系的嫁接是超越文化宿命的可取途径,而接受新芽植入的母体当然就是儒家文明中的“清流”。譬如诚信、仁义、忠恕等传统价值。

中国人绝非一个唯重“仇恨崇拜”的民族,即便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也有颇具超越性的贤明之举。明太祖朱元璋打下江山,并不对被中国人驱逐出境(元朝的末代皇帝仓惶辞庙,逃回漠北草原)的蒙元王朝深怀恨意,他将忽必烈跟汉、唐、宋的列祖列宗一并祭祀,从而使得中国的历史名正言顺地成为一部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历史。由此可见,传统的河床是可以包容和吸纳众多不同源头的活水的。

从基督文明的终极信仰里衍化出来的公平竞争的风范,政治家风范,求同存异的意识,视对手是同行而非你死我活的敌人等等,都不难与儒家文明嫁接,从而一一消解郁结于朝野的种种宿怨,创造出一个相容互敬、雍容大度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生态。

九十年代初,中国的知识分子提出“社会和解”的概念,正是一种文化超越。惜乎至今仍未被持不同政见的各群落和团体所认同。先一鼓作气把仇家摆平再说别的,这种陈陈相因的历史循环,不知什么时候才沉淀为化石标本,只在博物馆里陈列?

 

作者原为广东作家协会主席,着有《大林莽》等书,现在普林斯顿中国学社,主编《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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