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仇敌——洛杉矶座谈会纪实

 

 

 

文/蔡越

 

 

 

1995年12月10日,洛杉矶地区十几名中国学人,根据《圣经》马太福音第5章43~48节,讨论了“耶稣为什么说‘要爱你们的仇敌’,如何才能做到爱仇敌”等问题。下面是部分发言纪要。

 

小刚(来自上海,中华归主神学院学生):神藉着《圣经》告诉我们,他的本性是爱。我们在《圣经》里看到了十字架、看到耶稣的眼目、看到耶稣医治瞎子、瘸子,眷顾税吏和令人不齿的妓女。耶稣说“爱仇敌”,也是这样做的。把耶稣送上十字架的,不仅仅是犹大、彼拉多和犹太人,还有我们。是我们的罪把他送上了十字架。从某种意义上说,神的仇敌正是我们,然而神却爱我们。

爱与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当亚当第一次看到夏娃时,他唱出了“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类的第一首情歌,表明他心里是完全的爱。可是当他偷吃禁果后,这种爱就变成了恨。神怪罪他,他回答说:“是你赐给我的女人叫我吃的。”他的怨恨使他不接纳神、不接纳人,甚至不接纳自己  因为夏娃就是他的骨肉。我曾见过一幅名叫《逐出伊甸园》的画,画中的亚当双手掩面,透露出来的那种怨恨和愤怒,是震动人心的。

把人的爱和神的爱做比较,可以看出,人的爱是功利的、互惠的,神的爱却是给予;人的爱是利己的,神的爱是利他的;人的爱是有条件的,受伦常秩序、价值尺度和审美观念的限制,会把一部分人排斥在被爱之外。我们会爱一个恶人、会爱一个罪人吗?甚至都不会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人有爱的愿望,却常常缺少爱的能力。孔子说:“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君子有四件要紧的事,我没有做到一件)。”孔子是中国人心目中的道德完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一般人?人是为了自爱或被爱才去爱人,这样的爱只能是手段,不会是目的。人的爱只有与神的至爱相联,才能超越自我,达到完全。

耶稣道成肉身介入人类历史,不仅让人看到,而且领人进入一个超验的神性世界,去享受神的至爱。人靠自己不可能爱仇敌,只有在神的世界里面才能做到。

记得我在印第安那州时,教会中的老师告诉我们说,当别人打我们的右脸时,我们要把左脸也给他。当时坐在我身边的一个80多岁的老人愤怒地说:“这怎么可能?”他觉得这是硬塞给他的一个谎言。我的反应虽没有他激烈,却同样是不相信。

我是带着恨到美国来的。我姐姐早我八年来美,她瞒着姐夫把我的一家接到美国来。姐夫愤怒之下曾威胁说要杀掉我太太、孩子和我,我亦决定不惜一切和他斗到底。在这亲情悲剧里,仇恨吞蚀着大家的心。

在感觉不到任何亲情的情况下,我们去了教会,进入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爱。从此我和太太常常跪下为姐夫祷告。后来打电话给我的姐夫,每一次他听到是我的声音就挂掉,但每一次我们的心里仍然喜悦,我写信给我姐姐说,希望有一天,我能和姐夫一起在神前作见证。

 

徐保罗(原北京医学教授,现为台福神学院学生):我的一家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尽摧残,母亲丧命,妻子失去了一只眼睛,我流落在边远地区,心中充满了不平。当我来到美国,准备接受神时,遇到的最大阻碍就是“爱与恨”的问题。那位引导我的弟兄对我说:“你必须饶恕你的仇人。”我说:“我懂这一点,可是我做不到。你看能不能这样,我不主动去想,不诅咒他们,不求神降祸给他们,总可以了吧!要让我爱他们,的确太难了。”那个兄弟说:“不行。”因此我很久都不能受洗。

在等待受洗的痛苦过程中,我每天都在流泪。有一天,那个弟兄问我,有没有想到,在我受的苦难里,有神的美意?这句话打动了我。我因出身不好,所以才格外发奋;我几乎丧命,却终被神召回。在人的苦难中,我才学会了在神的面前谦卑,这岂不是神的美意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海伦(来自上海,现为某公司会计):我虽不是基督徒,却希望人人都有基督徒的爱心,这使我喜欢接近教会。我曾在别的城市里做工,想换工作时,是一对基督徒夫妇带我去面谈,又把他们的旧车送给我,使我领受到基督的爱。

不过,我对“爱你的仇敌”仍然有疑惑。人能做到爱朋友、爱周围的人就不错了。反正碰到“爱仇敌”的机会也不多。如果一个人杀了人,不还是要去抵命吗?去爱他又有什么用呢?又怎么去爱他呢?

 

徐保罗:人犯了罪,在世上该受什么惩罚,照受不误。但如果他真心忏悔信神,神会接受他的灵魂,赐他永生。

 

远志明(来自北京,本刊编辑、研究员):神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祂的儿女,即使是罪人,即使不认他,是一个浪子,祂仍然爱,期望每一个人的灵魂都归向他,得永生。

 

刘丽莉(原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人员,现为某公司会计):海伦,你能感觉到神爱你吗?

 

海伦:没有。我还没有看到过神。我还需要通过具体的人来感受,比如教会的人。

 

刘丽莉:你能不能感觉到那是出于神对他们的爱,从而间接地感受到神对你的爱?

 

徐保罗:以我为例,我太太来美国时,是教会的一对夫妇去机场接她。因为飞机误点,足足耽误了他们一天的时间,我太太就问他们,该如何报答他们,他们回答说:“我们都是神的儿女,谈报答,太见外了。”这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爱别人不求回报。

 

郑期英(来自台湾,本刊执行编辑):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刚来美国时,曾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十几年前,一对基督徒夫妇的独生子被一个醉酒驾车的年轻人撞死。他们在悲痛之余,想到他们的孩子是认识神的,灵魂必蒙神接纳。他们忍受着丧子之痛,到监狱去探望那个年轻人,发现他生长于破碎的家庭,从未享受过完整的爱。他们便爱他,天天探访他,传福音给他,甚至收他作了义子。那个年轻人深受惑动,不仅信了主,而且最终做了传道人。这个年轻人,在自己的家中没有享受过爱,却在和他有杀子之仇的人那里得到了爱。这是个“爱仇敌”的真实例子。

 

沐曦(来自上海,洛杉矶加州大学神经科学博士生):刚才海伦讲到需要具体的爱,而不是抽象的神的爱,我蛮有共鸣的。对于基督徒来说,基督的爱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而是真实而具体的,使他们产生了基督徒的心态。

《圣经》上讲到,当人打你的右脸的时候,把左脸也给他,这真是很难做到的。有人打你,你反手打回去,倒是很容易的。人甚至不得不受这种恨的本能的驱动。这使我想到“信仰给人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从本能的捆绑中解脱出来。所谓捆绑,就是没有自由度。想这么做,去做;不想这么做,也得去做。我们在挨打后往往有打回去的自由,没有不打回去的自由。这是一种心态,反映在任何事上。

我信主两年了,主不断地带领我,给我更多的自由度。让我从我原来的局限中不断地超脱出来。“爱你的仇敌”就是这样一种超越。

我在做实验的时候观察到,有些种类的猴子的目光不能接触的。当人或另一只猴子和它对视半秒钟以上,它就会瞪起眼睛,张开嘴,露出犬齿,作出要打架的姿式。对于一只猴子来说,这是它的本能,它大脑中恨的中心被激活了,它没有自由度不这样做。这种固定的反应,维持了它在自然界的生存。一个不领受基督之爱的人,其心态有时真和一只猴子差不多。

 

郑期英:南美有个奥卡族,六十年代的时候,有五个非常优秀的青年到他们那里去传教,却被这个吃人族杀了。但他们的妻子在悲痛之余,继续到那个部落去传道,结果使得一个吃人族全部归向主。当年用长矛掷杀他们丈夫的人,也信了主。

 

廖文立(耶鲁大学生化工程博士,现为传道人):儒家的爱,是有差异的。孟子说,爱每一个人的人,是禽兽,因为他把父母与仇敌一样对待。基督教的爱,是没有阶级性的,包括了“爱仇敌”。有的异教哲学家批评说,基督教的爱是颠倒的爱,无原则、无是非的爱。如果我们追究这些异教哲学的原则和是非标准,我们会发现,最终他们是以内心的良心为是非、外部的王权为原则。而对基督徒来说,内在的良心和外部的王权都是有限的,往往是靠不住的。他们唯一的原则是上帝的爱。

表现基督的爱固然可以通过个体,但团体的表现更重要。异教哲学家常发问:“你们的理论既然这么好,那么为什么同为基督教团体,彼此却斗争得很厉害呢?”因此,我觉得在未来的见证里,教会能否做到超越宗派,彼此和睦,对异教人士意义甚大。

 

周媛媛(笔名宁子,来自南京,现为自由撰稿人):从本性上来说,人的一半像天使,一半像魔鬼。天使那一半自神而来,魔鬼的部分来自人的原罪。人们挣扎在爱与恨中,就是人的天使属性与魔鬼属性的交战。这是人的苦难的来源之一。神教我们“爱仇敌”,是为了让我们蒙福。恨一个人,即使杀了他,也不能解脱我们的痛苦。解脱我们的唯一办法,是爱仇敌。

前些天我的女儿为一些事向我诉苦,她很难过,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了。我没有能力也没有可能去改变那些让她不愉快的事,我安慰她唯一的办法,是要她原谅那些事、那些人。从我对女儿的用心便想到,神劝谕我们爱仇敌完全是为了我们好。

不信神的人也有爱,有的人生来特别有爱心,甚至看上去很无私,其实那也是来自神的。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爱不同,过去我做了善事会欣赏自己天性中的美善,而信主后,我如果不做,就会觉得有亏欠;做了,知道是理所当然。

 

廖文立:在其他宗教里,“爱”总是与“恨”并举,而在基督教中,总是“爱”与“罪”并举。在世俗中,为爱而死是有的,为罪人舍身却是没有的,而耶稣恰是为我们洗罪而上了十字架。“爱与恨”是人之间的关系,“爱与罪”已经是人与神的关系。

 

沐曦:在世俗中,“爱”是正面的情感,“恨”是一种非常负面的情感。如果一个人能在面对仇敌或处于困境下仍保有正面的情感,就可以无往而不胜。人打不倒他,任何环境也打不倒他。

 

远志明:有个故事,讲的是两个人,一个加入了“共军”,一个加入了“国军”,杀来杀去,力图置对方于死地。有一天他们发现他们是亲兄弟,抱头痛哭。世人很多时候也是这种状态,彼此为仇,最后却发现我们有同一个父。如果想通这一点,彼此相爱就不难。成了基督徒,认识了人类的共同天父,做到这点就比较容易了。

 

徐保罗:对于还没信主的人,需要基督徒在生命中活出基督的爱来。我听到有人说,某某还不是基督徒,不能叫他兄弟,这种话是很伤人的心的。我们都是神所生的,虽然有人还不认识神,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他们不是我们的兄弟。

 

小刚:我的信仰的完成,也是因为其他基督徒的见证。当年为了帮我学习驾车,教会有七个弟兄轮流在午夜和清晨陪我,在两个月中陪我开了六、七百哩。当时我不是基督徒,受到很大的感动。

 

刘丽莉:我刚到美国来时,也曾觉得基督教的爱不着边际;是基督徒没有功利目的的爱,使我感受到神的存在,使我看到是神对他们的爱,激励出他们的爱。

我先生在美国神学院读书的时候,我是那个神学院家属中唯一的非基督徒,很多学传道的学生都纷纷找我谈话,以便从我这儿获得与非基督徒沟通的经验。有一对基督徒夫妇问我:“你看到树这么绿、花这么美、鸟叫得这么好听,就没有想过为什么吗?”我理直气壮地说:“它们就是一种存在。”他们又说:“你每天这样生活,有丈夫、有女儿,就没有想到过感谢神吗?”我说:“没有。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我只是接受而已。”

我开始去教堂,是为了学英语。慢慢地,从反感转变成接受。有一次,当一个美国牧师用中文祷告时,我决定成为基督徒。

有一个傍晚,我在校园里散步。夕阳落下,美好柔和的光照着校园和我的脸颊,那一瞬间,我强烈感到,神给人的爱那么多。我们呼吸的清新空气、照在我们身上的阳光,都是神预备的。作为一个生命,我能来到这个世上,有父母、有丈夫、有孩子,真是该感谢神。神的爱,对我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已变得具体而实在。

 

徐保罗:这个转变,就是神做的工。

 

海伦:我还是有疑惑。有一次我们郊游遇雨,牧师就祷告神,叫雨停住,结果雨并没有停。我就想,下雨是自然现象,跟神有什么相干呢?求雨停而雨不停,这样的见证,不是起相反的作用吗?

 

周媛媛:人可以祷告,但决定的权利在神。神是一个超越的神,祂能超越人的有限,看到怎样更好。

 

徐保罗:我们祷告时,结尾总有一句话:“我所求的,求你鉴察是否合你的心意。”一切都要按照神的意愿,而不是人的意愿。

 

周媛媛:个人的经历虽真实却有限,个人的见证总是不完全的。当耶稣问彼得:“我是谁”时,彼得说:“你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夸赞他说:“你是有福的。”但耶稣说祂将要上十字架时,彼得却说:“万万不可”。耶稣就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彼得身上尚有魔鬼的影响,何况一般的人?所以,基督徒的见证虽然重要,却只是个体的。不管下雨或不下雨的见证,都不是绝对的。

 

刘丽莉:要信神,就不要让一些属人的东西挡在你和上帝的中间。要超越人的派别,要超越人的教条,超越人的传统,也要超越人的见证。这些都可以参考,但不可以当成绝对,只有神的话是绝对的真、善、美。

当你试着照神的话去做的时候,比如宽容、爱仇敌,你就能获得喜乐平安。当你在生命里经历这些的时候,你就会脸色红润,活得有生气、有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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