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与“卑”——新泽西州座谈会纪实

 

 

 

整理/李灵  王肖玫

 

 

 

新泽西主恩堂挚爱团契成立于1996年,是一个以大陆基督徒为主体的团契。近年来团契迅速成长,目前已经是七十人上下的团契了。最近,团契在学习《马可福音》14:42~44时所引发的讨论,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团契成员在新生命“脱胎”过程中的痕迹。他们的个人经历也许与您不尽相同,但是大家却在同一个社会环境中成长,曾经受过相同的思想教育,相信这个话题也会引起您的兴趣。

 

 

一、两种“尊卑观”的根本区别

 

卢青(化学博士,来自四川):各个时代的“尊”与“卑”的标准虽然不同,但是都离不开“名”、“利”二字。不同的是,中国人是“官本位”,有“权”就有一切;西方人是“金本位”,有钱就有一切。所以,在社会上“尊”与“卑”的实际意义就是“管人”还是“被人管”,“伺候人”还是“人伺候”。但是在基督里就完全不同了,服事人,做他人之仆,甚至甘愿舍命,才为“尊”。

范仲淹曾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共产党则讲“为人民服务”。中国文化中这种词语确实不少,但是做起来就不同了,甚至完全相反。我们常听到有人自称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比被称为“主人”的人更像主人。也正因为这种言行不一的现象长期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以至于我们初听到福音以及耶稣基督所宣示的“尊”与“卑”时,都很难相信这是真的,更怀疑这种观念能否在社会中行得通。

唐立群(化工博士,来自上海):现实社会中的“名”、“利”、“权”,无论在东方社会,还是西方社会,三者构成了一套与基督精神完全相反的“尊卑观”。你只要取得这三者之一,那么你肯定会在社会中有地位,有尊严。

耶稣基督给我们做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榜样--他本至尊至大,为救我们这些罪人却降世为人,取了卑微的形象,最后还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的社会是多么需要基督的精神啊!

王杭勇(生化博士,来自浙江):谈“尊”与“卑”就是谈价值观。社会上的价值观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人们总是围绕着生存和社会需要来确立自己的价值观。这种情况与圣经里面所讲的“以服事他人为尊”完全不同。

王薇(化学博士,来自台湾):我在读圣经新约时觉得神行事很有点讽刺意味,他选的十二个门徒在当时的社会都是下层小民,没有什么社会地位。马太算有一点地位,是个税吏,却也是被人唾弃的职业。神让我们看到:我们的价值观已经远远离开神的规定。其实神赋予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当大尊严,《希伯来书》中说,神造人只是比天使小一点。神要人管理万物,实际上人的地位是很高的。耶稣生在马槽里,就表明了他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东西来表现他的尊贵。这实际上也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就在人本身。

陈平(化学硕士,来自云南):我觉得耶稣所创导的“尊”是人的理想境界,在社会上肯定行不通。因为人的私心太重,贪得无厌。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大家越争越激烈,无可救药。所以要借助耶稣精神来拯救我们,使我们在精神上得到提高。

夏维柱(物理学博士,来自福建):我读《马可福音》10:42~44,觉得耶稣非常简洁明了地阐述了一个基督徒在“尊”与“卑”问题上应体现的观念。耶稣基督不仅向我们阐明了基督徒的新价值观,而且他本身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正如《腓立比书》2:6~9所说:“他本有神的形象……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从“尊(本有神形象)→卑(奴仆的形象)→尊(升为至高》”这个逻辑中,我们看到这不只是个地位问题,更是心态问题。“愿为众人的仆人”,是为“首”的基督徒所应有的心态,这也是所有基督徒生命改变后的自然流露。这时所得到的,是神赋予人的真正的尊严。

 

 

二、基督教的“尊卑观”与现实社会

 

唐立群: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视人于万物之上。在上帝那里,人尊贵又有尊严。但在人世间,人有了贵贱之分。离开耶稣基督的精神,社会只会一步一步堕落下去。

郭荣(生物工程博士,来自北京):对于耶稣基督在圣经中表述的“尊卑观”,其与一般社会上所通行的“尊卑观”的主要区别,我认为首先是外在的方式不一样:耶稣降世不在国王之家,取富贵荣华之样式,而是到一个极其普通的木匠家里,成为贫穷卑微的人。其次是内在的意义不同:一般世俗社会的“尊”与“卑”,内容常常会改变,是相对的,而耶稣讲的“尊”与“卑”是不变的,是永恒的。

一个基督徒面对这种区别,不应向社会妥协,而是应该努力去改变社会,那就是以耶稣为榜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开始,坚持不懈,一天一天活出基督的样式来,为神在世上作见证。

夏维柱:我在信主之前就曾受到基督徒的这种影响。我做博士后的时候,老板是学校的教务长,是个基督徒。我埋头干活时,他常常会问我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要不要茶或咖啡,等等。他那种服务于人的态度,使我深受感动。我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能处处想着别人,让着别人,一般都能得到良好的反馈。作为基督徒,更应该以身作则,促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循着良性反馈进行,使社会风气朝好的方面发展。

郭荣:越平等待人的人,就越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耶稣阐述的“尊卑观”就包含着这个道理。有些人虽然没有认识神,但是如果他能根据这个原则去做,就能收到同样的效果。比如,周恩来总理生前就以平易近人著称,他就特别受到别人的尊敬。

唐立群:我觉得基督教的“尊卑观”在社会上能不能行得通,与一个基督徒能不能按神的教导去做,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根本行不通”。对于后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一个基督徒完全应该遵循耶稣基督所言所行,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通过自己的言行在世人面前为神作见证。”我们基督徒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我们爱神爱人,就当效法耶稣基督背起十字架。这很难,但却是基督徒必须做的。

王彦峰(药学博士,来自河北):说到基督教的“尊卑观”在社会上完全行不通,我看也不见得。两千多年来,神国在不断地扩大。十几年前,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会信主,更想不到会有那么多的同胞信了主,而现在,全世界都为中国基督徒人数增长迅速而震惊。

虽然,要做到完全遵照神的教导,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我们有信心。

王薇:我认为神教导我们的,一定是行得通的,否则神就不会把这观念放在我们心里。人之所以觉得“难”,说穿了就是因为私心太重,生怕吃亏,因此也就循着社会的观念,不是“愿给”,而是“争得”。所以,要真的把基督的精神行出来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神对那些愿服事人,愿在世上为他作见证的人,赋予特别的尊严。比如特瑞莎修女,她原出身于富贵之家,即使到了修道院也同样可以生活得很舒服。可是她却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世上“最卑微”的人。她之所以能这样做,第一,她用神的眼光看人,没有贵贱之分;第二,她用神的心肠待人,无私地把自己奉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她努力活出神的样式,降“尊”为“卑”。她死的时候所得到的尊严,世人没有一个能与她相比。她的生和死,都对世界、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三、爱神爱人,至尊至荣

 

夏维柱:一个人是傲慢,还是谦卑,不完全取决于他的地位,这是一个心态问题。基督降世为人,又为人的罪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就是因为他爱世人。他为门徒洗脚,要门徒效法他的精神服事人,爱神者必爱人如己,必尊人虚己。

王杭勇:我有一个也许不够恰当的比喻:社会上的价值观就像热力学那样是无规则的,自发地朝着无序方向。而神的力量把它拉向有序的地方,这地方就是教会。教会的作用使大家从无序混乱的状态中走出来,进入到有序的状态之中,即共同的信仰和相同的观念之中。

王彦峰:怎么才能从无序到有序呢?能和这“热力学”抗衡的又是那一种“力”呢?那就是“爱”。我们团契活动常常唱:“爱使我们相聚在一起。”正是这“爱”使我们原来互不相识的人走到一起,使我们 泯灭了往日的怨恨,使我们认清了自己也认识了别人,使我们甘心服事他 人,使我们懂得了生命和生存的真正意义。

唐立群:在我们从不信到信的过程当中,正是许多弟兄姊妹为我们做了榜样。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心是凝聚我们的向心力,也使我们思索:为什么这些学有所成的博士,事业发达的经理、老板一点架子也没有,怎么就那么心甘情愿地为人做这做那的,一点儿也没有什么“尊”与“卑”的计较?

陈平:我刚才也想到这个问题,不过我还是要问,现实社会的势力那么大,每个人为了生存都不得不顺着它,靠教会这批人能把社会完全改变过来吗?

何巧云:这里确实有个信心问题。因为信,我们自己越来越谦卑柔和,我们就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和蔼可亲,我们心里越来越充满了平安喜乐,在待人处事上越来越觉得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了。

我对社会的前景充满了希望,因为神爱我们,不愿看到人就这么堕落下去。我们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尽心尽力去爱神爱人。“尊”与“卑”的标准不在世界,而在天国。

 

作者按:价值观的确立依赖于认同。反过来,认同又进一步强化价值观。一个人的认同是由文化、传统、教育、时代,甚至民族,等多种因素构成的。但是,直接导致一个人的认同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他是顺从“世界”,还是顺从“天国”。对“尊”与“卑”的认同也是一样。就思想层面而言,我们的讨论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可是就生命的层面而言,这样的话题恐怕才刚刚开始。因为“新生命”需要我们在现实世界的每一天具体的生活中“活”出来。基督徒最大的挑战就是生活在“世界”中却不效法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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