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中“有人”——中西方人际关系漫谈

 

在西方,奉公守法的官员顶多被赞为“尽责”,在东方就成了“青天”。

 
 
 
文/夏维东
 
 
 

 
中国的人际关系很复杂,暧昧不清,应了一个“乱”字,纠缠得像一团没有头绪的毛线,怎么理都理不顺,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孔夫子神往的上古大道消隐之后,中国文化里便没有了明确的是非概念。老子寥寥数言就道出了真相:“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我们折腾了几千年,无道失德,不仁不义,最后竟然只剩下个“礼”了,难怪我们叫做“礼仪”之邦!“礼”是什么?老子告诉后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缺忠少信,只剩虚礼,不乱才怪。
中国文化的本质是官本位的,对于“仁”的解读是权势话语的专利。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谁有权谁就“仁义”,就能施恩,就是尊者,无论干了什么狗皮倒灶的事也自有人“为尊者讳,为贤者讳”。孔夫子的《春秋》开了“讳疾”的先河,以至于他的弟子对于老师捧出的一大堆竹简“不能赞一词”。难怪韩非子愤愤地说“儒以文乱法”,“讳”来“讳”去的,哪里有什么是非可言?不懂“礼仪”的美国人压根就不懂得“文明礼貌”,第一夫人吃饭忘了给小费,就被媒体一顿臭骂;至于克林顿,更被绯闻整得焦头烂额,差点被扫出白宫。这类“无法无天”的事在中国是绝不会发生的,中国的领导只要在位,一律都是“光荣、正确”的。
一个机关单位便是一个官场,一个社会的缩影。其中吃的开的并不是那些学有所专的人,而是那种浑身长满嘴,被称为“人精”的人。他们像泥鳅一样在不同权力派系间游走,方方面面都要哄到了,才能功德圆满,才能小泥鳅变蛟龙。中国人的油滑世故就是在钻营中练出来的,对上谄媚取宠,对下恩威并施,平辈间则勾心斗角。
 
 

 
中国社会的办事效率不高,虽与机构臃肿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人事的障碍,同一部门里,大家都各怀心思,而且心思大部分都不在工作上。
我在国内“走进社会”的时间不长。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事业单位的科室里大约工作了才八个月。我们那个管理科只有四个人,一个快要退休的老科长,包括我在内的三个科员,也没什么额外的油水可捞,照说这么个小舞台没多少戏可唱。其实工作非常清闲,如果同事间没有纷争,“像春天般温暖”,那种工作简直可以延年益寿。
问题出在那个空缺的副科长位子,那个空位就成了“戏眼”。我的到来使那两个同事如临大敌,僧多粥少的情形日趋严重。其实我对那个位子毫无兴趣,因为志不在此,但我仍然被动地陷入了“夺位”之争。他们对我在“六四”期间的活动似乎特别感兴趣,还好那时我们系正在大连实习,没有让他们抓住什么把柄,否则,哪怕我仅仅是在街上看热闹,也会被编织出一个百口莫辩的罪名。
我因为初去乍到,对许多人和事不明状况,我那两个师兄便经常设套让我钻。他们俩人也是彼此拆桥的,多数时候我又成了他们拉拢的对象,所以我的日子还不算太难过,只要装傻对他们的话一律附和就行了。但是心累,在那样的环境里待长了,我要不成为他们一样的人,要不就精神分裂。可想而知,在“副科长”落实之前,我的两个师兄将会“战斗不止”。我担心的是,科长的位子空下来后怎么办?我离开这个机关的时候,局里正兴建几套宿舍楼,真不知道又要掀起多大的风波!
 
 

 
另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人际关系是“大家族”现象。家族观念任何民族都有,但中国的家族谱系是蛛网式的,而且是蛛网连着蛛网,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妈十大爷,串来串去的,真的变成“华夏儿女是一家”了。权力和血缘杂交出一个巨大的人际网路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某件事的落实几成定局,可突然间不明不白地黄了,原因就在于某一个不相干的人被得罪了,而不幸的是,这个不相干的人与某个相干的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句话就能让酒桌上的承诺统统作废。
至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佳话”就更多了。前些日子,我看到一则国内新闻,某市一位管司法的副市长,将家人和亲戚十几口人全部塞进市内的各个司法部门!
 
 

 
以基督教为根本的西方文化,其绝对价值、善恶标准是毫不含糊的,那就是上帝,法庭作证乃至总统就职,都是对上帝宣誓。在那位绝对者面前,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都是平等的,没有人可以冒充绝对权威对其他人大声吆喝,所以“人治”在西方社会是不可想像的,只能采取凌驾于一切人之上的法治。
不少刚来的中国人(包括我)觉得美国人办事“死性”,事无巨细都一板一眼地写在法律条文里,清楚得像做数学题谁也不能钻空子。克林顿同母异父的哥哥因吸毒而坐牢,也没见法外施恩。在西方,奉公守法的官员顶多被赞为“尽责”,在东方就成了“青天”,可见守法之难“难于上青天”。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避免了黑白难分的人事纠缠,这也是西方的政治比东方清廉的原因。
平等的原则同样在公司里潜移默化。我在美国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从未见过因为长工资或者升迁而引起的任何风波,更未见过对老板溜须拍马之徒。每个人尽职做自己的本份工作就好了,作出成绩的自然会获得相应的奖励,如果能力欠缺,就是喊老板“万岁”也没用。(编注:这是非常理想的状况。人性的弱点,还是中外皆同的。)
一丝不苟地按原则办事,是不是就意味着没有人情味呢?我曾因超速而去法庭,法官问我为什么超速,我说怕上班晚点。他又问我认不认罪,我说认(guilty)。于是他对我笑笑,说以后可得注意了,点数(points)可免,去交罚款吧。那时我很高兴,确切地说是感动,不仅仅是因为他免了我点数,而且是他的笑容。在法律许可之内的容情,也是因为对个人的尊重。那位法官的微笑是真挚的,绝不是为了今后我可能会回报他。
 
 

 
个体生命价值的平等和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源于基督文化背景的,人按照上帝形像造的,所以高贵;基督为人舍命,所以人要彼此相爱。但随着现代文明的日新月异,西方社会似乎也数典忘祖了。
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国的存在主义大师们便发现高度发达的机械文明对于人性的“异化”。人冷漠得像一具冰冷的机器,在文明的流水线上行尸走肉。人心相隔的不是“肚皮”,而是一堵文化构筑而成,但文化之光穿透不了的墙。萨特的剧本《间隔》和短篇小说《墙》,艺术地暗示了人们心灵的“断路”,他发出一声著名的叹息“他人即地狱!”人与人之间彼此提防,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任何一个异己的他人都意味着一个未知的深渊,谁也不敢“越位”半步。
卡谬的《反抗者》所表现出来超越党派的“反抗”激怒了萨特,与卡谬的断交似乎证实了这位大师对异己的排斥。他在《答卡谬书》里最后如是说:“但无论您能够对我说什么和做什么,我拒绝反驳您。我希望我们的沉默使人忘却这次论战。”是的,只剩下沉默了。
 
 

 
“存在主义”已成为古典了,各种版本的现代主义派别和口号此起彼伏,但对人性的“改良”毫无裨益,社会问题日趋严重。爱正日渐枯萎,欲望的旗帜在主义的大风里猎猎飘扬。
“新世纪运动”更是雪上加霜,肢解、混淆着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其倡导者们“鬼”聪明,从各个宗教里取出一点东西来,再掺上点似是而非的“科学概念”,极具欺骗性。他们暗示每个人都有无限的潜能,只要通过修练,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神,这恐怕是西方的“特异功能”了。
在这种思潮的毒害下,个人意识极度膨胀,成功了不知道感恩,因为那是自己努力“发挥潜能”所致;遇到挫折就怨天尤人,以为别人或者社会妨碍了他“发挥潜能”。他们的控诉方式极其恐怖,用枪杀害同事、同学、无辜的路人甚至自己的家人!这可真是名符其实的“他人即地狱”了!
更可怕的是,有的杀人犯被捕后还觉得自己是英雄。仅仅在99年,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就发生十几起恶性持枪杀人事件。个人英雄主义的泛滥导致的后果,远比存在主义时代的隔阂与冷漠可怕得多,那时人们的痛苦表现在善恶之间的挣扎,而“新世纪”的神话已经让人不知何为恶了。美国有些重金属摇滚乐队和歌手,居然在歌词里明目张胆地歌颂仇恨和暴力,其蛮横、下流简直令人作呕。在这种文化里成长起来的下一代,怎么能指望他们对别人友爱?
 
 

 
自春秋以降,中国的不肖子孙们离开了先祖的上帝,即“道”,终于出现令孔夫子痛心疾首的社会问题:“今大道既隐,天下为私,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而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以利益为纽带。西方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新世纪运动”之类的思想垃圾泛滥成灾,肯定会离那个古旧的十字架越来越远。
那么东方的过去将是西方的未来,到那时或许连“亲其亲,子其子”都是奢求。那些“修炼”得像刺猬一样的“英雄”们眼中没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亲人。如果“克隆”人再诞生的话,没准还会发生“自己”杀死“自己”的新鲜事呢!
 
作者来自安徽,美国Rutgers大学统计学硕士,现居纽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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