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帐,该算吗?

 

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4-15

 
 
 
文/沐 恩
 
 

日记中的哭诉

 
慈爱的天父啊,只有你知道,我曾经怎样地爱他,为他作过多大的牺牲。特别是在美国与他同甘共苦的那两年,我为他付出了一切,每一日都只为他而活……
但结果呢?当他在美国贫困潦倒时,也许他曾对我心存感激,感谢我对他的爱和为他所作的一切;当他回中国后事业尚未开始,前途未卜时,他对我仍有某种需要,他的心对我仍存有一些依恋,他仍会对我说些悦耳的话;但是,当他的事业发展顺利时,他自私的一面就暴露无遗。他将我视为他的包袱,因我是他贫困潦倒时的见证者。他要抹掉他认为不光彩的那段历史,而我的存在却时时提醒着他,让他感觉不痛快、不舒适。所以他故意极力疏远我、冷淡我;而当我家的经济一落万丈,当我的一家人遭遇极大灾难,几乎走投无路,向他求救,需要他伸出援手之时,他简直成了忘恩负义、无情无义的小人。
他忘了我曾怎样因着他的电话与信,带着一颗热诚的心,带着日本多年辛苦的所有积蓄,万水千山地奔来美国;他忘了在美国时我曾怎样为他付出一切,怎样与他同甘共苦,相依为命;他忘了离家六年后仍然一身是债的他,第一次回中国时,我怎样四处筹钱寄去给他花费;他忘了我曾怎样毫无犹豫地寄钱给他还债,给他准备发展事业;他忘了他是怎样每次空手地来加拿大多伦多,却大包小袋满载而去……在他的心中,我的一切都是他的,而他的一切却与我无关!父神啊,这是怎样的一个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之人呢?
当我的父亲含冤入狱,当我的家庭灾难达到顶点之时,他竟然藉口丛生,极力推托,想作一个袖手旁观者。虽然他百般勉强之后终伸出了援手,但在我心中我已与他恩断义绝。
冲动的我,曾想发传真去骂他,想向一些熟悉他的人去数说他的种种不是,以解我心头之恨之悔。但父神啊,你却阻止了我,教诲我要宽恕他,并扶持我走过这一个多月内心挣扎的日日夜夜。谢谢你,亲爱的天父,你不仅教我要饶恕别人的过犯,还教我当“爱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感谢你对我的管教,既然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你允许的,那么我愿意承受。即使看上去对我很不公平,让我受委屈,受伤害,如果这是你--我的父神,允许发生的,那么我会毫无怨言地承受,因为我深信所有的一切都有你的美意。
 
 

日记之后:这笔帐,算不算?

 
以上是我信主、受洗后不久,在日记里向神所诉说的心声。但我心底仍有一些困扰,恳请各位弟兄姊妹帮我排除。我想问的是:宽恕了他对我的伤害,是否也须免了他以前所欠我的债?
我想与他算帐。我留有以前同他一起经营餐馆时的帐本,不管他将来还不还我钱,但我想至少让他明白他尚欠着我。从我1994年到美国帮他,到今天已经六年了,这么长的时间里(直到我家出事),我从未向他提过钱的事,甚至他每年一次回多伦多,都是花我的钱。我曾深信他的诺言,也感激他帮我办移民来多伦多,我想如果我家不出事,我是永远不会开口向他提钱的事的。我不是视钱如命之人,即使是家逢大难一贫如洗的今天,我仍然迟迟不愿向他开口。
只是想到这欠我情又欠我钱的人,竟然可以装着不知,装着若无其事时,我的心就不能平静。但今年春节前,我仍然向主祷告,祈求主感动他,令他今年春节到我家里看望我家人。我对主说:“只要让我觉得他那颗心还有些人情味,只要让我感到他并非那么绝情无义,那么我就免了他的债,让过去永远成过去,永远不再提起。”但是,他那颗心仍坚硬如铁!
我想与他算帐,但主如此爱我,又教导我去爱人如己。我不知道如果我向他算帐,是否表示我还没有真正饶恕他的过犯?是否属于去计算别人的恶?是否因此将来天父也必不饶恕我以前的过犯?我常常祈求主让我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至今仍然等不到主的回答。
 
作者现居加拿大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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