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近代民主发展

 

 

 

文/庄祖鲲

 

 

 

近代民主运动的发展,一般历史学家多半以十八世纪美国独立运动及法国大革命为重要的里程碑。然而两者在基本精神、实施手段及达成的效果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美国的民主制度成为近代各国争相效法的典范,而法国大革命虽然在欧洲燃起了革命的烽火,其冲击力远大于美国独立战争,但在迈向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却是历经波折,功败垂成。

究竟基督教思想在近代民主运动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为何民主运动在法国、美国以及英国有那么大的差异?在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及思想观念之下,对民主政治的推动有何影响?这些都是值得思索的问题。

 

 

美国民主运动的成功因素

 

北美英国殖民地的拓荒先驱,大部份都是虔诚的清教徒,他们期盼到新大陆能享受到更多的自由,也努力建立一个更合乎圣经原则的自治社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1620年签订了“五月花公约”(Mayflower Compact),而且在各殖民地实施地方自治及宗教自由等原则。虽然在十七世纪,北美殖民地所享有的自由及参政权仅略具雏型,但已居世界之冠了。

一七三○年至一七五○年间,由卫斯理兄弟(John&Charles Wesley)及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领导的宗教复兴浪潮席卷整个新大陆。这个时期历史家称之为“大觉醒时期”(The GreatAwakening)。不仅许多人成为基督徒,而且在信仰的实践上也更加落实。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大觉醒时期对美国社会道德的提升及民主化有深远的影响,也为三十年后的独立建国奠下了很好的基础。

在美国建国初期的开国元勋,几乎全部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们的民主观念是建立在对人尊重的基础上,而这基础是来自圣经中对人的评价及观念。因此杰佛逊在独立宣言中宣告“天赋人权”的信念,这对中世纪以来“君权神授”的观念是一种划时代的突破。

但是基督教的思想对人性中的罪恶也有极深刻的体认,因此美国的政治制度就建立在“制衡”(Check and Balance)的原则下,以免造成独裁者。这种三权分立的制度虽起源于古希腊时代,但直到美国建国才真正完整地实施出来。这是因为十六世纪基督教宗教改革之后,“人人在神面前平等”的观念,充份发挥在美国政治社会的影响上。

基督教思想的另一个特质在于“爱”及“顺服”的观念。基督教极强调平等、无私及舍己的爱,因此执政者有“责任”维护正义、服务众人、爱护弱者。另一方面,基督教也强调顺服“权柄”。正常情况下,执法者是代表法律,因此人人都当服从,以表达对法律的尊重。然而,因为只有神才是最高的绝对权柄,即使政权或执政者也要服在这个权柄之下、向神负责,所以政府对人民并不拥有绝对的权力。

因此这种自由与受托,权利与责任的观念,不仅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特色,也是建立民主自由的基石。然而这种观念却是渊源于基督教的思想和道德规范。

 

 

法国大革命的功过得失

 

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固然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但在历史学家的评价中却是毁誉参半、褒贬不一。每个人不同的评价和他的观点、立场及对事件解释有密切的关系。但在法国大革命两百年之后的今天,历史家对这事件的真相及评估,已逐渐取得较多的共识。

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的解释是来自“中产阶级革命”。然而近代的历史学家如剑桥大学的柯班(Cobban)教授和其他学者已逐项驳斥这种论调。因为不仅在当时所谓的“中产阶级”界限很模糊,而且在法国大革命前夕“国是会议”中“第三势力”(Third Estate)的代表,大多数是心胸狭窄的律师及贪婪的官吏,而非商人或地主等中产阶级。

另一方面,传统的说法是法国大革命之前,民不聊生,农民及工人受到无情的压迫。但是曾在法国第二共和时期(1848–53)担任外交部长的脱克维尔(de Tocqeville)曾花了很长的时间研究这个问题。在1856年出版的名著中,他明确地指出,在1789年前后,法国是全欧洲最富强的国家,农民生活远比任何欧洲国家更富裕、更自由。事实上,绝大部分的法国农民是“自由人”,甚至是地主,而欧洲其他国家的农人则是奴隶或佃农。

总之,法国在十八世纪末叶的社会及经济状况,并没有恶劣到非造成流血暴动不可的情势。因此,必然有其他因素促成法国大革命,而且导致它的不幸结局。

正如基督教的“大觉醒”为美国独立运动建立了基础一样,“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也为法国大革命铺路。但是,不同的地方是,启蒙运动是一个蕴涵着反基督教传统的“文化大革命”。这些以法国知识份子为主力的启蒙运动,一方面高举“自由”“民主”的旗帜,另一方面也大力抨击以天主教为代表的宗教组织及理念。伏尔泰(Voltaire)、卢梭(Rousseau)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时的知识份子,也直接或间接地引导了法国大革命的走向。

英国保守主义政治家柏克(Burke),在1790年撰文抨击法国大革命及启蒙运动是一个反传统的革命,将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解体、流血暴动,至终带来另一个专制政权。他的预言不幸在十年内一一应验。另一位十九世纪历史学家泰恩(Taine),也指出启蒙运动包涵了一些基本的甚至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否定一切既存的法律、制度、组织、道德及宗教,而以无比的狂热坚信“理性”的绝对性,以至于造成一个远比任何皇朝更加专制的政权。

在1793年开始,革命政权展开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反基督教”(DeChristianity)运动。他们将所有天主教教会财产充公,强迫神父、修女向国家效忠甚至还俗,将巴黎著名的圣母院(Notre Dame)大教堂内的马利亚像去除,改立一个所谓“理性女神”(Goddess ofReason)的雕像,每天顶礼膜拜。当然,实际上法国当时的宗教状况原本已落入极低潮,主教们奢侈、腐败,法国人民道德松弛,对宗教毫无兴趣。但是反基督教运动则进一步将残余的一点点道德和宗教信念企图连根拔除。所造成的结果是自1795年开始的“恐怖时代”,数月之内几万人头落地,被杀的人甚至包括革命初期的领袖们。直到1799年拿破仑取得政权,才结束了这段血腥革命的悲剧。

与两百年前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相对照,文化大革命在作法、手段及背景因素上,都与前者有许多神似之处。这是历史的重演。

 

 

 双城记:英国民主运动的发展

 

英国名作家狄更斯的名作“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故事,而且牵涉到海峡两岸的英法两国。由于此书的结局是那位英国律师顶替了法国贵族上断头台,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因此,当英国首相柴契尔夫人以此书送给法国总统密特朗,作为法国大革命两百周年纪念之见面礼时,曾引起法国新闻界的轩然大波。

的确,在法国大革命前,英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都比法国更糟糕。然而革命却未在英国爆发,而且在几十年之内英国国内情势有大幅度的改善,到十九世纪英国更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其中关键的因素何在?这也是历史家争论不休的问题。

十九世纪法国历史学家哈未(Halevy)就坚决主张卫斯理兄弟在英国领导的“循理会”(Methodist),是遏止革命浪潮席卷英国的主要力量。许多近代的历史学家也指出,十八世纪英国的宗教复兴不仅适时提供了一股心灵安定的力量,防止法国式流血暴力的发生;同时也以和平手段促成许多社会改革,使社会的冲突及不合理现象逐渐消除。

因此,纵使基督教复兴不是英国未陷入流血革命的唯一因素,至少它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力量。这是无可否认的。

事实上,英国在十七世纪的君主立宪民主化运动,也是在清教徒领导下所达成的。在法国大革命前一百年,英国就通过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限制君权,保障人民权利。虽然在实际运作上,民主的进展仍是崎岖坎坷的,但是藉着宗教复苏所带来的道德重整,终究使民主运动逐步迈入坦途。

 

 

历史的教训与希望

 

从十八世纪民主运动的过程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当人类在推动民主、自由的行动中,若没有一个超越的宗教理念和信仰从中规范、指导,民主运动很容易变质,成为另一种形态的专制政权。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殷鉴。

旅居德国的大陆学者齐墨先生很正确地指出,以基督教来再造中国的国民性,以基督教的超越精神来消融中国文化中的功利心态,是解决中华文明危机的一条途径。同时,他也认为:在中国,民主文化的建设,首先要确立超越世俗的理念和信仰的绝对价值。

的确,真正的民主政治不仅需要制度、法律,更需要民众对人权、人性和道德的共识。这种共识所建立的基础,才是推行民主政治的稳固根基,这也是当今中国社会所欠缺的。

因此,基督教是中国迈向民主政治现代化所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更新再造的要素。

 

作者曾获美国西北大学化工博士,现就读于芝加哥三一神学院博士班。本文已与作者另二篇文章同时印成简体字小册,书名《基督教与现代化》,远东证主协会(FECCA)出版。地址:P.O.Box 427,OakPark,IL 60303,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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