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老子》与《圣经》

 

 

 

文/远志明

 

 

 

《老子与圣经--跨越时空的迎候》一书(台湾宇宙光出版社1997年版)问世后反响热烈,《海外校园》26期有一个简短介绍,也引起不少读者的关注。赞誉的话不提了,仅就一些疑惑,作答如下:

 

问:老子是道教的始祖,你怎么将基督信仰与道教搅在一起呢?

答:老子是道家始祖。后来道教将老子奉为“太上老君”,只是冒其名,实际上完全两回事。比如老子强调“淡其生、无所欲”,道教却以“长生丹、房中术”闻名。思想文化界都知道这一点,只是一般人常常分不清。为了消除一般人的误解,柏杨精妙地比喻说:“道家和道教的不同,就像狗和热狗的不同。”

即使道家后世学派,也常常与老子相去甚远了。所以《老子》就是《老子》,实事求是地面对它,才是正确的态度。

 

 

问:书名《老子VS.圣经》,不是将《老子》与《圣经》等同了吗?或者将《老子》作为《圣经》的补充?

答:书名原为《神光--老子破读》,编辑考虑台湾市场效应,定为《老子VS.圣经》。后加副题“跨越时空的迎候”,表明是《老子》迎候《圣经》,古老神州迎候上帝救恩。

《圣经》作为上帝对人类的完整启示,是独一无二、自成一体的,古今中外任何经书都无法取代,无法等同,也无须补充。《老子》与《圣经》的关系,是《老子》见证《圣经》,是老子期盼、迎候圣者耶稣。这是贯穿全书的主题,只要细心阅读,便一目了然。

 

问:中国历史和文化中也有《圣经》的见证?也有对耶稣的期盼?

答:当然。根据《圣经》,三位一体的上帝,是普世之神,历史之主,中国也不例外。请想一想:中国在上帝的主权之外吗?上帝不是中国人的上帝吗?天地万物都见证着上帝的作为,难道中国历史和文化中没有上帝的作为和见证吗?不!神的每一个作为,都见证着神自己,“若是一一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约翰福音最后一节)

根据《圣经》,现今的人类、包括中国人都是挪亚的后裔。既然如此,上古先祖们一定听说过创世、伊甸园、洪水、方舟、献祭诸事才对。这一事实已经得到了证实:在《尚书》、《诗经》、《天问》等远古文献中,在“休、禁、婪、义、船、祇、帝”等象形文字中,都发现了与《圣经》相吻合的记载和寓义。《老子》五千字对大道、圣人、灵修的描述,正是这种奇妙见证之一。我相信,见证《圣经》、见证圣父圣子圣灵的历史文化事实一定还有许多,神光之下必将一一显现出来。如今神州大地福音兴旺、规模空前,正是显现的日子,正是拯救的日子,这日子是上帝定的!

 

问:那么,你把《老子》归于一般启示还是特别启示呢?

答:这要看你怎么处理一般启示、特别启示这种神学概念。我在书中(164页)特别提到:启示(Reveal)一词,《圣经》原意是“将面罩掀开”,指上帝将自己展示给人。后来神学家们提炼出一般启示与特别启示的概念,尽管对这两个概念一般信徒没多大兴趣,神学家们却喋喋不休地争论了一千多年。《老子VS.圣经》一书,是为最广大的中国人写的,不是为极少数神学家写的,我只能按中国话的一般含义来使用启示一词,即“启发、开导”(《辞海》)。

当然,我从改革宗神学院毕业,无论如何也记得,要把《老子》归于一般启示,才符合加尔文神学对启示的分类。

 

问:耶稣要我们认罪悔改、重生得救,你研究上帝在中国的作为,对于中国人悔改得救有什么意义呢?

答:我们正在从事“上帝与中国”的专题研究,作为第一步,今年将出版《神州忏悔录》一书。对了,是心灵忏悔,不是文化比较。从人神关系的角度看,神州早期具有敬天、顺道、畏上帝的道统,那是孔子所谓“大道之行”的敬虔时代。春秋以降,我们背离了上帝,陷入人本主义,只见人不见神,甚至以人为神,造就了一个自残自虐、自负自闭的人治社会。在罪恶与痛苦中,不见上帝,没有忏悔,不得拯救。如今中华民族不仅需要富强,不仅需要民主,更需要回归上帝,使民族灵魂在忏悔中更新、升华。

在这部忏悔录中,早期敬虔道统和神圣启示的发掘,不过是一个序曲,《老子》更只是其中一节罢了。

 

问:我们有耶稣就够了,你为什么还要研究老子?为什么非要研究上帝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的作为?

答:不久前,在“中国学人培训营’97”中,有人发出同样的问题。记得当时我回答:对你和我来说,有耶稣就够了;可对十二亿同胞来说,他们还不认识耶稣,不晓得上帝也是中国人的上帝,不晓得自己悠久的历史文化中也有上帝的作为和见证。在他们眼里,耶稣只是以色列的圣者,上帝只是西方人的上帝,基督信仰只是外来洋教,这些东西与中国人毫无关系,格格不入,甚至水火不容。我做的事,正是为了他们。(其实身为神州儿女的基督徒,何尝不需要了解上帝在神州历史和文化中的作为呢?)

走下讲台,一位姐妹对我说:你可以用哥林多前书9章23节回答他,就是“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

我很感动。这正是我心底深处的话。自从上帝拣选了我,我的生命就只剩下一个目标:将上帝拯救的福音传给万民,首先是我的骨肉同胞。除此之外,我活着没有一点意义。我也知道“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章16节)上帝不让我只做一个享受耶稣救恩、祈求诸般福份、履行教会礼仪、一生自得其乐的基督教徒(说实话“我自己”很愿意过这种日子)。我已经不属于我自己。天父要我舍身,潜入流着血和泪的民族灵魂深处。我的生命淌着耶稣的血,每一滴都要为福音而流,流在生我养我、我所挚爱的神州大地上。没有什么能让我与耶稣分离,只是“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诅咒,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章3节)所以,“向律法(文化)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文化)以下,还是作律法(文化)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文化)以下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罗》9章21-22节)阿们!

 

问:具体说来,如果研究《老子》出自上帝的旨意,上帝给了你什么印证呢?

答:早在神学院里,天父就将异象放在我心里,叫我昼思夜想,不能放下。大能的天父又为我开辟道路,四年前当我还在通缉犯名单上的时候,便安排我回北京搜集了研究需要的大量资料。在我发愁难以用英文从事《老子》的研究写作时,感谢奇妙的天父,温以诺教授来到神学院任教,叫我可以用中文专心致志、得心应手地进行研究。毕业后,天父带领我到了《海外校园》,在扎实严谨又开明宽厚的苏文峰牧师身边,全部完成了《老子与圣经》的研究。全能的天父,又让《老子与圣经》一书在海外和大陆同时出版,海外销售一空,大陆发行量高过海外许多倍。

感谢天父,出版社转来台湾、美国、日本的基督徒读者信函,均是惊喜、肯定、鼓励之辞。倒是一些不曾读过此书的弟兄姐妹,一听说远志明竟然研究起“老子道教”来了,这还了得!于是担忧、疑惑乃至指责,纷至沓来。

 

问:你觉得上述解答可以消除人们的疑惑吗?

答:不一定。还得看原书。人若对一件事真有兴趣,一定会去了解这件事;人若对一本书发议论,应当读过这本书。不然,事情就有些蹊跷奇怪了。当然,一个基督徒不读这本书,也不会影响他的信仰生活;对我个人灵命来说,我深知有耶稣有圣经便够了,且是唯有耶稣唯有圣经。只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你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其一,你若关心、评论这本书,就要读一读这本书,千万不能道听涂说、先入为主,因为这本书恰恰是在神光之下,突破了无神文化背景下的先人之见,首次发掘出《老子》见证上帝、迎候耶稣的神圣价值,将《老子》全新破读了。其二,你若有中国福音化的强烈使命感,可以读一读这本书。福音要在神州大地扎根广传,不可能总是与中国历史和文化处于格格不入甚至水火不容的紧张状态。事实上,自古至今,上帝一直是中国人的上帝,神州古老苍黄的身躯上烙印着上帝主权、公义和慈爱的深痕,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知道这个事实,身为中国人的基督徒,岂不更应当知道、发掘、见证这一美好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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