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的几种观点——《上帝的时间尺度》回应之一

 

 

 

文/何天泽

 

 

 

承蒙《海外校园》编辑寄来〈上帝的时间尺度〉一文,阅后,对作者树明君的动机,即欲将圣经记载的创造过程与时间,以科学对“时”、“空”的知识加以阐明,颇为赞赏。至于论点是否正确,留待《海外校园》读者做个人的取舍。笔者对科学证道,还有以下原则性的看法(非针对该文的评议),供读者参考。

 

 

(一)尊重圣经字义

 

文字是思想的表达,有相当固定的意义,必须尊重。换言之,圣经中除明显是象征式叙述外,都该以原文字面取义,不要轻易放大或缩小,以免曲解经文。(《彼后》3:16)

 

 

(二)不逾越基督教教义

 

基督教教义是二千年来基督徒学者悉心考究,综合总体的教导而成的;虽然也基于字义,但衡量了圣经各处经文的意义,历史的背景,社会的习俗等。这是系统神学家的工作,一般而言,是不该逾越的。

 

 

(三)神迹不可以科学规律解释

 

科学是探究宇宙现行正常秩序中的运作,即自然的运作。神迹是神超越自然秩序的异常工作,即超自然的工作。宇宙万物的创造、死人复活、变水为酒等,都是神迹,即神自己直接的工作,藉此彰显他的大能大智与对人的关爱。若将高层次的超自然现象以低层次的自然规律解释,不但徒劳无功,反而损害了神迹的崇高性、可敬性与奥秘性。有神必有神迹,有了神迹也证明有神。

 

 

(四)“现在所知的有限”

 

圣经不但让我们知道“现在所知的有限”,并且还说“模糊不清,如同猜谜”(《林前》13章)目前科学家自认已知的,不但有限,恐怕有的还是错误的,需要以后修正。若有圣经记载与目前科学知识无法协调,可留待将来。神是无限伟大的宇宙创造者,人是渺小有限的受造之物,两者智能的差异无法比较。圣经说:“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林前》1:25)可惜许多不信的人,“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2)

 

 

(五)速度与时间

 

许多化学反应进行迟缓,但有催化剂(catalyst)存在时,速度大为增加,甚至在百万倍以上。原本有些反应时间需要较多的,可在几秒钟内完成。圣经记载,神用六日时间创造了天地万物。创造的神迹在这六日之内发生了。若天文物理学家告诉我们,以目前自然规律着眼,自宇宙大爆炸(Big Bang)开始至人类出现,已有一百五十亿年之久。基于此,生发出两种观点:有人认为全能的神在六日之中完成了我们认为一百五十亿年才能完成的工作。正如古时解经学家拿氏(Nahmanides)所说,一切创造的奥秘都寓于这六日之中。这称为:“速度极快、时间极短的”观点。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自然作用的速度自宇宙原始至今完全一致,神创造的六日乃六个长久的时期,共约一百五十亿年,并非二十四小时的六日。这称作:“速度极慢、时间极长的”观点。但此论从生物器官的结构、生态平衡,或经文字义着眼都难以成立。

自爱因斯坦1915年发现普通相对论以来,人们对时间的观念有划时代的改变。时间并非是绝对的。事实上时间随所处物体的重力大小与速度而变。就如我们取三只同样的钟表,在地球、月亮、太阳上各置一只,它们走的快慢都不相同。并且在宇宙多处,时间可能各不相同。在有些地方钟表可能走得很慢,一百五十亿年的地球时间已经过去,才记录了六个二十四小时。时间的长短视在何处计时而定,这就是所谓相对时间(relativistic time)或时间之扩张(time dilation)。

神是超越时间、空间与物质的,因为那些都是神所创造的。天文物理学家告诉我们,在大爆炸(Big Bang)之前,时间、空间都不存在。

曾任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的史氏(Schroeder)认为圣经记载的六日与科学家所言的一百五十亿年的宇宙年龄,并不相悖。一个是参照宇宙计时(universal time),一个是参照地球计时(earth-based time)。读者若对这问题有兴趣,可再参考史氏以及其他天文物理学家的著作:

Gerald L. Schroeder: The Science of God.

Genesis and the Big Bang.

Paul Davies: God and the New Physics,

The Mind of God

Hugh Ross: The Creator and the Cosmos

 

作者来自浙江省,美国南加州大学药剂学博士,曾任大学教授并在加州执业近卅年,现已退休。曾获选美国Rho Chi药剂学会和Sigma Xi自然科学荣誉学会会员,着有《人从哪里来》及《进化论的理解法》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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