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他为什么不在亚当、夏娃要吃智慧果时阻拦他们?

 

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他为什么不在亚当、夏娃要吃智慧果时阻拦他们?

——网路一读者

 

 

是啊,上帝既然是全知全能的,为什么不在亚当、夏娃还未第一次犯罪就阻止他们?这种问题在“子不教,父之过”的文化里,似乎更显得理直气壮。特别是,人的父亲还可能因为能力有限,在儿女犯罪的时候不能阻止。而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当然知道亚当、夏娃会犯罪,并且有能力阻止,然而上帝却没有制止。所以要么上帝是故意的,要么上帝不是全能的。

再从犯罪的原因上看,如果压根儿就没有犯罪的可能性—-没有那棵善恶树,不是皆大欢喜吗?所以,很多人认为不管怎么看,人犯罪,上帝都是有责任的。

然而,我要说,分别善恶树的设立是必须的。首先让我们从创造和被造的关系来看。实际上,这棵分别善恶树究竟是怎么样的一棵树,有什么具体的物理属性,比如多高,多大,果子有没有毒等等,其实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在于这棵树所表达的意志的意义。如果从分别善恶的功能上来说,这棵树与其说是赋予亚当、夏娃分别善恶的功能,不如说是区分了亚当、夏娃本身的善恶。只要亚当、夏娃坚持住,不吃树上的果子,他们就是保持在神的旨意和诫命里面,因而是善的;若他们吃了,那么从他们吃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背离了神的旨意和诫命,因而就是恶的。而且,离弃了神,就是离弃了生命的源头,所以吃的日子就必定死。这样,从创造和被造的关系上面来看,有这样一棵分别善恶树,是表达“被造的要顺服于创造的旨意”这样一个创造与被造关系的必须。

当我说:“分别善恶树是表达这个关系的必须”时,我并不是说,为了要显示上帝与人的这么一个造与被造的关系,上帝另外“附加”了这样一棵树来表达。而是说,上帝与人的这个创造与被造的关系,就必然会有一种表达。

从上帝与人的创造与被造的关系上讨论了分别善恶树的必要性之后,我们还可以从人的道德的必须性上来看分别善恶树的必要性。我们通常说,自由是道德的必须。我对此的简单理解是,道德讲的是人的自由意志,是在没有必然约束下的可能选择。举个简单例子,认识的人见了面打个招呼是道德的表现,因为这个选择不是迫于任何约束或压力。如果是遇到了上司,为了讨好而打招呼,则这个打招呼就不会被认为是属于道德的。上帝赋予人自由,就使人有了道德的价值,因为自由意志使得行善成为可能。一种行为除非是有意行的,就不能算是善行或者罪恶。比如,我们愿意女友是本于她们自己自由的意志选择爱我们,而不是迫于压力,或者为着某种另外的目的。所以,上帝赋予人以自由意志,是为了让人可以行善,即有道德的价值。分别善恶树的设立,就使人的自由意志有了可以选择的对象,或表达的机会。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人有自由意志,并不是指人的意志完全不受限制,也不是指人的意志有绝对自主性,即成为绝对标准的设立者。事实上,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正是为了使人可以“达到”道德的标准,而不是使人“设立”道德的标准。所以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并不意味着人不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恰恰相反,如果上帝是公义的话,就必须审判人的选择。举个例子,在考试中,面临选择题的时候,考生有自由选择任何一个答案。但是正确答案只有一个,所以选择错了就要扣分。另一方面,如果考生没有自由意志,只是机械地照抄标准答案,那么即使答案全对,也没有意义。

深入思考自由的涵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了解到,不仅分别善恶树的设立是必须的,人之被蛇引诱,受试探,也是必须的。“自由”本身不是一种助力,也不是一种阻力,而是一个可以不受干扰地选择的权利。当我说“我给你自由”,不过是说“我不干扰你的选择,无论你选择的结果是我所希望的,还是我所不希望的”。同样的道理,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时,也就赋予人不受上帝干扰而选择的权利。所以,人的选择就有顺服和违背上帝的旨意两种可能性,换句话说,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的同时,就赋予了人犯罪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试探,人就不知道可以选择背离上帝,或者说,有犯罪的可能性,因而自由意志也就无法体现。就好像考试中的选择题,在提供正确答案的同时,也会提供几个似是而非的错误选项。考生如果驾御自己的自由意志,使之归向正确的答案,则他的选择就是真正有意义和价值的。

实际上,综合上面两方面,我想我们可以说,正是因为上帝与人的创造与被造的关系,使得二者有本质的差异。上帝是义的本体,善的本体,而人则有不义、不善(即恶)的可能性。但是可能犯罪并不就是必然犯罪,就好像刀可能用来杀人,但并不必然用来杀人一样。耶稣基督即凡事都受试炼,却并没有犯罪。所以经过试探而达到完全是绝对必须的,是作为受造之物的人进到完全,所必经历的一个阶段。创造、堕落、道成肉身、得救、成全,被造的人在这个过程中透过救赎达到义的成全,是绝对的必须。

最后我想要处理的,就是上帝既然是全知全能的,那么亚当、夏娃犯罪,上帝有责任吗?我想前面我们已经说明了,人在选择犯罪但还没有犯罪的时候,上帝不能干预,因为上帝赋予了人自由意志。但是毫无疑问,上帝是预知人会犯罪的。然而,预知并不产生罪,而只有用自由意志选择罪才是罪,所以人犯罪是误用自由意志的结果,并不是上帝的责任。虽然上帝预先知道人一定会选择犯罪,上帝仍然要审判人的选择。

最后,我想我们可以说,上帝预先定下了分别善恶树,也赋予人自由意志,上帝预先知道了人一定会吃树上的果子犯罪,上帝也预先定下了十字架救赎的道路,使得人可以透过救赎进到义的完全,这就是上帝永恒可称颂的旨意。

 

赵 刚

 

作者来自四川省,现为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物理系博士生,并参与网路使团(CCIM)的事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