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之三:就在您眼前

 

 

 

 

文/默 然

 

 

 

亲爱的郑敏敏姊妹:

 

您好。读罢您在《海外校园》第47期的信《哪里是我的伊甸园》,作为一个女性,我很能理解您的感受。您觉得丈夫外表平凡,文化不高,甚至处处要您扶持,而女性天然是需要被爱、被照顾、被保护的。所以在您的婚姻生活中,您觉得很委屈自己,您厌倦一个什么都要女人去安排料理的丈夫,厌倦他的无能,您想离婚,您想摆脱他。

如果我们凡事只往单方面去想,只一味关注自己的苦,就只会越来越苦,一如您所说的,对他的将来,一点指望也没有。然而如果您能放下自己的苦杯,从他的角度去想想,您与他结婚,是与父母一时睹气的结果,那他就是这种情况之下的牺牲品啰!

相信婚后他也承受了不少的难堪。然而他人老实,他对您的百依百顺,他深爱着您和这个家。他为了能和您在一起,虽然来到言语不通的美国,只能打最低的工,但他为了您和孩子,辛勤拼搏,做两份工,这不都是他的优点和他比别人强的地方吗?不知是谁说的:“能有一位爱你的丈夫,总比拥有一位你爱他、而他不爱你的丈夫幸福。”

我已年过中年,亲眼目睹同侪中几位离婚者的遭遇。有一离再离的,有再婚而夹在前夫后夫所生子女之间的两难,有因此而与后夫不和的。亦有因曾经沧海,不敢再谈男女事,独力抚养儿女的。每次老友相叙,他们都互吐个中苦况,异口同声发出无奈的感叹。

当然可以选择离婚,这是人的自由。可是任何自由都是有代价的。记得陈弘毅教授说过一句话:“在我的自由中我是孤独的,没有人能替我分担那替自己抉择的责任。”就是这个意思。

郑姊妹,单凭您短短一封信,我不能完全了解您的婚姻状况,也不能真正体会您的感受。然而看到我这一班离婚的朋友的际遇,我不得不请您三思。如果您离婚后选择独身,难道独力持家、母兼父职,会比两人分担更轻省吗?如果您考虑再婚,这是不是等于投入另一场赌博,而且,无论您选择哪一样,对您的小孩肯定都只有负面的影响。

在信中您说您已向上帝倾诉了八个月的心声,求他给您指引一条人生道路。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已有了定见(比如您很想离婚,很想摆脱您的丈夫),如果不先放下自己,在神面前表示愿意顺服他的指引,如果不先看到和承认自己的不是,是绝不会听到神的声音的。

还有您信中提到美国人“人生以‘happy’为目的”的人生观,及今日美国放纵式的自由民主,那未必是正确的。实际上,那已经成为今日美国人堕落的根由了。远志明弟兄说得对:“顺服神道是人能享受的最大自由的最小限度。”因为只有神才知道什么是对我们最好的。而神在圣经里已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他不鼓励夫妻分离。

郑姊妹,我认为您的伊甸园就在您眼前,而且是在您自己的控制之中,因为您说:“他很爱我,对我百依百顺,我却一直对他爱不起来。”可见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您。这与一些姊妹相比,她们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可是丈夫移情别恋,实在是容易处理得多。

请您先撇下那些不快,勤读圣经,恒切祷告,体味耶稣基督舍身救赎我们的大爱,让神的爱充满您。当生命因耶稣基督而有所改变的时候,快乐和爱就能从您心底里涌流出来。

让您的丈夫和您的儿子感受到您的改变,一家归主,您们就能有共同的话题--神的话语,有共同的人生目标──永生的盼望。那份喜乐和满足,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能体会。

郑姊妹,请相信我,因为这是我一家的经历和见证。

 

 

作者现居美国旧金山市。

 

编后语:“是否离婚?”在当今社会中是一个很普遍的难题。作为基督徒,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欢迎您投稿,针对郑敏敏的困境坦诚地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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