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孝为先?──回应《东西方“孝”之不同方式》

 

 

 

 

文╱杨虹

 

 

 

可怜孝子

 

鲁先生几年前来美求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谋得一职。鲁太太则在家中带孩子和打理家务。

鲁先生的父亲已经在多年前去世,母亲现已退休。鲁先生工作后不久,就为母亲办理了来美探亲的手续。

谁知在他母亲到美后不久,家庭就出现了问题。母亲对鲁太太没有工作和收入表示不满,又因为儿子不能常常陪妈妈而感到孤单。因此母亲不断地用言语、眼神、表情,等各种身体语言向儿子示意她的不快和期待。

鲁先生为了照顾母亲的情绪,下班回到家不再亲吻妻子和孩子,只顾陪母亲说话,并且顺着母亲的意思,责怪妻子对母亲照顾不周。鲁太太和孩子都有被抛弃的感觉。以往的欢声笑语,被沉闷压抑的气氛所代替。

为了以表孝顺,鲁先生还决定在母亲返回中国大陆以后,每月给母亲寄些钱,因为四邻都知道鲁妈妈有个在美国工作的儿子。鲁太太则认为母亲在家乡有稳定的退休金,当地开销也不大,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而自己一家还正在为身份奋斗,又不知哪一天会失去工作,更要付房子,车子,各种、保险等等。况且鲁太太还打算再入读学校,以便将来找一份好的工作……鲁家从此矛盾不断。

这是众多华人家庭中的一幅画面。笔者从华人教会了解到,婚姻问题是第一大问题,而其中很大比例,是由上述这类因“孝顺父母”而引起的。

 

 

谁占首位?

 

作为儿子,鲁先生想作个孝子,处处满足母亲的要求和期望,让母亲晚年生活幸福;作为丈夫,他想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作为基督徒,他心里发出痛苦的呼声:为什么遵守上帝的“孝顺父母”的诫命那么难?

问题在于我们对孝道的理解。如果我们将传统观念中的“孝顺”,与圣经要求的“孝敬”混为一谈,那么神的诫命,就如此被传统中国文化,覆盖了其真正的内涵。

成年人要想守好孝道,必须明白婚姻的真谛,和家庭的排列顺序。婚姻是神圣的,也是神秘的。人类始祖亚当原先有各样的走兽、飞鸟和悦目的果树与他作伴,但神还是认为他“独居不好”,为亚当造了一个配偶夏娃。而当亚当一看见夏娃的时候,他就眼睛发亮,心情激动,唱出了圣经中的第一首诗:“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

圣经接着告诉我们:“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合为一体。”(《创》2:24)这是远比父母更亲近的真正的血缘关系。这是婚姻的真正原因:透过婚姻,将骨与肉,灵与血组合起来,成为完整的一体。

这是神对婚姻的设计,只有遵受这个设计,人才得享平安幸福的家庭生活。“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表明已成年成婚的男子,应该将妻子的位置摆在第一。换句话说,妻子在家中的地位高于父母的地位。

如果一个家庭中,父母子女都能明白这个道理,都能将这个顺序排列对了,那才能真正享受天伦之乐,做到家和万事兴啊!

 

 

是敬是顺?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孝道、歌颂孝道,“百善孝为先”。的确,众多的父母牺牲自己,一心为儿女付出,他们值得儿女永远孝敬。但另一方面,“养儿防老”、“抑已顺亲”、“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唯父母是命”,这些传统孝道,亦造成了许多家庭悲剧。

圣经说:“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旧约中的路得,新约中的耶稣基督,都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但是上帝的启示和诫命,不等同于世俗的文化和规范。〈东西方“孝”之不同方式〉这篇文章,比较了中西文化对孝道的定义和理解,指出了“孝敬”和“孝顺”的差别,令人深思,催人反省。

Dr. Osterhaus指出,圣经中的“Honor”意为尊重、尊敬、表示感谢。该字的希伯来原文,是“非常看重”的意思。换句话说,“To Honor”某人,就是在价值上、重要性方面,给予充分的肯定。“Honor”不能是被迫的,被要求的,也不能带有任何负疚感,责任感。Honor是一方自由地、自愿地给予另一方的,并不包括服从对方一切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的要求。也无需配合任何人的不健康行为。

而“顺”字,Dr. Osterhaus所解释是:一个人在另一个的命令之下,附属于该人之下的意思。顺,表明服于权力之下,在命令者和服从者之间,有着自上而下的垂直关系。

 

 

受到挑战

 

如此一来,当我们把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带到神的律法面前时,这孝道的观念就受到了挑战:

你没有办法永远属于你父母,因为从你走向红地毯的那一刻起,你属于你的妻子。

你无法为父母是否快乐负全部的责任,因为快乐是一种感觉,而每个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你没有义务让父母感到骄傲,因为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和定义各不相同。

你不必非要迎合父母的想法不可,因为他们想的未必百分之百正确合理。

这并不是说叫我们不爱父母,或反对父母,也不是说一旦成了基督徒,就必须放弃中国文化。真正的孝,包括了在敬爱父母的同时,砍断与父母之间的脐带,与妻子完全合一。及在情感上、行为上以及钱财上,跟父母有适当的界线。

我们可以跟父母分享喜乐,并依自己的经济能力,生活状况及父母的实际需要,妥当地帮助父母。

孝心,应该来源于对神的敬畏之心,和神对家庭的计划及排列顺序;孝行,应该是不带负疚感的,不是被迫把重担一个人扛在肩头,而是自由、自愿地给予。唯有如此发自内心的孝,才是真正的孝。

 

 

作者来自中国广东,现住美国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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