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中的英雄(上)

英雄与否的关键不在于能力,而在于在道德上的品质。

 

 

 

文╱小灶

 

 

 

托尔金(J. R. R. Tolkien)的《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被喻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作品。“廿世纪文学……的学术会议上,至少都有一篇关于托尔金的论文……”而《魔戒》三部曲,毫无疑问是托尔金最重要的代表作。

但《魔戒》刚刚发表的时候,却并不被评论家们看好。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像托尔金这样严肃的牛津大学大牌语言文字教授,居然去写这种小儿科的东西”。不过托尔金自己却对“神话故事”,有着特殊的热情。这股热情乃根植于他深厚的基督教信仰和敏锐的文学洞见。

另一位与托尔金在信仰之旅上相互影响的牛津巨匠──鲁易士(C. S. Lewis),亦写出了《那里亚童话》(Tales of Narnia)、《裸颜》(Till We Have Faces)这样的作品。相对而言,若说鲁益士的作品充满了《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式的隐喻,因而比较容易被所谓的“职业评论家”,揪出“藏在外套下的牧师圆领”(虽然这类评论本身往往只是暴露出评论者的浅薄),那么托尔金的作品,就更像是“为文学而文学”、“为艺术而艺术”,以至于会使最挑剔的评论者哑口无言。

 

 

不是意志的结果

 

虽然托尔金在《魔戒》的序言中明白的告诉读者,他不是要写一部《天路历程》式的隐喻小说,因此不建议读者如此去欣赏他的作品。然而,自《魔戒》出版以后,把它当成基督教隐喻作品来读的人,仍然数不胜数。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把弗罗多当作基督。弗罗多抵挡了诱惑,背负着魔戒(罪恶),经历了背叛(他坚持信任咕噜,咕噜却把他出卖了);被囚、被剥去衣服、被嘲笑(均发生在西力斯昂哥之塔);而为要到达末日火山,他还走过了“葛哥洛斯”平原──这与“各各他”的发音也很相近。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弗罗多在最后时刻的“失败”。表面上看来,这似乎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命运不吻合。按隐喻的方式来解读《魔戒》的人,似乎可以从托尔金自己的说法,找到支持。因为按照他的解释,弗罗多在最后时刻被魔戒彻底压垮,并不表示他在道德上的失败,因为魔戒的力量在那时超过了任何“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换句话说,托尔金同意弗罗多在那一刻“死”了。

然而,托尔金反对将弗罗多视为基督的象征。姑且不论上述解读在结构上的牵强,单就弗罗多的“死”来说,仍有很大的问题。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死”这个行为,而在于“死”所带来的效果(姑且不论基督的死乃出于自愿,而弗罗多则是被迫):基督的死本身就完成拯救;而弗罗多的“死”,若没有咕噜的“意外”,所完成的不是最终的拯救,而是最终的灭亡。

与此相关的另一点是,索隆的断指带来了第一次的胜利,而弗罗多的断指则带来了第二次的胜利。因此,如果硬要将弗罗多与某个角色对比的话,托尔金在这里是用魔王索隆而非基督与弗罗多对应。所以,我们不能用这种凭己意解读的方式来欣赏文艺作品,应尊重文艺作品自身的规律。

当然,这不是说文艺作品不能蕴涵或者表达基督教精神。事实上,按基督教神学来说,艺术本身不可能起源于“那恶者”;一切的“美”与一切的“善”,都是从众光之父那里来的。因此在一个信仰虔诚的基督教作家(如托尔金)的作品中,若不能发现基督教信仰的元素,反而是怪事。

以我们前面谈到的“最后拯救”为例,托尔金自己是这样评论的:

正是因为弗罗多的“怜悯”和“对伤害的饶恕”,全世界和弗罗多自己都得到“拯救”。人们告诉过弗罗多,咕噜一定会背叛他,也一定会在最后关头抢劫他。因此,“怜悯”咕噜、不杀他,或是出于愚昧,或是一种对“怜悯”和“慷慨”等价值的神秘信仰(以至于即使当事人正处于危机四伏的环境之中,仍会持守这信仰)。

咕噜的确在最后抢劫并伤害了弗罗多──但正由于这最后一刻的恶行,救了弗罗多!正是因为“饶恕”,弗罗多自己得到了拯救和解脱。

在这里,托尔金完全体现了他对英雄主义的基督教式理解:英雄不是意志的结果,而是恩典的产物(注1)。

我们再看《魔戒》中,其他几位英雄人物。

 

 

费瑞的英雄“光谱”

 

根据费瑞(Frye)的看法(注2),若按能力划分,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在文学作品中看到五种类型的英雄:

第一类是“神话式的英雄”,他们有超自然的能力,比如甘道夫。

第二类是“浪漫主义的英雄”,一般来说是传奇中的主人公,本身不一定有超自然的能力,但却有异于常人的地方,如亚拉冈。

第三类是所谓“高效仿式的英雄”,其本身只是普通人,却带有一种高贵的品格和魅力。许多评论家把弗罗多看作是这一类的代表。

第四类即所谓“平凡的英雄”,费瑞把他们称为“低效仿式的英雄”。因为他们就是普通人,有时甚至还带点喜剧色彩,山姆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最后,现代文学作品中有时还会看到一种所谓“吊诡式的英雄”,或“荒谬的英雄”、“反英雄”。咕噜可以算这种类型的代表。

所以总括来说,五种类型都可以在《魔戒》中找到对应──《魔戒》气魄之宏大,大约在此也可略见一斑吧!

按费瑞的理论,我们一眼就可看出哈比人山姆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托尔金笔下的哈比人,是我们在乡下最常见到的村民:单纯、善良、诚实,但有时又有一点固执、带着天真的狡黠、甚至贪婪。山姆就是典型的“平凡”的哈比人。

但如果没有山姆在一路上的帮助,弗罗多的使命绝不可能完成。所以,可以说,山姆是“平凡人通过努力而做成了伟大的事迹”,正符合费瑞对“低效仿式的英雄”的定义。而这正是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你我不需要有什么超群的品质或能力,也可以做成伟绩、成为英雄,就像山姆那样。

那么究竟是一些什么“在平凡人身上都找得到的”因素,最终使山姆成为英雄呢?托尔金的基督教观念在此得到了体现:英雄与否的关键不在于能力,而在于在道德上的品质(这些品质在平常人身上都找得到,所以平常人都可以成为英雄)。托尔金说:“英雄主义乃根植于顺服和爱,而非骄傲和意愿。”在这个意义上,山姆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托尔金在小说中给山姆的角色是弗罗多的仆人,因此,“顺服”的品质,可以得到更多的发挥。在现代社会里,因为“顺服”和“忠诚”在观念上的接近,所以我们可以后者来理解这种品格,而电影《魔戒》(杰克森导演)便是以这种“忠诚”的形像,把山姆呈现给我们。

至于托尔金所说的“爱”,不是指现代爱情故事中的浪漫气氛和情绪,而是与基督教中“望”(hope)相关的观念,即“对美好之事的向往和热爱”,是一种对“美的异象,对比自己更高贵之事的敬畏,一种与寻求自我满足的安逸的争战。”我们常人在生活中,就时常有一些美好、但“不那么切实际”的幻想。山姆也是如此,不过他把这种幻想付诸行动,甚至为此付上一点代价。

这种爱(或望),也正可以是怜悯的基础──弗罗多与咕噜的关系最能清楚地说明此点。在电影《双城奇谋》的上半部分,有这样一段场景:弗罗多对山姆顽固不化地歧视咕噜生气,他说道:“你不知道它(指魔戒)对他产生的影响……和它仍在继续产生的影响……”“我必须相信他能回转过来。”

这一段有好几个地方都值得提出来。首先,弗罗多、魔戒、咕噜之间的关系,正符合基督教对祭司、罪以及罪人关系的描述(参见《希伯来书》5:1-3),因此也正是圣经要求基督徒怜悯(或悲悯)罪人的原因。

其次,弗罗多对咕噜能“回来”的“信仰”,正符合我们上面说的对“更美之事”的盼望,较之山姆,弗罗多的盼望更内化和深刻。

第三,这种盼望攸关弗罗多的生死,不同于山姆可有可无的幻想。因此可见,“高效仿式的英雄”虽与“低效仿式的英雄”,在构成英雄主义的(道德)要素上类似,但在层次上却更深刻。

 

 

一只伸下来的手

 

另外,从作品的技巧上来说,我们发现基督教伦理当中最核心的信、望、爱等观念,在这里都被巧妙地编织在一起。

山姆和弗罗多所表现出来的品质,比如忠诚(或顺服)、爱(向往、怜悯)等等,若就自身来看,其实并不能保证他们取得费瑞所谓的英雄地位和成绩。相反的,有时甚至正如托尔金所言,怜悯本身是一个愚蠢的行动。顺服、忠诚或信守承诺,也都是一些愚蠢、自寻死路的想法。比如,山姆因为信守诺言,差点儿被淹死;弗罗多因为信守诺言,被魔戒压垮;而他对咕噜的怜悯,导致被咕噜攻击,差点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故事中,这些危机最后被一一化解,乃是由于一些很特别的因素或事件。对不信上帝的人来说,这些关键叫做“偶然因素”,但对托尔金来说,这些危机的解除却是由于一份“恩典”。换句话说,英雄本身的品质,还要加上上帝无微不至的护理,才能保证英雄最终的诞生。英雄在“拯救”时,自己也需要被拯救。

因此《魔戒》影片的导演杰克森,在处理山姆被弗罗多拉上船,以及弗罗多被山姆拉上悬崖的时候,都用了同样的富有基督教寓意和象征的图像,即一只手从上面伸下去,拉住一只从下面伸上来的手。这实在非常高明──这里即使要说杰克森煽情,恐怕也只能说他煽得恰到好处了。(未完待续)

 

注:

  1. Birzer, Bradley J. J. R. R. Tolkien’s Sanctifying Myth: Understanding Middle Earth.
  2. Frye, Northrop. Anatomy of Criticism: Four Essays.

 

作者来自中国,加州大学物理博士,现居美国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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