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瞎子摸象”想到的

 

 

 

 

文╱王人义

 

 

 

很小的时候,就在小学的教课书里面,读过“瞎子摸象”的故事,针砭世人在认识事物时的片面和主观。用同样的方法来反省自己的信仰,咀嚼之后,口留余香。

 

 

“主观”与“客体”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基督徒是信仰的主体发动者,我们所信仰的物件是客体。然而,这个客体却不能通过我们的五官感觉得到,所以有人就挑战基督徒说:“除非你把神放到我面前,我才能相信神就是你们说的那位神。”但“客体”的自我表现也是多样化的。一个在手术台的人体,并不能证明这个存在就是“人”,要认识这个物件是“人”,必须经过认识“人”的多重属性才能得以证明;科学界对于某些化学元素的认识也不是从显微镜下看到的,而是从对其属性的认知,总结和归纳出来的。

大自然是反映神部份属性的“书”,“圣经”更是一本说明神整体属性的书。基督徒说,这是神向人彰显自己。如果神真的存在,而又刻意要通过圣经来表达自己的话,圣经就是我们认识神属性的最佳途径了。

 

 

片面与全面

 

认识神当然比认识一头大象要复杂得多,因为神的存在有其超然性,神的作为有其历史的真实性,神在我们生命中的存在又有其体验性。其超然性,我们认识他的时候就不能采取对大象的认识方法,要求眼见手摸,而是要让他在他自我的存在空间,按他自己的意思向我们展示;其历史真实性,我们就需努力察看他在历史中的作为;其体验性,就要从个人生命的感受中收集及获取。

从“瞎子摸象”的经验中我们得知:首先不要在我们还没有触摸到神的时候就断然拒绝;第二、不要只看了几页圣经后就全盘否定;第三、与几个经历过神的人一起来认识。

我们学习世界上的学问,尚且舍得花那么大的力气,为什么不在对神的认识上花更多的功夫呢?如果他确实是存在的,越全面地认识他,就越会得到丰富的生命感受,值得!

 

 

真理与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的是真理的实践性。真理不是空洞的,供我们束之高阁的,而是可以被人经验,在实际生活中使用和认知的。事实上也是这样。我想,那几个摸象的瞎眼人,是从静止的角度片面地认识那头大象的。如果大象开始走动,他们对大象的认识,一定会产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圣经既然宣称,它是关乎到人生命的真理,就一定是人的生命可以经历的。正因为如此,基督教特别讲求信心的经历。把信心的经历表达出来就是信仰的见证了。

梨子的滋味只有自己尝过之后才知道。不要武断地否定圣经的真理性,也不要武断地否定他人在生命中对真理的经历──一方面是他们本身经历过,一方面也可以成为我们自己间接的经历,可以帮助我们经历到神。真理既然可以经历,你经历了之后就必然知道。

 

作者现居加拿大。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