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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聊天第120期:妻子和母亲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基甸聊天第120期:妻子和母亲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audioplayer file=”http://godoor.net/whjdt/rescue.mp3″ titles=”妻子和母亲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基甸聊天2019/8/2

主持:基甸

文字记录:基甸

音频链接:http://godoor.net/whjdt/rescue.mp3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千古伦理难题:“如果你的妻子和母亲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这是一个古老的难题,也是常常被人用来在网上抬杠或搞笑的问题。这个问题难度系数非常高,尤其在中国文化里婆媳关系最为难处的背景之下,对同时是妻子的丈夫和母亲的儿子的男人来说,太难回答了,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坑里去。我在网上多次看到一个貌似机智的答案,是男人对妻子说,亲爱的,我会先救我妈,然后救你,如果救不上你,我也没啥活头了,咱俩就一起牺牲吧。可能这个答案应该归类为搞笑段子吧。

认真地说,这个问题也考验基督徒的伦理思维。回答这样的难题需要有充足的智慧。它也迫使我们思考:作为基督徒,从合乎圣经的基督教伦理的角度,我该怎样回应这个难题?

我自己会这样看:我首先想到的是,耶稣教导基督徒应该祷告,求上帝“不叫我们遇见试探”(参马太福音6:13)。所以呢,没事儿我应该不会同时带妻子和母亲去水边玩,让她们可能有同时落水的危险。除非她俩都是游泳健将,或者至少我妻子是。如果妻子擅长游泳,遇到这种情况就我可以让妻子去救母亲,或者自己去救母亲,反正妻子没事儿,不用纠结。如果妻子不会游泳,我要么不带她去水边,要么先让她学会游泳,再去水边。

有时候我们回答这类刁钻问题需要辨别问题后面的真正问题,就是提问者提这个问题的动机和缘由到底是什么,那往往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就像福音书里法利赛人来问耶稣休妻(离婚)的问题(参马太福音19:3-9),或者是否可以给凯撒交税的问题(参路加福音20:19-26),耶稣的回答就大有属天的智慧。耶稣避开问题表面的纠结,而直指法利赛人问题背后的动机。如果“妻母同时落水”这个问题是我妻子或我母亲故意给我出难题来考验我,要我在婆媳矛盾中选边站,我应该意识到问题的根本是更深层的问题。我会为妻子和母亲祷告,在平时就特别注意做“使人和睦的人”(参马太福音5:9),尽力帮助妻子和母亲彼此包容、理解,在婆媳之间制造和平,让她们俩都知道,我既爱妻子,也爱父母,两者都是圣经教导我应该做的,我不希望会有不得不在两者之间做艰难选择的情况。

所以这个千古难题涉及到一个人对配偶的爱和对父母的爱,还真可能是一个严肃的伦理问题。很有意思的是,我曾经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哲学类大V(归昌伶)讲,这个“妻母同时落水”的中国传统伦理难题,早在欧洲中世纪,天主教神学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竟然也回答过。

据说阿奎那是在《神学大全》第二卷第二部分中回答这个问题的。不过其实他是探讨另一个问题:就是按照基于圣经的基督教伦理,一个男人应该更爱妻子呢,还是更爱父母?阿老师说,创世记2:24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人对妻子的爱,应该是灵肉合一,这是境界非常高的一种连合。妻子可以说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跟自己是“一体”。尽管父母在法律上是我们的“一等亲”,但他们跟我们自己并不是“一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似乎应该爱妻子更甚于爱父母。(我猜在欧美文化里面大体上这是最普遍的看法,当然也是因为受了基督教的影响。)所以圣经说丈夫应该为妻子舍己,就像基督为教会舍命一样(参以弗所书5:25),丈夫应当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参以弗所书5:28),“如同爱自己一样”(参以弗所书5:33)。

但是圣经也教导基督徒必须要孝敬父母。十诫的第五诫就是“当孝敬父母”(参出埃及记20:12)。十诫的前四诫是关于人与上帝的关系,后六诫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孝敬父母”这条诫命在关乎人与人的关系的诫命中是名列第一。而且新约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参以弗所书6:2)。所以阿奎那说,男人并不是在一切的事情上都应该只顾妻子而不顾父母。孝敬父母,不光是尊重、亲近,更包括赡养、照顾他们,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实践基督徒舍己的爱,尽力帮助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孝敬父母跟爱妻子也没有冲突。

我最近在修一门基督教伦理的课。这课的主要教材之一是改革宗神学家傅瑞慕(John Frame)写的《基督徒生活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书名中文又译《基督教伦理学》)。傅老师说,基督徒做伦理相关的决定,应该有三方面的考量,或者说需要从三个角度来看问题:一是“规范”(normative),二是“处境”(situational),三是“内心”(existential)。

基督徒的伦理规范当然是以圣经(上帝的道)为准则,上帝是我们判断善恶的终极标准。但是当我们把这些伦理规范实际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中的时候,我们同时必须考虑到我们实际的处境。圣经教导我们一些原则,但具体应用这些原则时,我们常常需要用上帝给我们的理性,或者通过上帝的普遍启示,去了解、认识具体的处境,才能做出合乎中道的、有智慧的决定。我们还必须时时省察自己的内心,更深入地认识我们的动机和内在的光景,也从良心、直觉等方面来衡量我们的决定。

所以,具体到“妻母同时落水”的伦理难题,从圣经的规范上说,上帝是要已婚男人用舍己的爱去爱妻子,也孝敬母亲。上帝也要我们做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使者,尽力帮助妻子和母亲建立、维护良好的婆媳关系。从处境来说,我们可以尽量避免妻母同时落水的情况。如果真的两个都掉到水里,我们需要考虑她们的身体情况,是否会游泳,怎样搭救有最好的结果,等等。从内心来说,我们应该常常问自己,平时是否就在爱妻子、孝敬父母、维护良好的婆媳关系等方面做得够好,在急难时候的反应是否真是出自爱的动机,等等。

虽然不是说只要有这三个视角一切伦理难题都可以破解——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被罪污染的世界里,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得不承认问题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法,但我觉得这三个视角对我们做伦理方面的决定是很有帮助的。

谢谢大家。

(转载请注明“转自基甸聊天http://ocfuyin.org/category/jd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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