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内部DNA结构的发现,打开了认识生命奥秘的大门。
文/吴家望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唐)苏轼《题西林壁》
哈佛大学知名无神论生物学家罗文丁(R. C. Lewontin),二十多年前写过一本书,叫作《不在我们基因中》(Not in Our Genes)。他写此书的目的,不是为了宣扬无神论,而是要和大洋彼岸打着“全在我们基因中”(All in our genes)旗号的英国无神论生物学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一决雌雄。
欲识庐山真面目,我们要回到50年前。细胞内部DNA结构的发现,打开了认识生命奥秘的大门。生物学家杰特逊(Horace Judson),写了一本700页的书,记载这一里程碑。他感叹,整个DNA结构的直径,不过200万分之一毫米,绝对而简单(absolute and simple),乃是无瑕的美好(flawlessly beautiful)。他将此书取名为《创世之第八日》(The Eighth Day of Creation),比喻DNA之奇妙,是圣经所述上帝创世大工的延伸。翻开圣经,我们看到,上帝创世一共享了六天。杰特逊虽然没记清楚多少日子,他的感慨倒是不错的。
藏在细胞内的DNA,包含一切生命的蓝图和密码,比人设计和发明的所有精密机械仪器,都高明万倍。这样的DNA,使得传统达尔文主义物种进化的理论,再也没法解释自然选择的基础,成了一艘无底之舟,要报废了。自然主义科学家必须提出以DNA为基础的新理论,来解释物种的“进化”。
于是,道金斯,这位非常有“想象力”的生物学家,脑筋一转,写了一本叫作《自私基因》(The Selfish Gene)的书。他说,基因的目的,就是要自我存留、得以复制。生物体只不过是基因存留的机器(survival machine),或过渡的舟车(vehicle)。基因是自私的:它从一具身体跳到下一具身体,只要能存留到下一代,它不顾它寄居的生物体的利益和死活。人,不过是基因的工具,迟早要死,唯有必死之身体里的不死基因,才是永恒的。说得难听一点,在你体内基因的眼中,你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
道金斯还提出了一个更荒谬的理论:我们的思维,为一种非物质的复制体“迷媒”(meme)所控制。迷媒从一个大脑跳到下一个大脑,传宗接代。我们的大脑只不过是迷媒传代的工具。
道金斯如此荒唐的说法,连他无神论生物学的同行罗文丁也受不了。罗认为,遗传的单位根本不是基因,而是有机体本身,我们更不是自私基因的产品。他说,道金斯说我们只不过是颠颠簸簸的机器人,让基因控制着我们的身体和心思,好像我们的自由意志都是基因所规划的幻觉。可实际上,人的作为乃是无限广阔的、相互交叉和影响的种种布署的结果。在这样一个交叉的系统中,牵涉到因果世界(causal world)的总和,人的作为不可能是偶然或独立的。
可惜的是,虽然罗文丁强调有机体内,以及物质、精神世界内的因果关系(causal chains),和因果途径(causal pathway),却仍然不敢问津无神论者所惧怕的第一起因(the First Cause──上帝)。
在他的近作《三螺旋体》(The Triple Helix) 和《不见得如此》(It Ain’t Necessarily So)中,罗文丁指出,DNA不但不能自我复制,DNA序列所含的信息,连解释一个折迭的蛋白质(folded protein)都不够,更不用说有机体了。他说:“即使我们懂得人身上的每一个基因,我们也不清楚基因之间的作用和细胞的作为。我们需要崭新的学说来回答这些难题。”
上帝的创造是一气呵成,妙不可言的。而人的“创造”过程却是:绕几个大圈子,又回到起点,原地踏步,希望再一次创造“崭新”的学说。
作者为自由传道人,有数学、神学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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