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自高

 

 

 

文/丁果

 

 

 

在我们决志信主的过程中,骄傲是最大的敌人。这种骄傲来源于我们的高学历高学位、旧有的思维框架、波折起伏的人生经验、自己与周围人的比较、对自己命运把握的自信。那么,耶稣基督是如何看待骄傲之人呢?在路加福音18章里,耶稣基督举了一个很有名的比喻:“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0-13)

很显然,法利赛人很自信,因为他以为凭着自己对摩西律法的遵循,必蒙神的喜悦。而税吏则显得惶恐,所以他不敢靠近圣殿的中心,且不敢仰望神,因为他自知是个罪人,只能求神赦免。在这个特殊的场景,法利赛人和税吏都对自己作了界定,但结论截然相反。对此,耶稣基督作了这样的评判:“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在没信主前,我读到这篇经文,就认为耶稣基督是错判,因为从行为而言,税吏贪钱腐败,而法利赛人虔诚廉洁,前者后者黑白分明。然而,我信主后再读此经文,才真正理解到法利赛人在神面前的骄傲自大,与税吏在神面前的谦卑认罪,是何等的不同。

同样是向神祷告,法利赛人的祷告有三层错误:(1)他心中根本没有神;如果他对神有敬畏或者坚信神是信实的真神,他就根本不需向神呈上一张表扬自己的清单,通知神他自己的“良好行为”;(2)他对神没有谦卑与完全的仰赖,他是如此的自傲以至于等不及来自于神的判断,而迫不及待地为自己“正名”。他竟然在神的殿里在神的面前吹嘘自己。(3)他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所以掌握着判定别人、给别人定罪的权利。

耶稣比喻中的法利赛人太像以前的我了。作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我信奉自我修身养性,并企图靠自己达到自我完善和内在超越的境界。但我却在生活的实践中处处遭挫。同样,像我一样的广大知识份子,也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

有些人或许会说,中国文化中也有对骄傲的批评反省。连毛泽东都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似乎和耶稣说的“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很相似。但是,毛泽东说的“虚心”和耶稣说的“谦卑”之内在意义相去实在太远。我们可以做一个小小的分析:

(1)谦虚的理由。对中国知识分子而言,谦虚本身也是自我完善的一个方面。谦虚反映了一个人自我修养的水平。因此,谦虚的原因不在于别的,正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赞誉及美名,是为了在政治上与人事关系上得到更多的好处。但是,对基督徒来说,谦卑正是被神拯救的必要条件。正因为人心或人的自由意志的败坏,没有一个人能在神面前称自己是圣人,即使他严格地奉行律法。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就一针见血地指出:骄傲是罪的根源。所以,谦卑的理由不是在俗世得到更多利益,乃是为寻得神的拯救。

(2)谦虚的特征。在中国文化的范畴里,谦虚是自我完善和自我修养的同名词,其逻辑关系乃是:“你是完美的,而你不说自己完美正是完美的体现,这是最高水准的完美。”换句话说,你谦虚并不是因为你比人差,而正是因为没有人比你再好,所以你就变成你自己的敌人,从而给人击破你、有机可乘。对于基督徒来说,谦卑是人在神面前的本份,面对至高、至善、至美的真神,人的丑陋和卑下昭然若揭,根本无完善可言。~I;要与神亲近,非谦卑不可。

我体会到,耶稣关于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正打中了中国传统的“谦虚”及内在超越论的弱点。首先,耶稣的教导明确了一点:离开了神,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谦卑。换言之,在神的完美面前,没有人能声称自我完美。没有神的谦卑实际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崇拜,和骄傲之罪并无二致。其次,正因为没有人能达到神至善至美的境界,所以人应该在神面前谦卑下来,人不能为自己正义化并肆意评判别人。

如果我们再稍微深入地看一下中国文化的实际内涵,就会发现“谦卑”还必须要有资格。你如果不是十分美好或者具有好的行为,你还没有资格“谦虚”!正因为如此,“谦虚”实际就是自我完善境界达成的标志。这也是为何我总是无法成功地“自我定位”。尽管我们有很长自我反省的传统;原来中国式“谦虚”的基石是有问题的。

耶稣的比喻告诉我们,神喜悦在祂面前谦卑悔罪的人,不管他过去是如何的不光彩。神的救恩和怜悯将垂临在向神祈求的人身上。这是我们从“自我完善”的虚幻捆绑中解脱出来的唯一道路。唯此,我们才会真正明白:“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谦卑是我们基督徒永远的功课。

 

作者来自上海,曾留学日本,现于加拿大维真学院中国研究部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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