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怀疑的信仰,是不可靠的。对于信仰者而言,勇于面对疑惑,才能在信仰之路上前行。
文/任晓雯
摩西十诫,第一条确认耶和华是唯一的上帝;第二条指出不可拜偶像。不可拜偶像为何如此重要?因为第一条“别的上帝”,即指第二条的“偶像”。
一次次自造偶像
提姆·凯勒认为“偶像”是指,当我们的心将某些事物“奉为神明,以它们为生活的中心,因为我们以为只要得到它们,它们就可以提供给我们人生的意义和保障、安全和满足”,这类事物就成为了偶像。显然,名声、钱财、事业、爱情、政治、知识……都可能成为偶像。
提姆·凯勒甚至说,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尤其容易变成偶像。就像小说《魔戒》中那只代表黑暗的权能之戒,会败坏任何使用它的人——包括寻求自由公义者。
在提姆·凯勒看来,我们的内心不去敬拜上帝,就会敬拜偶像,没有中间状态。摩西在西奈山40昼夜,百姓要求亚伦做神像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出埃及记》32:1)。虽然此前不久,百姓曾目睹耶和华的大能,但在稍纵即逝的敬畏之后,他们又对不可见的上帝失去信心,希望信靠看得见的人与物,比如摩西,比如金牛犊。
我们有与生俱来对上帝的渴望,却困于经验,囿于肉身沉重,惑于眼见为实,愿将确信托付于可见之物。不认识上帝的,难免把世界上的人与物作为偶像;认识上帝的,难免有将无限的上帝拉低到有限的感官范围的狂妄。因此,加尔文对不可拜偶像的理解是:“这条诫命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禁止我们将无法测度的上帝局限于我们感官的范围,或以任何形体代表他。第二部分禁止我们在宗教上敬拜任何形象。”
然而,人的历史,就是不断背弃上帝诫命的历史。一次次自造偶像,于是,政治偶像引发政治浩劫,文化偶像扼杀文化丰富,宗教偶像引起纷争流血、人与上帝的阻隔。当下更有不少宣称自己“什么都不信”的人,事实上转而以物为偶像——拜金、拜权力;或者以自我为偶像……难怪加尔文会指出:“人心是一座制造偶像的工厂。
不知死,焉知生
托克维尔观察美国时说,一种“奇特的郁闷萦绕着那些在丰富之中的居民”。美国人相信物质繁荣可以平息他们对快乐的渴望,但托克维尔认为,这种盼望是幻觉,因“这世界上不完美的喜乐,永远无法满足人心”。
空虚的情圣、不快乐的富翁、内心煎熬的名人……人生需要标杆,否则生命会变成没有方向的虚空;而当人以世上可见的人和物为标杆时,又必然通往生命的无意义,因为世上的欲望是不完美的,我们无法籍此将人生从痛苦与无聊的摇摆之中解脱出来。人存在于世的终极价值,无法从肉身及可见物推导而得,它们只可能来自高于肉体的地方。
更何况,所有人都要面对死亡。“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诗篇》90:10)倘若没有灵魂,没有比肉体、比世上的人与物更高的东西,一切意义将随着生命消失而灰飞烟灭,归于虚空。
对生命意义的终极追问,和面对死亡的虚无感,是硬币之两面:不能解决死亡的虚无,则难以理解生命的意义。因此,相比于孔子所言的“未知生,焉知死”,我更愿相信:“不知死,焉知生。”
在敬畏中得自由
如果不将有限置入无限之中,有限本身就没有意义。上帝将对永恒的渴望,放在人心里。读书人想立身后名;艺术家想创传世作;帝王造像、立碑;普通人拍照、录像、写日记……然而,在无限的时间面前,人的这些行为都极有限。
面对此生有限的绝望,提姆·凯勒区分了伤心与绝望:“伤心是源于失去了某件好东西,其痛苦可以用其他的事物来抚平和安慰,因此如果你在事业上遭受到挫折,还可以在家中找到安慰而得以度过。但绝望则是无法被安慰的,因为它是源于失去了一件终极的东西。当你失去了终极的生命意义和盼望时,没有其他的事物可以帮助你度过,因此你的心灵就破碎了。”
在此意义上,上帝的不可见性,实在是对人的恩典。耶和华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上帝必须超验地存在,才能让人持续保持仰望和敬畏。而人在仰望并敬畏那无限、至高的不可见者之时,才能得到真正且广大的自由,获取超拔、向上的力量,使我们不至困顿于痛苦和无聊,受制于有限和罪性,沉迷于肉身沉重和人生虚无。也许,因为怜悯人的软弱与短视,上帝才不让人见他的面。
“信”超越了“看”
正因上帝是不可见的,人的信不能建立在看的基础上。“眼见为实”的需求,最终只能导致拜偶像。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又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前者表明理性的狂妄,会遮蔽对上帝的认识;后者表明终极的信心,出自对不可见的无限仰望。
人通过“看”这种理性行为获得知识。学者汪丁丁说:“‘看’在西方思想里占据着核心位置,因为他们的知识来源于‘看’。通过‘看’,人们形成了人生的方向感,得到了效用。”
然而,当我们谈及“信”,意味着必须承认:人不把“看”当作他自身的全部,他的世界也不由他所见之物来界定。在肉体视野之外,在人类理性之上,存在更高的秩序、更恒定的法则。“信”超越了“看”。这也是为什么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
在赫拉克利特看来,人所认知的,不过是局部的“意见”,但在各个局部意见之间的对话中,另有自行显现的世界秩序,他将它称作“logos”。柏拉图认为,人基于局部经验的看法叫“意见”(doxa),对“意见”的超越,则是“知识”(epistem),知识是认知真理的过程,是“真理自行显现”的过程。在古希腊人的观念中,人由“看”得来的知识都是局部的,那个终极的logos真理,是超越人的局部经验的,来自作为整体的无限远的至高者。
“我信”不证自明
既然“看”作为一种经验方式,是有局限性的,那么通往无限的“信”从何而来?圣经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马书》10:17)即信仰不是思考所得,而是来自聆听,是聆听、接受并回答的表现形式。
这并非说,信仰与理性相悖。信仰恰恰是理性的起点,任何理性都会回溯到某种不证自明的“我信”。信仰是意义的赋予过程,人只能在那种支持他的意义的框架下行动。不证自明的“我信”包括:我是否相信在人的有限的理性之外,存在恒定真理?我是否相信关于善的法则,是被普遍放置在人心之中的?等等。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区分“作为一种性质的善”和“作为一种关系的善”。前者因表现了善之共相而被称为善,后者因成为有用之事而被称为善。摩尔在此基础上说:“善是简单的、非自然的、不可定义的特定事物的质”。首先,善是简单的;其次,它是非自然的、不是自然界所有的,即它是抽象的、看不见的;最后,它是不可定义的。
总而言之,“善”这一概念是不可被定义的,也是抽象不可见的,无法被论证的。这种无法被论证的简单概念,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理性的起点”。任何理性都会回溯到某种不证自明的“我信”,这样的“理性的起点”是被放置在人心之中的。
这就是为什么,上帝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善恶的绝对标准在于上帝,不在于人。人自以为上帝,自行分别善恶,会将于己有用之事当作善。这种利己心就是堕落和罪性。这也是为什么,倘若不认为真理来自更高的绝对者,人就不能看清自己的局限,容易自以为占有真理,自以为是真理的化身。
信并非一劳永逸
在承认“我信”的同时,也要承认另一个事实——“我怀疑”。上帝赐名雅各“以色列”,即“与上帝角力”之意。它暗示着:人的信仰之路从来都是一场艰辛的“与上帝角力”,充满着怀疑、抗争与背离。
“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也有不信的时刻。他不信上帝能赐予平安,为求保命而谎称妻子撒莱是妹子;他不信上帝能赐予后裔,同意娶妾生子,导致家庭纷争,乃至带来未来历史中的民族纷争。
以虔诚著称的圣女小德兰,死前曾陷入绝望的怀疑:“一种最坏的无神主义诱惑在猛烈地攻击着我。”
因为见不到上帝,因为内心软弱,“信”对于人来说,并非是全然的、一劳永逸的。信仰者只能在虚无、诱惑、疑问之路上,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信。然而,这样的沉重与软弱,何尝不是出于上帝的秩序?
在上帝的秩序里,有善,也有恶。有光,也有暗。人有信,也有疑。上帝全然掌控,又给人以自由意志。他允许暗的存在,并将光与暗分开,形成秩序。有暗的存在,才能辨别光;有恶的存在,才能认识善;因为有怀疑,才能更坚信;人作为如此渺小的受造物,能够拥有自由意志,能够在信与疑的张力之间,施展想象力和理性的能力,这何尝不是上帝的大能与美意。
信仰不是可以被“摆到面前的桌子上”的东西,它不可见,也不能被演示。然而,人的肉身所能见、理性所能认知的领域,是不是一个绝对性领域?信仰者会受到无信仰的侵袭,无信仰者也同样会受到信仰的诱惑与侵袭。约瑟夫·拉辛格说:“在这种疑惑与信仰、诱惑与确定之间的不断竞争中,寻获人生的目的是人的命运归宿的基本模式。也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疑惑使双方不致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成为双方交流的通衢。”
有一首赞美诗,每次吟唱我都受感动。歌中唱道:“我真无法解释,天天疑惑,天天相信。”在我看来,没有怀疑的信仰,是不可靠的。对于信仰者而言,勇于面对疑惑,才能在信仰之路上前行。人是软弱、多疑、时时站立不稳的,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才可能加固信心。保罗说:“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后书》12:9)
所以,我愿天天疑惑,天天相信,持续地祷告、仰望与敬畏。
作者是70后作家,现居北京。
刊于OC126期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