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149编者的话

2019年12月30日,澎湃新闻报道“基因编辑婴儿”案一审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虽落定,却再次把生物医学伦理推到风口浪尖。基因编辑究竟是“阿拉丁神灯”,还是“潘多拉之盒”?当人窃取了上帝的手术刀,在自我编辑之路中,人类将走向何方?

在过去的几十年,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有人说,我们这代人其实站在了历史和科幻的交界点,回望过去都是历史,展望未来每一天都可能出现科幻般、令人激动的革命性改变。那么,同处此时代的基督徒,又该如何看待试管婴儿、借腹怀胎、基因编辑以及安乐死等这类议题呢?

这正是本期特别策划“基督教与生物医学伦理”所涉及的讨论。

按照圣经的原则,基督徒相信上帝是善恶的终极标准;在具体处境以及合宜的动机下,一切抉择所下的判断都是要兼顾荣耀上帝和对人有益处;同时,这些在伦理范围下具体的抉择,又需要与爱、忍耐、智慧、勇气和谦卑并行。

看似遥远的生物医学的“科幻”,在我们有生之年,有可能带来科学技术革命性的改变,并进而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这场表面上与普通人关系不大,实则已快速入侵我们现实生活的生物医学伦理讨论,是与每个被造物都息息相关。这不但涉及人与自我,更涉及人与上帝、人与人(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并非创造主,人也并非孤岛。

 亲爱的读者,当您手捧这期杂志的时候,我们已经迈入了本世纪的20年代。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新的十年如何,我们还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在新的十年的第一个春天,每一粒熬过冬天的种子,都将开出一地繁花。我们不知明天的道路,但我们知谁管着明天;即使没有明天,但依然有掌管天地万物的上帝。

“用心灵行走,与生命对话。”这是沉淀在我们心中的恩典。盼望未来十年,我们在祷告中相互温暖,在文字里彼此约定,在基督里相依前行。“因为那在我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参《约翰一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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