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叫人们看见我,而是看见那使我发光者。
文 / 安琪
1
刚毕业不久时,我曾在香港中环一高档写字楼工作过两年多。即使当时拿着并不高的工资,每日重复做着大同小异的事,但身边尽是西装革履,铅笔裙和Celine包,逼得我每日也狠狠穿上高跟鞋,走在檀香味、四季冷气如冬的办公楼内,得以说服自己更有底气。
那两年日子浑浑噩噩,一度因为在工作中找不到意义而陷入对人生的怀疑。记忆里死气沉沉,说不上痛苦,但也绝不快乐。然而有件很微小的事,让我至今无法忘记。
有段时间,办公大厦大门口多了两三位保安:皮肤黝黑、身形壮硕,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看样子应该来自某东南亚国家。一般,门卫与陌生人照面,必然不苟言笑,更不会有眼神接触。然而总有同一位保安大叔一见有人走近大门时,便挥手打招呼。
多数人要么低头看手机、要么快步迅速略过。对这样友善的照面,我开始也有点不知所措:既不忍拒绝,又怕引旁人侧目,便怯懦迎上目光,轻微点头,也不知自己嘴角扬起的弧度够不够得上微笑。
几天下来,那位保安大叔便从人群中把我拎了出来,早晨一看见我便远远迎上目光。接着笑容越来越松弛,点头更加恳切,仿佛有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我竟然开始期待每天走进办公楼的那短短几秒——明明从未交谈,但和保安大叔的照面,让我时常灰暗无色的工作,在每日开始前透着些许闪烁。
直至我辞掉那份工作,离开那栋楼时,我不曾和他说过一句话。也想过写张卡片感谢他,但最终也只是念头一闪而过,总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把它挤到脑后。
那位保安大叔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小小的动作曾经温暖过一个迷茫都市人的心。他在向无数回应冷漠的人招同一只手,送出同一个微笑时,是否怀疑过这样做的意义?
也许,在他每日重复着单调的动作,未知自己是否被人看见时,我却着实看见了他;而当看似光鲜亮丽的我,实则灰头土脸地做着一份未被人看见的工作时,他却看见了我。 在这样未被看见的看见里,有一种微小到可随意忽略,又深刻到难忘的力量
2
渴望被看见,其实是我长久以来难以摆脱的挣扎。
我是文字工作者,只是作品甚少署上我的名字。
我翻译过10万字的博士论文,收到成书时,作者在序言里把我列为感谢人之一,但在封面上,哪怕小几个字号,也不会出现译者的名字;我编辑、组稿、审稿、校对,出版成摞的书,但摆在书店时,人们看见的,是作者、是内容,而非编辑。
我也写作,有自己的公众号,只是这些都淹没在成千上万的自媒体中——我用心花了一月写成数千字,在大多数人手机上仅几秒滑过,然后落成一个数字的阅读量。
世人眼中的意义,是在于被看见、被人托起或肯定、或爱慕、或仰望。
只是,一个万众瞩目的流量明星背后,是千万个明星梦里跌跌撞撞的练习生。一栋举世闻名的卢浮宫,人们记得它的设计师贝聿铭,但不会在意是哪些人一砖一瓦地将它建起。
人们前仆后继地往最闪耀的一颗流星里钻,甚少人会注意那一个闪耀点下面,有多少微弱的、却不肯止息的光。被注目、看见的,只是那一小部分短暂闪光的人。大部分人在不被看见的挣扎中,要么咬牙坚持,要么沉沦失丧。
在全民自我曝光、信息即刻分享的网络时代,“被看见”的力量更为大肆渲染。叙述只关注当下,断裂了过去,也无暇顾及将来,这便意味着没有人愿意等待——人们不再耐烦于埋头苦干,或必须蛰伏铺垫的人生。镜头扫遍之处,即刻点击率即说明人心欲望之喜好,以为抓人眼球才能获得意义。
然而,有多少人愿意承认,不被看见才是日常。许多人在被看见的那一刻,喜爱回顾感叹自己曾不被看见的艰辛。但是否有人能够在身处不被看见、前景又暗昧不明时,也能够真心享受、甚至欣赏自己的现状?
歌手毛不易似乎是这样一个特例。他大部分传唱度甚广的歌,皆写在他做护士实习时下班一人落魄的10平米小房里,用细致平淡的日常刻画,道出平凡人未被看见时的生活。在这样未被看见的看见里,有一种因低落而真实、因隐藏而沉淀的经久力量。
3
日本职场剧《校阅女孩》虽带着日剧一贯的热血与理想化,却关注了不被看见的工作——校对。借用剧中人所说:校对是一份正确时被认为理所当然,出错时被无限放大的工作。
这样一份被人低眼相待的职业,剧中人却铆足了120%的精力去细抠每一字每一句:有人为校对悬疑小说的场景布置是否合理,而专门建造房屋模型;有人为探究作者提到的一个地名错误,而跑去现场调查……
这些在现实中傻得可笑、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的付出,却会因为作者一句“谢谢”、因为挽回失误给读者造成的影响、因为出版时拿到成书时的油墨香,而变得可爱又迷人。
可爱迷人的,其实不在结果是否被看见,而在于过程中,他们因在每一处细节的全力以赴中,自然地发着光,与自己内心深处的喜悦相连。这与他人的目光无关,却在不自觉中真切地影响着他人;他们的存在也许人们不会在意,但若没有这群人,是万万不可。
不被看见的日子里,是一个人抛却他人眼光,寻问自己所做之事究竟为何的炼洗。
真正能够影响生命的,不是他人凝视下的刻意造作,而是真正忠于内心、找到自我的表达,即使所做之事再微不足道,都可能有出人意外的价值。就像那位保安大叔的一个挥手,像校阅者笔下的一个错字,像毛不易唱的“像我这样的人”。
4
最终,被看见也好,不被看见也罢,我们内心深处所无法摆脱的,是一种不自觉的渴望——我们所做的,或伟大、或渺小,或波澜壮阔、或细水流长,有一双目光,能够在低语处、在高歌时,向我们说一句:“做得好!”然后我们便能从心底里涌出难以言喻的长久满足。
最终,被看见也好,不被看见也罢,我们内心深处所无法摆脱的,是一种不自觉的渴望——我们所做的,或伟大、或渺小,或波澜壮阔、或细水流长,有一双目光,能够在低语处、在高歌时,向我们说一句:“做得好!”然后我们便能从心底里涌出难以言喻的长久满足。
很多时候,我们把这一目光与人对齐——上司、老板、父母、情人、工资、职称、点赞数、评论、粉丝量……或满足感得来迅速却即刻殆尽,或渴求不得而痛苦不堪。
能否有一双目光,不顾人群交错复杂的视线,不管人生沉浮境遇里的得失,能始终如一地、欣然赞许地望着我?
在不被看见的日子里,在淹没于茫茫人海的平凡中,我知道,我在努力寻找像保安大叔一样的目光,一双迎上我的全部,看着我努力与付出、迷茫与挣扎的眼睛,对我说:你是我所喜悦的。
幸而,我找到并迎上了这样的对视。他出现在我为准确翻译一个句子而查遍图书馆资料的时候;在我为策划一本书,翻阅无数本同类书,思考封面设计、内文版式的时候;在我无数个夜晚坐在电脑前,把自己的心敲打成屏幕上一行行字的时候。
我看到了那样一双眼睛——在无数目光从我身上掠过后,他依然温柔地望着我,紧紧地注视我;他是天父的眼,时刻提醒我,我或吃,或喝,或躺卧,或行走,他都看见。(参《诗篇》139:3)因是他创造了我,拣选了我,只有他才真正知道,并定义我这一生劳作的意义为何。
在他的目光里,我可以不再在意是否被他人看见或如何被他人评价。他目视我远去的路是独一无二的,是他专为我设计和成就的。迎上他的目光,我终于看到真正的自己——我或站在人群聚焦点,或一人埋头静默,都知道我的眼应注视何处,我手中所做的一切最终对谁负责。
“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歌罗西书》3:23-24)
不为人做,乃为上帝做。不意味着人不重要,亦不是刻意不要让他人看见,而是把上帝放在生命最重要的位置,上帝自会把我放在我最适合的位置为他发光——不是叫人们看见我,而是看见那使我发光者。 不被看见的意义,是最终要叫上帝被人看见。
很多时候,我们把这一目光与人对齐——上司、老板、父母、情人、工资、职称、点赞数、评论、粉丝量……或满足感得来迅速却即刻殆尽,或渴求不得而痛苦不堪。
能否有一双目光,不顾人群交错复杂的视线,不管人生沉浮境遇里的得失,能始终如一地、欣然赞许地望着我?
在不被看见的日子里,在淹没于茫茫人海的平凡中,我知道,我在努力寻找像保安大叔一样的目光,一双迎上我的全部,看着我努力与付出、迷茫与挣扎的眼睛,对我说:你是我所喜悦的。
幸而,我找到并迎上了这样的对视。他出现在我为准确翻译一个句子而查遍图书馆资料的时候;在我为策划一本书,翻阅无数本同类书,思考封面设计、内文版式的时候;在我无数个夜晚坐在电脑前,把自己的心敲打成屏幕上一行行字的时候。
我看到了那样一双眼睛——在无数目光从我身上掠过后,他依然温柔地望着我,紧紧地注视我;他是天父的眼,时刻提醒我,我或吃,或喝,或躺卧,或行走,他都看见。(参《诗篇》139:3)因是他创造了我,拣选了我,只有他才真正知道,并定义我这一生劳作的意义为何。
在他的目光里,我可以不再在意是否被他人看见或如何被他人评价。他目视我远去的路是独一无二的,是他专为我设计和成就的。迎上他的目光,我终于看到真正的自己——我或站在人群聚焦点,或一人埋头静默,都知道我的眼应注视何处,我手中所做的一切最终对谁负责。
“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歌罗西书》3:23-24)
不为人做,乃为上帝做。不意味着人不重要,亦不是刻意不要让他人看见,而是把上帝放在生命最重要的位置,上帝自会把我放在我最适合的位置为他发光——不是叫人们看见我,而是看见那使我发光者。
不被看见的意义,是最终要叫上帝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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