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鲲生
人类是如何会说话的?
“说话”这件事,虽然并不容易,但是我们出生后到了一定阶段,就顺其自然学会说话了。
美国教育学家约翰·霍尔特(John Holt)的《儿童学习法》是30多年前出版的书。他在书中指出,“说话需要嘴唇、舌头、牙齿、颚、颔、面颊、嗓子和呼吸器官之间,微妙而复杂的配合。”[1]
语言治疗师多芬堤(Dorothy P.Dougherty)则认为,宝宝要能说话,得先有生理发展和感官两方面的能力。生理上:“(宝宝的)肺部发出气流,气流经过声带,声带于是振动、发出声音;气流再经过舌唇、硬颚、软颚等构音气官的修饰,发出有意义的声音。”感官上:“宝宝必须听得到别人对他说的话,并能够看准物体或人,才能学习语言。………”[2]
也许你被说服了;也许,还没有。
霍尔特下一段话很激动:“作为一种肌肉活动技能,说话是我们目前学过最复杂、最困难的技能,至少和演奏乐器一样难。”“我们只有在学另一种语言时,才意识到说话是多么难,因为这时我们突然觉得自己的嘴和舌头根本不听指挥。”
霍兄的朋友比尔·赫尔有一次说:“如果我们教儿童说话,他们就永远学不会。”霍尔特一开始觉得他朋友是在说笑,后来发现赫尔一点都不夸张。
因为他回头去看语言专家的教学顺序,发现教师通常先教语音(语言是由语音组成),于是儿童从老师那儿领到一张“语音表”。
这张表上所有的音素教完之后,老师接着教儿童把音素结合成音节。这是第2张表。
孩童学会所有音节后,“我们开始教他们学单词表上的单词。同时我们会教他们把新学的单词组合成句子。”
“单词表”是第3张;而那只是组合句子的预备动作。
语言教学专家认为这样的教学计划“天衣无缝”,但霍尔特的评语是:“……儿童没学多少知识,就会遇到许多困难,会觉得很扫兴……如果他们在课堂外,能过正常的儿童生活,他们当中许多人一定会无视我们的‘施教’只想靠自己来学说话。如果他们不能过正常的儿童生活,或者我们紧紧地掌控他们的生活,他们会采取故意失败的策略,会变得一声不吭……”[3]
后天论和先天论
在婴幼儿学语言机制这个领域,有后天论和先天论两个派别。
后天论者认为,婴儿出生时,心灵一片空白,其心智完全是出生之后由家庭、社会、文化和教育逐步影响的。
先天论者正好相反,他们主张婴儿出生时,随身携带基本功能。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在后天环境巨大差异下长大的孩子,同样发展出相似的基本心理能力?(当然,两个区域的孩子是有许多其他方面的不同)。
法国学者梅勒(Jacques Mehler)和都彭(Emmanuel Dupoux)在合著的《天生婴才》一书中认为:“整体来说,在孩子语言习得的过程上,父母只是一个被动的、惊叹的目击者,他们使不上什么力。……不管父母花多少时间与孩子说话,孩子还是要长到某个年龄才会开始说话。”[4]
这当然不是说,外在环境的影响因素是零。
霍尔特描写:“……一些不与人类接触而长大的孩子,几乎完全不会说话。据说,在人手不足的育婴房长大的儿童,因为平时很少接触年龄比他们大的人,整天除了哭之外,总是一声不吭。显然,儿童要听到周围的人说话,才懂得该怎么说。”[5]
梅勒的看法相近:“环境如何诱发孩子学着说他周遭的语言,我们到现在还不清楚。这是目前认知科学中最令人兴奋的领域。”
他接着提出一个有趣的“生理时钟”观察:“我们看到婴儿在该说话的时候才开始说话,在该走路的时候才开始走路,好像有一个生理时钟在控制着他们什么时候应该做些什么。当然,环境也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引发、选择及规律化各种天生机制。但是环境是绝对不可能改变有机体的遗传方案的。”[6]
喉结掉落在恰当位置?
女儿上国中二年级时,我去她学校参加分班亲子座谈会。结束时正准备离开,扩音机传来快报:“欢迎家长到会议室听专题演讲,由曾志朗教授讲‘从男女性别差异谈学习心理’”。曾先生是认知心理学的顶尖学者,我慕名已久,于是把握了难得的机会。
当天我边听边记,虽然笔记散失,但仍然记得曾博士解说何以灵长类中,唯独人类能发出宽阔音幅的声音?能自由切换阴、阳、上、去音阶?他说,“学术界认为,在人类演化过程中,出于不明的原因,人的喉结往‘下’掉落了些许。”
博士言下之意,要能发出繁复动听的声音,喉结的位置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喉结高低的讲究再次说明:人类能发音,一点都不理所当然。
20世纪50年代初,一对美国夫妇收养了维克(一只母猩猩),让它和家中孩子“受同样的待遇,过一样的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孩子开始说话,维克却做不到,它可以听懂几个字,却无法说出任何一点点像样的话。书上写着:“人们把这一个失败归结为猩猩无法控制它的发音器官(organes articulatoires)”。
不过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oam Chomsky)认为,生理构造只是必要条件,要说出完整、有意义的话,需要其他能力:“猩猩不能学会人的语言,……使我们明白人与大猩猩的差别是本质上的”。乔姆斯基说这“不是或多或少的问题”,“而是智力组织方式(moded’ organisation intellectuelle)不同”。[7]
说话,挺自然的,“小孩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语言和走路”,梅勒和都彭说了这么一句话;然而他们不是说这两件事“平淡无奇”,只是为了衬托下一句话:“但是他无论多努力,环境多优厚,都不可能像鸟一样地飞,或像蝙蝠一样在黑暗中来去自如。”[8]
整个自然界,好像稀松平常,却又一眼看不穿。有人这样评论:“超自然”在某个意义上,和所谓的“自然”交织在一起。
迷人的沟通能力
说话是艺术,虽不是太难,却有极大的成长空间。
说话的过程中,相伴的是“听”。
刘大潭是发明家,身高80公分。他幼年时因为台湾医务机构疏失,打了过期的小儿麻痹疫苗,造成腰部以下完全瘫痪,以致只能以胸贴地来移动。幸好他大姐辛苦存钱送他一辆手摇车,因此从小学3年级起,他可以自己上学,不必依靠别人帮忙。
可是在室内,他移动还是相当缓慢。不过,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想办法找到一块废弃木板,再用爸爸从山上带下来的圆木做了几个轮子,然后用竹竿串起,成了滑板小车。从此他的移动速度增加3倍,衣服也不会因为沾地而弄脏。
滑板车是他第一件发明,完成时他12岁。
到2017年,他已经发明将近200样东西。有人问他:“怎样才能成为发明家?”
刘大潭的回答出人意外,他说:“第一件事是‘倾听’,仔细听你身边家人、同学、朋友、老师,或者是社会上你不认识的人(或甚至是你自己),了解他们想要解决的困难和需求……”[9]
此处分享刘大潭的建议,有点像借题发挥;不过,说话的目的,很大比例在于沟通和传达。
沟通不顺畅,有时并不是因为我们没用心听,而是对方没说好。听的一方固然要负责任,但也可能我们说的这方面可以再留意些。
文学与生活中的譬喻
善用譬喻可以使我们说的话活泼生动。
作家余光中有篇散文《咦呵西部》,写他留学时曾开车跨越半个美国。同为作家的王鼎钧给予好评:“以有层次的譬喻形成复式结构,以丰富的譬喻创造丰富的意象。”
以下列举原作一小段和王鼎钧的解析。
原作:芝加哥在背后,矮下去,摩天楼群在背后。旧金山终会在车前崛起,可兑现的预言。
解析:用拟人法进行譬喻。芝加哥变“矮”,大楼成“群”,旧金山之“崛起”,像人。[10]
作家张晓风同样经常使用譬喻。在《行道树》短文中,她这样写:
“我们是一列树,立在城巿的飞尘里。”
“许多朋友都说我们是不该站在这里的,其实这一点,我们知道得比谁都清楚。我们的家在山上,在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里。而我们居然站在这儿,站在这双线道的马路边,这无疑是一种堕落。我们的同伴都在吸露,都在玩凉凉的云。而我们呢?我们唯一的装饰,正如你所见的,是一身抖不落的煤烟。”[11]
作家把行道树当人,让他们开口说话,于是普通经验升华为美感经验,让人心灵饱足。
可能很多人认为,说话不需要文绉绉,日常生活和文学中的譬喻有什么关系呢?
1980年,雷可夫与约翰逊合著的《我们赖以生存的譬喻》(Metaphors We Live By),奠定了认知语言学的研究里程碑。[12]学者认为,譬喻不是可有可无,人类概念系统相当大比例是以譬喻为基础。科学概念中,如量子、场、介子,其实都是譬喻。
一位朋友读过《我们赖以生存的譬喻》,他简要地告诉我,我们很多时候是透过譬喻在学东西。
两位经商人士魏斯特和安东尼合写了《愈难卖,愈要说故事》,书中说明,使用客户懂得的观念去解释他不懂的观念,效果倍增。《商业周刊》将这本书的精华摘成2000多字的文章,取了一个耸动的标题:《一个比喻,胜过六十分钟销售》。[13]
譬喻,并不单单属于文学,它出现在生活里,也在巿井小民的生活中。
少“说”一点,反而隽永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也许在某些场合有必要,但不一定是金科玉律。法国象征派诗人马拉美(Mallarme)说:“诗只能作到七分,留下三分让读者用想象力去完成。”
与人谈话,贵在有问有答、有来有往。话说七分,不是为了藏私或隐瞒,而是创造交流空间,避免单向灌输。
美学大师朱光潜也说:“着墨愈少,读者想象的范围愈大,意味也就愈深永。”[14]
结语
圣经《创世记》第一章记载,“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
创造主(Creator)有无穷的创造力,人类(creature)因而拥有第二层次的创造力。
“创造”这两个字于是有不同的含义,百分之百的原创属于创造天地的万有之主。影响人类社会带来文明突破、心灵丰饶的,则是科学家、艺术家,他们是伟大的创新者。
那么,芸芸众生是否有机会展现创造力?
医学系毕业后就从事文化事业的王溢嘉认为,所谓“创造”应该是“将新东西导入存在的过程”。从这个定义来看,家庭主妇以新的菜色、配料煮出佳肴,孩子用积木堆出独创的城堡都是创造。[15]
同样,让你的话翻新、不陈旧,说出一番新鲜话,也是创造。
注:
[1] 约翰·霍尔特,《儿童学习法》,台北:博远出版公司,1991,页79
[2] 桃乐丝·多芬堤,《教宝宝说话的10堂课》,台北:新手父母出版公司,2001,页14
[3] 同注1,页79-82
[4] 杰柯·梅勒及伊曼·都彭,《天生婴才》,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6,页59
[5] 同注1,页79
[6] 同注4,页60
[7] Ranka Bijeliac/Roland Breton,《从言语到语言》,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页14-16
[8] 同注4,页60
[9] 李翠卿,《用手走路的发明王》,台北:亲子天下公司,2017,页161
[10] 王鼎钧,《别是一番滋味》,台北:皇冠出版社,1984,页196-197
[11] 张晓风,《愁乡石》,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1,页1-2
[12] G. Lakoff & M. Johnson,《我们赖以生存的譬喻》,台北:联经出版公司
[13] 编辑部,《一个比喻,胜过六十分钟销售》,载《商业周刋》1272期,2012.4.页152-156
[14] 朱光潜,《谈文学》,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58,页169
[15] 王溢嘉,《IQ与创造力》,台北: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1988,页113-114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