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超速罚单

 

 

 

 

文/黄道伟

 

 

 

午夜罚单终等到

 

午夜下班回家,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被警察盯上,吃了一张罚单。当时一见后视镜中警灯闪烁,心里即刻意识到“是时候到了”,多年来超速驾驶的陋习终于该画上句号了。

那天身体不适,头胀了一整天。警察递过罚单时问我有什么话要说,大概他也已见惯了每个被罚者总会道出一大堆理由。确实,照以往我肯定会找出种种说词,可那天却非常干脆地回答“No”。这张罚单我已“等”了好多年,今天终于来了,我心中在说:应该,应该。

事后几天我一直在思考:自己驾车的陋习既不是教练没教好,也不是规章制度或标志不清楚,更不是没有内心良知的觉察和妻子儿女的提醒,但始终不改又是何故呢?

 

 

超速天经地义?

 

回想起来,每当道路宽敞车辆稀少,更重要的是估计这段路没警察时,自己就抵不住诱惑,脚下加油超了起来。心里认为这样能节省时间,而且小小犯规没啥大不了,甚至还感到是天经地义呢。

人堕落犯罪背离神,不也是这样的吗?不是没有受过教育,不是对是非道德不清楚,不是内心没有挣扎过。但当私欲膨胀到无法自律达到公义时,我们的心灵就宁可麻痹,好来逃避公义的责备。反正天时地利,这么做既没人知又不严重,相机行事似乎还挺有道理的,不是吗?

 

 

 “迫不得已”的藉口

 

驾车时若前面车快,自然也跟着快,并不留意自己的车速。若被后面的车紧迫盯住时,更有一种压力,似乎必须跟上车流、与之同步才妥。为此我常向太太申辩,说自己超速是迫不得已,不跟上就会“妨碍交通”。其实内心何尝不是正中下怀、指望着能找个正当理由开快车?

当我们面对错谬的思潮与风气时,不也常随着私心,藉口“迫不得已”,而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振振有词吗?别人都请客送礼走后门,我不这么做怎么生存?别人都违法滥权公器私用,我被动地收受一点好处已经算是清廉了……如此一来,感叹风气败坏的人,可能正是这败坏风气的共犯!

 

 

感觉良好飘飘然

 

我拥有许多年无过失驾驶记录,是Road Star成员。十五年驾驶,只拿过两张超速罚单。但这不代表我只超速过两次,反而证明我是经常犯规而没被制裁。我因此习以为常地犯规,甚至为那份傲人的记录飘飘然。

我们的心灵若没有真理光照、没有神的杖与竿时常管教,恐怕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听多了恶事,行多了不义,就不再觉得有什么不妥。对罪恶,心灵变得不敏感了,是非观念也迟钝了。更糟糕的是还自以为义、自我感觉良好!

 

 

速度标准不合理,以谁为准?

 

每当开快车自鸣得意时,就会忍不住想:高速公路的速度标准不合理!明明宽敞笔直的路,干嘛把速限规定得这么低?好像我比那定标准的专业工程师更高明、更通情达理似的。

我们不也常常向神抱怨他的标准太高太难、甚至认为他严苛无情吗?我们喜欢的偏偏不让我们自由地去做,而我们不愿意的却偏要逼我们去做。归根结底,问题就出在以谁的标准为准上。若是我们以个人中心为标准,就会与神──宇宙的创造者与人类的设计者定出的合理标准格格不入。然而我们各人的标准又没有一个基准点,因此也永远不可能统一起来。由此说明了当人心中没有神时,世界就会分崩离析、日益混乱!

 

 

遵守规则为了谁?

 

有时我也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发觉有雷达测速车(或疑似车辆)停在路旁时,即刻就会瞟一下仪表板并减慢速度。我这一刻的守法究竟是为了自身和大众的安全,还是出自对雷达车的“敬畏”以及兜里的钱包免损?很清楚,当然是后者。

这使我对信仰也作了一番反省。我们遵行神旨意,是为了使这世界充满爱,充满公义、和平和美善,还是因为畏惧神而不敢违背诫命?或是为了“万一”的将来免遭地狱之苦?我们若是因为畏惧,就一定没有遵行神旨意的能力,信仰生活也会高低不定:当有神在旁的感觉时就遵行神的旨意,没有感觉时就不去遵行甚至违背(其实不遵行就是违背,没有中间地带),就像我看到雷达车才不超速一样。

我们能遵行神旨意,是因为被神的大爱、美善和公义所吸引。

 

 

高高兴兴付罚款

 

数日后我高高兴兴地去付了罚款。我自此做出遵守交通规则的决定。“现实”的回报还真不少:每天上下班,在高速公路上可以享受自动定速驾驶的潇洒,不用老是紧张地踩着油门。同时发现守速驾驶所费的时间跟以前其实差不多,这其中的算术我也搞不明白。更令我开心的,是车前“天地越来越广阔”。以前我常为挡在我面前的“牛车”咬牙切齿,如今我大路走右边,自动地让出一大片空间,看着人们争相远去,我自逍遥也!

通过这次经历,总结出一条真理:用神赐予的自由去选择不犯罪的自由,才是真自由。

 

 

作者来自上海,现居温哥华,从事水电工作。

 

本文由加拿大温哥华信友堂文字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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