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看鸦片战争(下)

 

 

 

文/亦文

 

 

 

前期回顾:

 

误区之一:都怪上帝造了鸦片?

误区之二:都怪外国人用武力倾销鸦片?

误区之三:传教士是鸦片走私的帮凶?

误区之四:英国本土禁食鸦片?

 

 

 

误区之五:吗啡是“耶稣鸦片”?

 

现代医学的重要进展之一,就是将药物的有效成分纯化。1805年,一位德国药剂师从鸦片中分离纯化出第一种生物碱,并以希腊睡神摩耳甫斯(Morpheus)的名字将其命名为吗啡(morphium)。吗啡注射的镇痛效果如此迅速,加上医学界普遍认为吗啡无不良副作用,吗啡很快被当作治疗鸦片毒瘾的药物,并代替鸦片治疗各种疾病,导致很多病人不知不觉患上了严重的“药物依赖”。美国南北战争期间(1861-1865),双方的士兵都因战伤而接受吗啡治疗,以至于吗啡瘾后来被称作“行伍病”或“战士病”(布思,1999,p.92)。大洋彼岸的中国,则在同治年间(1861-1875),由东南沿海进口吗啡,当作戒烟药。

当时在中国行医的西医很多都是医疗传教士,对西医来说,帮助中国人戒烟可以说是“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最初曾用稀释的鸦片水和樟脑、金鸡纳霜等调配饮剂,其性质有点像今天用含尼古丁的口香糖戒烟一样,通过药量递减的方法最终消除烟瘾。吗啡被引进后,传教士医生便倾向于用这种“特效药”戒烟,在全世界仍沉浸在与吗啡的蜜月期的时代,传教士助人戒烟的好意,却赢得了贩毒牟利的口碑,教会与吗啡的关系被形容成“耶稣鸦片”。

1874年,另一位药剂师在寻求一种更有药力而不致瘾的吗啡代用品的过程中,发现了四乙基吗啡,即后来以德文“英雄的”(Heroisch)一词为字根而命名的“海洛因”(heroin)的物质。人类的悲剧再一次重演:海洛因很快被用作克服吗啡毒瘾的药物,并被制成镇咳糖锭、片剂或甘油糖浆大量上市,取代吗啡,从西方传到东方。但是因为吗啡的先例,教会没有再次介入海洛因的滥用。吗啡之所以能够“戒烟”,是因为它的毒性比鸦片大;而海洛因之所以能够“戒吗啡”,也是因为它的毒性比吗啡更大。“耶稣鸦片”的悲剧,与其说是传教士的失误,不如说是全人类的悲剧。

与毒品受害者零距离接触的医疗传教士中,仍有很多先知先觉的人物:圣公会传教士梅登垦(Duncan Main)在尝试用吗啡治疗鸦片患者的过程中,很快就发现其害而停止使用,并在1890年的传教大会中与伦敦会的杜德珍医生(John Dudgeon)一起提出严格管制吗啡的使用。但因为医学界对吗啡的毒性莫衷一是,与会者很难在一个传教会议中达成共识。虽然杜医生的提议未能通过,但他却多次在《万国公报》(The Global Magazine)上用中文宣传吗啡的危害,并成功说服李鸿章取消订购吗啡治疗伤兵的计划,挽救了一场大灾难(黄智奇,2004)。

在华的医疗传教士比一般医生更早意识到一个痛苦的现实:没有快餐式的戒毒药。接触中国的鸦片烟民越久,传教士就越感到药物戒毒的局限性。虽然普通民众仍像迷信中医“秘方”一样迷信来自西方的“特效药”,相当一部分传教士医生表示,只有“大医生”才会带来完全医治。早在宁波行医时,戴德生就特别强调迫切祷告的重要性;创立内地会以后,他那救助华人挣脱毒瘾的心愿感染了很多同工。中华戒烟第一人席胜魔便是“福音戒毒法”的初熟果子,他后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设立七十多家“天招局”,协助大批同胞戒烟。

家父曾说起他原来在国内的单位里,有一位年长的同事,因为抽鸦片而瘦骨嶙峋,新中国成立后,完全杜绝了毒品的流通,他也因此戒了烟。这种釜底抽薪的戒烟法虽然有效,但它消灭的只是毒品,而非毒瘾。中国虽然曾经成功维持了一个无毒品的真空社会,但是,改革开放附带出吸食新毒品的机会。面对着今天的毒品问题,我们当如何胜过先人?戒烟法有效与否,通常由患者返回社会后的复吸率来判断,经验告诉人类,只有戒除烟毒和心毒双重毒瘾的患者才不会重蹈覆辙。身处毒品泛滥的世代而不受毒品的辖制,才算真正被“消了毒”;也只有被神的爱所充满的心灵,才永远不需要通过“中毒”来寻求满足。吃不到禁果而不吃禁果,算不了什么;禁果唾手可得而不吃禁果,才是善用自由意志的表现。基督徒的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乃是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神的灵。

 

 

误区之六:只有中国人努力禁烟?

 

说到禁烟,我们通常会联想起林则徐虎门硝烟的场景,黄智奇牧师《亦有仁义──基督教传教士与鸦片贸易的斗争》(2004)一书,为我们指出一个被人忽视的史实:与这些昙花一现的官方政策相对应的,竟是民间对鸦片问题的普遍冷漠,和西方传教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禁烟努力。(以下史料,页码皆引自黄牧师一书)

民间组织如哥老会和在理会等虽然也曾自发地劝诫民众戒鸦,但因为清政府对“盟誓结社”深具戒心,导致这些社团难有发展。按1882年7月11日《申报》的报导,第一家官办戒烟所迟至1880年冬才设立(p.105),并且因为缺乏善后跟进的制度,复吸率很高。相反,传教士和中国信徒为戒烟所付的辛劳,虽然最初几十年里遭到误解和怀疑,1900年以后则逐渐得到中国官方的肯定与支持。然而,这还只是我们的祖父辈在中国看到的一面。

传教士们的另一个对手则是大英帝国的“势”和鸦片贸易集团的“财”。中英之间的鸦片战争以1842年《南京条约》的签订告终,但是传教士和教会的“鸦片战争”却刚刚开始。由于东印度公司尽量利用巴斯商人或其他侨居孟买的英籍散商走私鸦片,英国本土的民众几乎不知道鸦片究竟在远东闯了什么祸。除了利用教会的讲台、公众会议、期刊、年报、信件及各种中英传播媒介宣传鸦片的危害和鸦片贸易的罪恶,传教士更在1874年成立了“英东力除鸦片贸易协会”(The Anglo-Oriental Society for the Suppression of the Opium Trade),于翌年三月出版了一份叫《中国之友》(Friend of China)的禁烟月刊,直到1916年英国立法废止鸦片贸易才停刊。1877到1882年,该会写了近800封请愿信,收集了超过57,000个签名,递交国会和外交部,呼吁政府停止鸦片生产和鸦片贸易,不要干预中国政府的禁烟政策。

有“台湾医疗宣教之父”之称的马雅各医生(James L. Maxwell)在1888年于伦敦举行的宣教大会上,和内地会在英国的代言人海便雅悯(Benjamin Broomhall)强烈要求增加一天会期,专题议决英国卖鸦片给中国和卖酒给非洲的问题。会后,许多教会都定在每月第一个周三专为废除鸦片贸易祷告。参加公祷的,曾多达3,038人(p.93)。马雅各和海便雅悯认为现有的英文期刊《中国之友》、内地会会刊《亿万华民》(China’s Millions)的文字工作还不够分量,于是成立了“基督徒同盟”(Christian Union),出版一份新的期刊《国家公义》(National Righteousness),专门推动全英国基督徒向政府施加压力,反对鸦片贸易。

中国驻英大使郭嵩焘亲眼目睹传教士在母国的反鸦片活动,于1877年给光绪皇帝写了一份奏摺:

“臣至伦敦,……教士丹拿(Storrs Turner)、里格(即理雅各,James Legge)、毕士(J. W. Pease)等五十余人,相就论此,义形于色。……其后,屡见英国士绅力陈鸦片烟之害,发于至诚,又复会集多人,陈述此议……”(p.44)

《中国之友》创刊的那一年,上海《申报》的主编大发感叹:

“英国设立公会议禁鸦片贩入中国一事……而中国竟无一人与言及此者。其故何耶?岂因中国吸之者多,畏众怒而不敢犯耶?是诚不解矣。”(1875年5月5日《申报》)

“粤中教士上英国禁烟会一书陈述利害,无微不至。意欲会中人,坚持初议,志在必行……顷又得香港传教公会所上书稿词恺恻与前书略同。噫!何传教者有心为中国除害哉!何我中国有民者,竟不计议及此,而独烦西国教士具此水火衽席之思……”(同年6月19日《申报》,引自黄智奇一书p.65)

与华人的沉默形成反差的,是传教士们对本国同胞振聋发聩的呼求声。甚至到了1906年,反对鸦片贸易的自由党成了英国的执政党,中英两国达成协议,以十年为限逐步废除鸦片贸易及消费,丹拿牧师仍在10月期《中国之友》上为中国不平:

“我惧怕的是,或许我们(作为一个国家)摆脱得太便宜了。在一(个)世纪以前我们的列祖与奴隶贸易斗争,他们胜利的高峰,是以投票通过拨款二千万英镑去补偿那些拥有奴隶的……也补偿给没有想过获得赔偿的奴隶。目前……有人提议要补偿印度政府鸦片收入的损失,但竟没有人表示要向中国赔偿。……中国人除了因为购买毒品而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有三次与大不列颠战争而消耗大量的金钱。第一次的战争是‘鸦片战争’,第二次是为了第一次的战争而战争‘指英法联军’。……如果这问题得以在任何无私的国际法庭上陈明,能不怀疑我们将被定罪,要赔偿从中国人那里勒索得来的全部资财?”(出处同上:p.158)

如果我们正视历史,将会看到:在清末民初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我们这个民族虽然拥有过无数位仁人志士,却很少有人愿意为禁烟而奉献终生。而西方传教士竟然费时半个世纪、投入两代人的精力,坚持不懈地在全世界为中国人寻求公义。中国禁烟者“畏众怒”,西方传教士何来勇气“犯众怒”?中国禁烟者屡战屡败,西方传教士何来毅力屡败屡战?西方教会这种超乎“人之常情”的“打抱不平”,只能用以圣经为基准的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观来解释。

如果“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那么人类享用鸦片有什么不可以?如果没有永恒正义之神,凭什么贩卖鸦片就不道德?即便不道德又怎么样?如果人是由灵长类动物进化来的,鸦片岂不是最好的优胜劣汰的工具?中国的亡国灭种岂不正证明了我们是应该灭绝的劣等种族?如果世界是按弱肉强食、胜者为王的原则演变的,那么用鸦片贸易推进日不落帝国的殖民政策又有何不可?行善和行恶究竟有什么终极的区别?如果英国不是一个基督教背景的国家,西方教会的奔走呼求便失去了最终的根据;如果没有圣经中神启示的“底线”,也就没有英东力除鸦片贸易协会“永恒不变的原则”;如果没有亘古如一的真神,也就没有传教士坚定不移的信念。同样的,正是十诫中“不可杀人”、“不可贪财”的诫命,如双刃剑般刺痛着在上帝和玛门间逡巡的鸦片商人;正是耶稣有关“爱人如己”的教导,激励传教士以基督的心为心,来关爱自己的福音对象;正是《箴言》14:34“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的名句打动着《国家公义》的读者;正是那些为基督而癫狂了的、顶着“诽谤同胞、给祖国抹黑”罪名的所谓“宗教狂热分子”,发出了整个英国最后的良心呼声。

 

 

结语:

 

说了这么多,还能说什么呢?不论这篇文章带给你的是惊愕、是愤怒、还是感动,都盼望包括你我在内的更多华人,能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目光来探究那段鸦片、炮舰、福音被相提并论的历史。虽然由政府公开支持的毒品贸易已经成为历史,但如今人类仍然受到毒品的威胁与辖制。什么时候,中国的教会也能起来,如当年的赴华传教士一样,打一场漂亮的“鸦片战争”?

 

 

 

作者来自上海,现旅居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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