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婚

我以前一直觉得,婚姻中有太多的“荒谬”。

 

 

文/小刚

 

 

 

那年头我们结婚不兴拍照、戴戒指。当时我能叫一辆“红旗”牌小轿车去接新娘,算是很不错的了。但多少年之后,我发现太太梅影开始羡慕起别人拍的婚纱照,也越来越爱看婚礼中新郎将婚戒戴在新娘无名指上的那一幕。所以“银婚”也意味着,我欠了梅影足足25年的“债”,已到了该还的时候了。

有老牧师提议,在教会举行一个“派对”,让我们分享一路走来的婚姻经历。梅影说这太张扬,我心里倒十分平安。一来可以藉此为大家做点什么好吃的,热闹热闹;二来也作为我们在庆祝银婚时,对上帝的感恩;再有一个窃喜,是可以当众还债,将早已预备好的钻石戒指,当着大家的面戴到她的手指上。

另外,我还有一个“奢望”,就是盼望梅影也能当众给我一个亲吻。不只是“回报”,乃是要帮她突破“心理障碍”──我怕她这一辈子就是到了金婚,还会嫌我的嘴亲吻过别的女孩。我常笑说,连耶稣都赦免我了,你怎么还都不赦免?

 

 

 

1992年感恩节,我带着十岁的儿子,来到美国,与分别七个月的妻子相聚。在机场,梅影见到我们,非但没有什么亲热的表示,反倒一把拉过尚不懂事的儿子悄悄问:“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有没有什么阿姨来过?”我就在他们的身后,听到却无言以对,因为即使回答,也是无力的。

那时我们的婚姻正面对着极大的试探和困惑。一是冷漠,维系家庭的已不是什么崇高的爱情,而是最后一点可怜的责任;二是没有安全感。我对太太的告白是:“你若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你若对我不好,那我也……”

那时在我的亲朋好友中,许多人因“七年之痒”(疲倦,无奈,不满,逃避,想寻求某些突破),而婚姻触礁的几近半数。有要好的朋友说,他几个戏剧创作系的同学,结婚没几年,几乎都有了外遇。那时他刚结婚,心中难免有一分的惊恐:外遇是不是婚姻中,一个合乎情理的补偿?

海外的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里。那天开车到机场帮着来接我们的两位朋友,国内就是同学,在美国,两家的太太又在一个实验室工作。但戏剧性的发展是,后来其中的一个太太,爱上了另一家的丈夫。结果两个家都散了,远走高飞。有好事者统计,梅影所在的这所学校,有14对从中国某省医学院出来进修的夫妻,没两年就有八对散伙了。

我不敢奢望白头到老了。既然亲朋好友的婚姻都不怎么样,我们会有更好的结局吗?

 

 

 

我以前一直觉得,婚姻中有太多的“荒谬”。一是“偶然”──连人的生命都那么偶然,更不用说婚姻了;二是“荒谬”──一纸婚约,却把两个陌生人拴在了一个屋檐下;三是“滑稽”──婚姻犹如围城,外面的想进去,里面的想出来。

我感觉不到婚姻有什么神圣感。有时我会想,为什么婚姻在亲情关系中最为脆弱?答案是,因为其中没有“血缘”。我想这话是真的,因为妈不可挑,但太太可以再选。

直到我信了上帝,在圣经中看到人类第一首婚姻的赞歌,就是亚当在上帝面前,开声称呼太太夏娃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原来在上帝的眼里,婚姻关系就是“骨肉关系”,“骨肉”当然胜于“血缘”!耶稣讲得更直接,夫妻是神“配合”的,是“一体”的,人不能分开。这样看来,婚姻之所以“神圣”,不是因为人的海誓山盟,乃是因为神圣的上帝对婚姻的重视和祝福。

有一天我问孩子:“妈妈是谁?”孩子不明白我这老爸在说些什么。我郑重地告诉孩子:“妈妈是爸爸在茫茫的人海中,找寻回来的一根肋骨。”

我对“婚姻”的重新解读,竟然让我的孩子蒙受到极大的祝福。两年前他结婚了,而且在那年的“情人节”,他来信说:“感谢你们彼此相爱,让我知道如何去爱我的妻子。”

 

 

我曾拜读弗洛伊德,他说女人天生有“受虐”的倾向,不能太过尊重,视太太为皇后,那是“倒错”的。记得就是从那以后,我对太太梅影就少了一分怜惜,表现更为强悍,“你走,我不会拦你”。

那时我又深受一些人类行为学家的著作影响,接受人只是“裸猿”(无毛、裸露的猿猴)的说法。于是我看男女间的“动物”性,常常甚于其它。我开始把夫妻间的关系视为一场角力,一心只想最后征服对方。“墨索里尼,总是有理”,太太就把我与法西斯看齐。

信了上帝之后,我知道了,人是按神荣耀的形象造的。神从来没把人看为动物。是人说自己出自猿猴。人既与猿猴同宗同源,那婚姻中除了性、占有和繁衍外,还会有什么神圣可言?

那年在《海外校园》编缉部,我碰上了国内来的几位婚姻法考察小组成员,包括了民政部和妇联的官员。谈笑间我对他们说:“今天即使把一部《婚姻法》写得滴水不漏,你们的儿子、孙子照样可能吵着闹离婚。那时,你们可以对他们说,信耶稣才管用……”

日前看到新闻报导,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统计,在去年中国离婚案例中,80年代出生的竟占了一半。那就是说,如今离婚的,多是20来岁、结婚不久的。我想过去还有所谓“七年之痒”,现在已快到七月或七天之痒了。

 

 

 

婚姻的基础到底是什么?当然不是一个男人再加一个女人就够了,当然还得要加上“爱情”。早有人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所以,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一直被当作真理。

我觉得,“爱情说”不完全,也不真实。“爱情至上”,听听是好,但“爱情”的基础又是什么呢?是相貌、脾性、喜好、金钱、才能、权利?……如果承认婚姻中的爱情,正是诸多的因素决定的,那么,这些因素其实都是相对的,游离的,不确定的。所以,建立在所谓爱情之上的婚姻,才会如此的脆弱。

婚姻的基础到底是什么?我看婚姻的基础,除了一男一女,除了夫妻间的爱情,还得要加上“上帝的恩典”。

 

 

 

我和梅影信而受洗,在我们的婚姻中引进了一个新的关系──耶稣在我和梅影之间,形成一个“三角”。谁都知道三角具有稳定性,耶稣就在我们头上,我们说不上爱耶稣,但只要还敬畏耶稣,我们的婚姻就有安全和盼望。

我们每晚一起祷告,也不常吵架,学习“含怒不到日落”。我们每一天都在经历、体认圣经中的真理,“共用骨肉之情,同承生命之恩”(参《创世记》2:23;《彼得前书》3:7)。这不仅是我们对自己婚姻的期许,也成为我们祝福别人婚姻时常用的话。

我和梅影开始重谈“恋爱”,每晚手牵手,尽情享受加州的月光。牵着、牵着,上帝让我们“计划外”生育,梅影就在近半百的年纪,怀上了小儿“天雨”──我起这名字,取意为“恩雨沛降”。

同样奇妙的是,梅影竟然“枯木逢春”,头发变得乌黑,皮肤出现光泽,奶水多得小孩吃不完。如今天雨已八岁了,和哥哥整整差了15岁半。有时想想,上帝真是给我们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或者说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祝福,在我们早已老迈的肉体上,留下一个恩典的印记。

 

 

 

圣经竟然说人类婚姻中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是耶稣和教会关系的翻版(《以弗所书》5:31-32),这隐含了上帝对他所设计的人类婚姻多少的爱怜和期望!作丈夫的当然要爱妻子,如同圣经说的,能为她“舍命”。这不是指能在冲动之下为妻子死,而是甘愿天天舍己。上帝对我们男人说:太太是“软弱的器皿”,你要敬重她,这样你的祷告才蒙我垂听。

记得那次是在一个“夫妻恩爱营”,每个与会者,都得给自己的配偶写一封“情书”,不管你老夫老妻,老到掉牙。我在情书里对梅影说,“若还有下辈子,我仍要娶你为妻子”。

那时梅影还怀着天雨,挺着大肚子,听得够肉麻的。我是“爱里没有恐惧”,不怕她说“我才不嫁你呢”。当年我是学了点烹调手艺才闯荡美国的,这些年我对烹调愈来愈有心得,在家自然是“买汰烧”全包。梅影的大姐来美国小住,说我太宠她了,我说我是把她当半个女儿在养。这,也算我爱她的一种表达方式吧。

圣经要丈夫为妻子舍命的同时,也要妻子“顺服”丈夫。我看梅影她这一点做得还不算难。这些年我俩都奉献传道,她对我说“要苦,苦在一起”,所以现在整天与我在一起也不敢说“腻”。

我常听到她在人前重复我讲的话,以自己的老公为荣。我站讲台时,看她的眼睛总是睁得大大的,哪怕讲道的内容她早已熟悉。“爱心午餐”或“爱心晚餐”时,我俩服事的绝活,是我的炒菜和她的点心。我是厨师出身的牧师,会做菜是当然的,但现在也有人在抬举她,说她可以开一家“梅夫人点心店”。

那天的聚会,我终于把那一枚钻石戒指戴到了梅影的手指上,梅影也趁势给了我一个亲吻。当我道出了个中秘密时,大家真是乐开了怀。我们银婚的派对在老牧师的祝福中结束,我想我的债快还清了──除了还要拍一套“老夫老妻”的银婚照。

 

 

作者来自上海,现在美国德州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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