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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本来就是野生的草,与狗尾巴草无异。《山海经》提到:“丹熏之山,其草多韭。”据《诗经》记载,春秋战国时期祭祀,会“献羊献韭”。韭和羊联系在一起,最初很可能是为了去膻去腐。但久而久之,因“羊”“阳”同音,韭菜被传具有壮阳的功效,从而以“起阳草”之名在中原广为流行。我查过资料,韭菜一直是中华独有,在日本和韩国都很少见到,西方人更是无缘消受。
与中原许多其他特色一样,食用韭菜的爱好已遍布神州大地。传统的粤菜和江浙菜中,本无此食材,如今也纷纷引入。然而,上海人一方面追求饮食的精致,鄙视大蒜;另一方面对韭菜却欲拒还迎,心灵深处依然离不开那抹绿色。确实,韭菜和大蒜相似,食后气味难闻,但若大家都吃,便无须彼此嫌弃。有时韭菜叶片可能不慎卡在牙缝,虽有碍观瞻,但只要自信,便不必拘泥小节。
韭菜既已隆升上了台面,在地里的待遇自然提高不少,会被施肥、浇水、罩上塑料大棚,不怕风吹雨打天寒地冻。近年科技进步,据说最好的农药也施与了韭菜,以确保其不被害虫侵扰,可以茁壮成长,以备一茬又一茬地割。
这样说来,韭菜显然是最幸福的:不仅温饱无忧,而且整齐美观,郁郁葱葱展示着步调一致的规模与自豪。对韭菜来说,所介意的并非是否被割,而是能否共同被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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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有贵贱,有排名,有优劣阶层之分。大韭菜欺负小韭菜,富贵田里的韭菜鄙视贫瘠田里的韭菜,但所有的韭菜都嘲笑狗尾巴草这种野草。狗尾巴草生在山间、生在草原,是没人照管、没人待见的。如果狗尾巴草的种子飞进韭菜田,飞进别墅的花园,则会被连根拔掉或用药杀掉。做狗尾巴草,不仅辛苦,而且危险。
但狗尾巴草却似乎全然不介意,它有自己的骄傲,浪荡形骸中竟然成为了文学的主题。美国大文豪沃尔特·惠特曼一生诗作,全部收进他的《草叶集》。惠特曼说: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狗尾巴草。
可见,狗尾巴草是顽强的。一场春雨,石头缝里会有它的身影,路边会有它的存在,几乎所有的岸边都会有诸如狗尾巴草这类的野草,风吹日晒,疯狂生长。它们一生都在搏斗:被牛羊啃食,会成为粪便,给下一代带来养料;被野火烧尽,春风吹又生;到生命的终结,一岁一枯荣,自由交配,种子随风飘荡,在哪里都能发芽。野草有籽无根,没有家园,没有父老。
即如鲁迅所题:“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割,直至于死亡而朽腐。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韭菜总是积极向上,争先恐后,而命运却是相同的。因为未曾与风雨共舞,未曾被阳光拥抱,被割之前只能困囿于菜园,自然无需体验生命的折磨和震颤,这让它们感到幸福美满。狗尾巴草不在意天涯何处,既不会嘲笑韭菜,也不需要和韭菜们纠缠争辩。但在韭菜看来,这些野草是可恶的,因为它们恐惧野草会侵占它们的安宁,破坏它们的静好。我无数次听到韭菜们的鼓噪,听久之后,才发现其实都是一个呼唤:主人啊,快拔走这可恶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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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毁灭,这的确是个问题。韭菜想生存却常不得活——行情多变,园子难免被翻掉改种土豆,韭菜连根须都成了肥料;狗尾巴草不惧毁灭却可能获得永生,因为野草籽无拘无束,浪迹天涯。人是生为野草的,但多半会为了所谓的生存与光鲜,浑然之中活成韭菜。成为狗尾巴草,靠的不仅是离开的勇气,而且还需要有被摈弃的机缘。
韭菜和狗尾巴草,这两种植物在我的院子里并肩而生,却代表着截然不同的命运。韭菜,从种子到成熟,茁壮成长是为了有朝一日“享受”被人收购的快感,犹如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人,出生平凡,为生活忍气吞声,默默承受风雨,不断被那些“上等人”收割,却依旧屡次重生。韭菜坚韧却无奈,被割了一茬又一茬,仿佛命运的轮回,无法逃脱。人们对韭菜这种被收割的命运习以为常。而狗尾巴草,虽长得高挑,却无人注意,也无人采摘。它们自由生长,随风起舞,显得那样悠闲自在。狗尾巴草的生命看似无用,却在自得其乐中度过。
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总是被教导要像韭菜一样竭力追求成功与价值,而狗尾巴草的存在则成了我们视而不见的角落。但或许,真正的勇气和价值是在于做一株自由的狗尾巴草,勇敢地选择不随波逐流,敢于追求内心真正的自由和意义。狗尾巴草不在乎被割,因为它们知道,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被割或不被割,而在于能否真正活出自己的本色,心无畏惧地向前。
我曾梦见自己是株温顺的韭菜,因为农药过敏,变异成为韭菜田里不受欢迎的草,被拔出来扔进臭水沟。历经风吹日晒雨打,让我从朽腐中再生,重生成为一株狗尾巴草。梦醒虽不知身在何处,却变得不惧天塌地崩。所以,再借鲁迅所言:“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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