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废之争的背後

死刑存废之争的背後–文/一禾

63941912nc52ae2ed4f52&690今年3月,美国伊利诺伊州州长奎因((PatQuinn),经过了与受害者家人、检察官、宗教领袖两个月的磋商,签署了废除死刑的议案。从7月1日起,伊利诺伊成为美国第16个废除死刑的州。
同样在3月,台湾恢复执行死刑,引起台湾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
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2/3的国家废除死刑。尤其在欧洲,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已废除死刑。按照专业人士的分析,台湾在许多环节上,都比中国大陆更有条件废除死刑,为何在此问题上反而“倒退”(国际特赦组织语)?
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发生在1997年的白晓燕(台湾艺人白冰冰之女)绑架案,许多人仍有记忆。绑匪陈进兴杀害了17岁的女孩,并在逃亡途中又犯下一宗3尸命案、一起绑票案和16起强奸案。该案是台湾有史以来少见的重大且残忍的刑事案件。陈进兴落网之後,被判处5个死刑、两个无期徒刑,最终被枪决。
陈进兴在狱中接受了基督信仰,并认罪悔改。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许多人表示对基督教不满,声称∶如果这麽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轻易被饶恕、可以进天堂,太不公平了!
陈进兴死後,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心脏移植到一名年轻人身上。这名年轻人後来娶妻,生下两个孩子。一颗心换回3条命。
在西方的犹太——基督教传统里,每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中国人熟知的“人人生而平等”宣言,其实应该译成“人人被造而平等”,因此,人无权剥夺人的生命(别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参《罗马书》20∶19),最终,神会进行末日审判。
西方法律的源头,是人与神立的约。如果没有中世纪的教会法体系,後来欧洲的司法体系和法律为王的观念,也就成了无本之木。
当一个人诚实地来到上帝面前,坦露自我、认罪悔改,虽然他仍需在现实世界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至善的上帝会赦免他。这就是西方文化里“恩典”的概念。尽管现代以来,西方宗教力量与世俗国家的立法进程日趋分离,但既坚持公平与公义的诉求,又尊重饶恕与赦免对人心的价值和力量,仍是西方文明的重要元素,一直得以延续。
爱能止恨,道理不能
任何法律体系都无法脱离社会道德而悬置空中。华人文化传统与西方不同,“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书·汤誓》意∶宁愿同归於尽),其对死刑惩罚功能的心理依赖,不是因为嗜血彪悍,恰恰因其脆弱不堪。
“朝闻道,夕死可矣”,但道的定义,却是由具体的人给的。这种道德独断性,在中华文化极盛时的宋朝已尽显端倪。当赵家皇权旷世温柔,愿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立下不杀大臣的家训时,儒家的文化精英们却彼此倾轧,党同伐异、赶尽杀绝,残酷程度令人震惊。
中国人很怕在道理上站不住,在道德上站不住,因为大道的运行,是不介意人命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所谓历史的车轮不可阻挡。必须看到,这不是中国的政治制度造成的,而是其所依赖,并反过来助长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之所以广为流行,根子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因果律,对恩典、对爱其实很陌生。
在大陆的公共媒体上,常会看到专家、学者从一个更宏大的视野阐述慎杀、不杀的理由,却遭到民意的强烈抵制。而有些倾向废除死刑的记者编辑,在采访写作中精心呈现某起案件被告人的生活细节,包括他的情感、困惑与无助,从中展现其人性的部分,却不报导或少报导受害人的痛苦。最近的例子就是药家鑫案(编注1),结果,受害者更增怨恨,民众也是一片喊杀之声。药家鑫最终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从“人人皆可为尧舜”、“满街都是圣人”的传统文化出发,收获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暴戾现实;从“人人皆是罪人”出发,却能尊重生命。经济与政治环境,并非决定死刑存废的根本原因。“拿来主义”的便捷,令文化精英变得越来越没有耐心。尽管不断收获龙种变跳蚤的尴尬,却缺乏对制度移植的反省。
当倡议得不到响应时,就有人习惯性地转头批评民众的素质。岂不知当今的问题,恰恰就是对人的重视远不如对道理的重视。爱能止恨,道理不能,道理只会让恨的人觉得,自己报复得很有道理。
呈现真相,後有赦免
对於真相和执法的担忧,成为民众不肯放弃死刑的另一重要原因。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满足民众对真相的基本需要,就谈不上所谓恩典和不杀。第一步是呈现真相,第二步才是宽恕。赦免是对基於事实所要求的公平的超越,这是制度所无法硬性规制的。赦免无损於社会公正,混淆与掩盖才是对公平与公义的伤害和侮辱。在真相没有呈现之前的赦免是廉价的,很难避免滥用。
一个社会解决不了自己的症结是很糟糕的,但比这更糟的,是把一个次要问题当作主要问题来对待。因为这在客观上使人们乱眼分心,甚至忘记了彼此的共识。法律不是一套务虚的符号——有时,人们脑袋里收获了一堆符号上的进步,双脚却仍在泥泞之中,最终,符号意义上的进步,沦为安慰窘迫现实的一帖膏药。
无论是药家鑫的该杀,还是渖阳遭遇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被迫自卫的小贩夏俊峰(编注2)的冤杀,都显示废止死刑在中国仍道路漫长,并非一两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可以改变。文化的更新与“创造性转化”,容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对文明的追赶者而言,时机与耐心的考验最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只争朝夕”,必然失去未来。
尽管伊利诺伊州加入了废除死刑的行列,美国仍有30几个州保留死刑。根据民调,超过60%的美国人,支持把犯有谋杀罪的人判处死刑。虽然欧盟各国采用了较为激进的做法——立法与民调并不完全一致,然而美国,即使有包括近4千名法官、律师和法学教授在内的美国法律协会,以及众多活跃的基督教组织,都不支持死刑,但仍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渐进态度。其中意味,同样值得深思。
作者来自北京 现在美国大学做访问学者。

编注∶
1.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学生,2010年10月20日,驾车撞人後,将伤者刺了8刀致其死亡。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2. 夏俊峰,渖阳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因在马路上摆摊,被渖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城管局勤务室,夏俊峰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据夏俊峰称,他遭到了城管人员的殴打。2011年5月9日,法院终审宣判夏俊峰死刑。
药家鑫案和夏俊峰案,都引起了民众的高度参与,但民众对这两案的态度截然相反,大多要求“杀药保夏”。
海外校园 > 第一〇九期(2011-10) > 死刑存废之争的背後  (图片来自网络)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