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民
最近,美国肯塔基州的罗文郡政府职员金·戴维斯女士惊人一举,轰动世界。她出于基督信仰,决定行使自己受宪法保护的良心自由,7-8月期间,她始终拒绝给当地同性恋伴侣签发有其个人签名的结婚证书。此前,6月底,美国高院以5比4的微弱多数,刚刚划时代地裁决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9月初,当地法庭以藐视法庭罪,把戴维斯羁押入监牢。参议员特德·克鲁兹说:“今天,政府竟然第一次逮捕了一个根据信仰原则而生活的基督徒妇女。我清楚地表明:我支持戴维斯夫人!”
5日后,在“自由法律顾问”律师团的努力下,在民众的抗议声中,戴维斯夫人被开释。法官要求她不得拦阻她的同事签署同性恋结婚证。在被问到她自己今后会否向同性伴侣发证书时,她的律师代为回答,称她不会违背良心。而她面对广场数千支持者,大声说:“我只愿荣耀归于上帝!”
事发以来,举国上下,无论教会内外还是媒体,无不议论纷纷。有指责戴维斯渎职犯法的,有敦促她辞职的,有揭发她伪善的(包括她离婚3次),有声援点赞力挺她的,各方似乎不无道理。而我,却钦佩信主短短4年的戴维斯,为基督信仰而表达的旷世勇气。
在此短文中,我试图从科学和神学的角度,来看基督徒如何面对同性恋者的性取向,与合法化了的同性婚姻。
基因烙印与后天环境
现代遗传学告诉我们,人类个体行为,不仅有基因的遗传基础,也有身体内外环境(包括胚胎发育环境)的深刻影响。人类的社会环境与生活习惯,可能会留下一些无法一笔勾销的“表观遗传”(epigenetic)烙印,需要靠传代稀释效应,来缓解原初烙印的影响力。
科学家发现,一些生活嗜好(比如酗酒),可以导致包括生殖细胞在内的遗传物质DNA中,某些基因片段的高度甲基化修饰。这种表观遗传学修饰,所带来的基因表达调控的影响,可以延续三四代才逐步稀释掉。
这不免让我们联想起上帝在旧约圣经里对罪人的多次警告,上帝“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20:5,34:7;《民数记》14:18;《申命记》5:9)。因此,无论从科学发现还是圣经启示,我们都知道,人的社会环境与生活习性,可能会在遗传物质DNA上打上某种烙印,影响后代。
同性恋性取向的遗传学研究,近些年有许多进展与发现。简单说,就是性取向有来自基因遗传、胚胎发育、后天环境多方面的影响。总体而言,个人特定环境的影响占约三分之二,而遗传因素与共同环境的影响占约三分之一。
虽然性染色体X与某些常染色体(比如第8条、第10条)似乎更显著地影响性取向,但性取向基因散布在人类基因蓝图的许多地方,远非一两个同性恋基因可以描述。表观遗传学研究表明,男同性恋者的母亲,其两条性染色体X之一随机失活的随机程度,低于没有男同性恋者的母亲。
同卵与异卵双生子性取向遗传相关性研究发现,如果其中一个成为同性恋者,另一个也是同性恋者的机会,在较大样本的研究中,只有百分之几到三分之一左右。大部分的影响仍然来自胚胎发育与后天环境。
对人温柔与对神敬畏
综上所述,同性恋倾向来源于基因遗传,与发育和成长环境因素的交互作用,但后天环境的影响显然占主导地位。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现实的严峻挑战。基督徒既然在世上是光是盐,是天国福音的使者,应该如何面对同性恋者,与世俗法律使之合法化的同性恋婚姻?如何按照上帝的心意接纳并爱现有的同性恋者,同时,又不与乖谬的世界同流合污,甚至推波助澜?如何以真理中的爱来传递天国的光照,而不是体贴情欲,随从潮流,放弃真道,以至催生未来世界更多的,由后天主导的同性恋倾向者?
让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美国,与许多西方国家的世俗法律,毫无疑问是与圣经关于“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教导背道而驰的,需要基督徒旗帜鲜明地反对与抗争。戴维斯女士凭上帝的感动与良心的自由,以不寻常的勇气和抗争方式,表达她的反对。这无疑是具有标志性的历史事件,因为这必将唤起广大基督徒的良知与勇气,开始寻求更加积极与智慧的抗争方式,来创造一个未来的新环境,让同性恋倾向的后天影响,不会随着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而弥漫全球。
在政府、企业、学校、非赢利机构等地任职的基督徒,都或多或少需要与同性恋者合作共事打交道,也或迟或早需要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场。我们既要有对人的温柔,更要有对神的敬畏。要以合宜的态度,表明我们的看法,拒绝作出违背信仰与良知的举动。戴维斯女士本可以选择悄悄辞职,来低调抗议并息事宁人,但她宁愿为义受必要的逼迫,也要见证她的信仰,指出同性恋婚姻的世俗法律,严重违背了上帝的心意。
美好见证与真道之爱
基督徒需要了解,美国同性恋婚姻全国合法化,并非出自具有立法权的国会,乃是出自司法的高院法官。正如代表4位少数派法官的首席大法官罗伯特所指出的,由司法的法官立法,是违背宪法的非法越权行为。而国民本于信仰与良知,自由表达反对意见的权利,将继续受到宪法保护。
戴维斯女士的抗争,正是行使了宪法赋予她的这份自由。即使国会将来立了这样那样世俗的法律,违背圣经信仰。基督徒公民仍然需要有思想准备,甘心付出代价,和平抵制恶法。因为听从神,不听从人,是应当的。基督徒不能因为世道邪恶就退避三舍,容让邪恶,相反要刚强壮胆,智勇兼备,为主争战,弘扬公义。
更卓越的,一男一女的,婚姻与家庭的见证,也是积极智慧的一种抗争方式,可以让同性恋倾向的后天影响渐趋减弱。基督徒婚姻见证的优劣,至终决定我们对社会婚姻观的影响力。
当然,基督徒并不幻想,在罪恶昭彰的苦难人间,靠人为的努力,能打造公义圣洁的完美天堂。我们乃是在短暂的客旅的人生中,按照圣经的教导,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同时奔走呼号,勤传福音,劝人借着基督与上帝和好,得着在真理中的自由释放。
同性恋者更是需要天国的福音,他们也是上帝天父所爱、所寻找的羊。坚定地持守圣经关于婚姻的立场,同时又坚定地让他们切身感受上帝怜悯拯救的大爱,这需要我们有为父为母的心肠,有圣灵的大能与带领。更何况,异性恋者同样是罪人,毫无道德优势。我们当与同性恋者一同来到上帝面前,顺服在真道之下,悔改在救恩面前。靠着上帝的大能,脱离捆绑我们的罪,得赦免、得释放、得永生。
依靠上帝的道来胜过罪,还是为了罪而否定上帝的道?这是所有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每一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的生命状态。
作者为科学家,来自中国,现居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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