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活法,才不会被毁三观?

 

 

文/以笏

 

 

“毁三观”和“三观不正”,是当下流行的网络用语,泛指一个人行事举止怪异、甚至低俗粗鄙、以至于让人大跌眼镜。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表明人们开始愿意思考什么才是更重要的东西。然而,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则更需要引起人们的思考与重视。那就是:我们用什么评判标准来判定一个人——包括他人和自己——的三观是否正呢?

 

三观影响生活

 

所谓三观,通常是指“世界观(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说“观”的意思只是指个人看法或者个人看问题的角度,那么不同人有不同的角度和看法就再正常不过,无所谓谁的角度更正确,或者更高尚。

假如情况确实如此,我们就只能说三观不同,而不能说三观不正;我们也不能说“毁三观”,而只能说和我的三观相冲突;我们更不能因为他人的三观所产生的言行举止与自己不符,而因此指责对方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说他们的举动让我们不喜欢,或者无法忍受。反过来,我们要求对方“三观正比五官正更重要”,骨子里其实还是自我中心和自我欲望的投射。

拥有正确的三观,几乎决定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在人际关系中。如果没有正确的三观标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会越来越大、距离越来越远、矛盾越来越多,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而人性最大的问题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不久前,中国很流行的电影《后会无期》中的一句台词,“你连世界都没有观过,哪来的世界观”深得人心,尤其受青年一代的欢迎。表面看来,这句话告诫年轻人不要活得如同井底之蛙,妄自尊大,以至于固步自封和老气横秋。可是,如果这句话被理解为,世界观只是个人的理解,并只能通过个人经历和认知构建的话,这就非常片面。毕竟,“如果世界观都没有的话,你用什么来观世界”呢?

 

不同信仰决定三观

 

然而,每个人心中隐隐约约,却又几乎笃定地相信,有些东西本身就是正确的,不会因为人的不同理解而变得不正确或者不好,也不会因为支持的人多就更高尚,或者反对的人多就更低俗。因为最简单的一个佐证就是,有些我们自己不赞成,甚至是反对的人或事物,他们其实是对的,只不过我们不喜欢而已。

每个人,无论Ta是否意识到、或者是否愿意承认,都对宇宙万物有一套先存的观念,并且依据这些观念认识生命,开展生活。这个先存观念就是人们对宇宙和世界所预先设定的、最基本之前提和假设。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世界观”,以及人们观察和理解世界时所采取的角度和思路。更直白地说,这是人们想当然以为存在的关于事物的真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些对于宇宙和世界的先存观念,就是人的信仰,对宇宙和世界最基本的前提和假设包括:“宇宙是怎么产生的?”以及“世界是怎么形成的?”而每个人心中所坚信的宇宙和世界形成和产生的原动力就是Ta自己的上帝。陶恕(A.W.Tozer)说:“没有任何人曾经发展到能够超越自己信仰的水平”,并且“没有任何信仰能够比它关于上帝的观点更伟大”。人类历史很清楚地显示出,人对于上帝的理解决定了他对自己、他人和世界的态度;而人对于Ta所相信的上帝的崇拜,决定了Ta是一个怎样的人。

无论是无神论还是有神论,它们本质上都是信仰。科学和理性根本无法跨过时间的起点,去到物质世界的起源以先。人们只能决定自己要相信什么。无神论者选择相信没有神,而有神论者则相信有神。然而,不同的信仰直接决定了我们对自我、他人和环境不同的理解和反应,影响着我们和他们的互动,更决定了我们的“认识观”和“价值观”。

如果一个人信奉无神论的世界观,那么对他们而言,世界是机械的、生命是偶然的、人生也因着缺乏既定之目的而失去内在意义和价值。追求高尚、甘于平庸,抑或作恶多端,都只不过是人的不同选择,无所谓好坏之分。

人的生命因缺乏目的而迷茫,因缺乏意义而疯狂,因缺乏价值而放荡……生命并没有绝对的标准,每个人都在试图设立自己三观的标准。然而,由于每个人的自我中心,不同的三观注定会导致个人生命中不同欲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生命注定在彷徨、恐惧和绝望中结束。

 

 “他人即地狱”?

 

很多所谓的无神论者,通常会将自身以外的某个对象抬高到令自己崇拜的地位,这个对象可以是财富、情感、事业、学问或者其他任何事物。这样的危害在于,一个人如果将任何人或物神化以后,在不知不觉中,人会长得像自己所崇拜的神。他逐渐开始拥有所崇拜的对象的特质,并被其控制,然后以此来建构自己生命中的三观,和解读生命中一切其他的事物和关系。

比如说,一个崇拜金钱的人,毫无例外是一个浑身沾满铜臭味的人;一个崇尚地位的人,往往会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哪怕一个以道德本身为崇拜对象的人,也不可避免成为一个虚伪冷漠的伪君子。我们不难发现,身边有无数这样的人,因为我们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然而,事实上我们并不能从中得到真正满足,只能得到短暂的快感,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空虚。这样的状态会让人不顾一切去攫取自己想要的,甚至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持有这种信仰的人,他们崇拜的往往是自我和自己的欲望,而自身以外的任何人或事物的目的、价值和意义都决定于它们是否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每个人都在用自我的欲望来构建他人的目的和意义,并试图强加于对方,以此衡量对方对自己的价值。试想一下,和拥有这样信仰和三观的人在一起,人际关系将会是何等混乱与冲突,人与人之间绝无和谐相处的可能。唯一的描述只能如保罗萨特所说:“L’enfer,c’est les autres(他人即地狱)”。

 

何为价值与意义

 

一个客观的世界,一定存在着一个普遍、客观、本身正确且不受人为观点所影响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并由一位实实在在的“原动力”所创造和赋予。只有这样的信仰,才会赋予人内在、永恒和不变的目的、意义与价值。他超越了人类知识和理性所能达到的极限,如果他不打算让人认识他,人类将永远无法明白该如何与他打交道、建立何种关系,人类也将活在更大的恐惧和无助中。

只有圣经中的那位上帝,告诉人们他是一位怎样的上帝,并且向人启示他对人、对世界的目的,让人可以明白其中的意义和价值。基督信仰告诉人们最重要的两件事情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马可福音》12:30)以及“爱人如己”(参《马可福音》12:31)。

奥古斯丁曾说:“上帝造人时,在人的灵魂里留下一个像上帝的形状一样的破洞,因此只有当人找到上帝时,才能弥补心灵的空缺”。在此基础上,上帝希望人可以“爱邻舍如同自己”。也就是说,世界上一切的资源是上帝所赐给人,让人来认识他、荣耀他和享受他,并且和他人建立健康和谐的关系。

只有真实的上帝亲自对人说话,并与人主动建立关系,人才有机会认识并崇拜他;只有上帝亲口告诉人,他创造宇宙和世界的目的是什么,人才可能拥有真正的三观,才有机会正确、健康地去看、去解读世界与人生,他的生命才有可能因此改变和进步,变得完整和有意义。

圣经说:“因为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后书》7:10)基督信仰中的“悔改得救”并非如很多人片面地以为,仅仅是一些言语行为的标准或束缚,而是认识那位真正的上帝,并用他的眼光来正确解读世界、了解人生、并因此明白何为价值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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