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丧失与人的奴性

 

 

 

文/黄保罗

 

 

 

林语堂先生曾说过类似的话:基督教的很多教义都很有道理,但是有一个问题不好解释,既然神是全能的,他为什么在创造亚当和夏娃时,还让他们有偷吃禁果去犯罪的可能呢?这个问题也曾困扰过我很长时间,两年前和我的好朋友美国神学博士杰更斯先生交流时,觉得似乎找到了初步的解释,今愿写出,求教于方家。

 

 

一、人的自由与神的爱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自由之价值。在万千种的自由中,意志自由要算最重要的了。所谓意志自由就是无拘无束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与之有关的选择自由,是指摆在面前有两个以上的可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和考虑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神在创造亚当之后就给了他们意志和选择的自由。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创》2:16~17)你看,神没有用命令的方式而是用陈述的方式对亚当讲,并且也告诉了吃禁果的不好结局。亚当拥有百分之百的自由去做选择,而且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不同选择所导致的不同结果。

我认为,这就是神的爱了。因为当一个人行动,是出自个人意志时,这个行动才具有道德的意义。因此,神不是没有能力把人造得无犯罪的可能性,而是因为神不愿把人造成机器人似地只会听从指挥。神给了人自由,让人没有被迫的感受,这就是最大的爱了。因为如果不尊重别人的自由而硬将“自己的爱”强加给别人、命令别人如何如何做,其动机虽可贵,但效果是不好的。

中国数千年来父母对子女的爱,不就是如此吗?父母为子女安排了包括婚姻在内的一切,子女只有听命的资格,否则就是不孝、不体谅父母的爱心。而子女自己的意愿,是无人过问的,以致于很多成年的子女仍然没有意志独立的意识,从而也就失去了意志和选择的自由,一直成熟不起来,最后又反过来成为父母的负担。父母还大闷不解:“我们如此爱你,为你考虑、安排了一切,孩子,你为什么还是不幸福呢?”我们高兴的是,我们的天父比我们的肉身父母更懂得如何爱。他给了我们自由,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尊重这一天赋的权力。

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有意志自由,行为者在行动之前有完全的选择自由。当然,如果谁做了错误的选择,犯了罪,那是咎由自取,不是神所预定的。因此,人对自己犯的罪是应该而且必须负责的。既然自己负责,犯了罪就不可能不受惩罚。以亚当为例来说,在犯罪之前,他有绝对的自由。他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可是一旦犯了罪,他就没有自由来处理这已经犯了的罪。在破坏他和神的关系之前,他是绝对自由的。他可以破坏,也可以不破坏。可是一旦破坏了,他就没有丝毫的自由,于是人类开始了漫长的堕落历程。

 

 

二、奴性和人的第二次自由

 

因为亚当一人,所有的人都失去了自由而变成了罪的奴隶。神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马可》14:24)。但神对人的爱没有改变,他最后把自己摆上了祭坛,用基督的宝血赐给了人类第二次的自由,那就是,只要我们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而信靠基督,就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由而永远与神同在。但是,经历了堕落的人类,往往宁愿做奴隶,而不愿做神的儿女去享受自由。正如使徒保罗所说,住在罪中不愿悔改的就是罪的奴仆。可悲的是,很多人不仅做罪的奴仆,而且心甘情愿去做人的奴仆或者要人来做他的奴仆,奴性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病。

上次回国听说,做人太难。如果你混得不如人,别人都看不起你;如果你混得比别人强,人们则会恨你。深有感触之余,我想起1901年梁启超先生《中国积弱之源于风俗者》一文所列中国人之六条恶习:一曰奴性,二曰愚昧,三曰为我,四曰好伪,五曰怯懦,六曰无动,而奴性居其首位。他说,从前西方某报纸开玩笑说,在德国当俾士麦(总理),不如在中国做一个知县(县长);在英国为格兰斯顿(首相),不如在中国做一县丞。而官吏之所以能够骄横暴戾,日甚一日,是由老百姓的骄纵造成的。乡曲小民,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缙绅如神明。“州县之视百姓,则奴隶矣;对上则自居于奴隶矣……”这样以来,全国上下,很少有人不被视为奴隶的,也很少有人不居为奴隶的。

而且人们还不感觉痛苦,因为一个人从他的奴隶主那里受到屈辱之后,他可以把这种屈辱加到他所视为奴隶的人身上,他的心里就会得到某种平衡。如此恶性循环,不以为耻。所以,中国出了一种怪现象:一个人不欺辱人,就要被别人欺辱。用梁启超的话来说,这就是“非凌人之人,即被凌于人之人,而被凌于人之人,旋即可以为凌人之人。”和种族主义一样,看人的肤色、地位、财富、出身、住址,喜欢把人分成等级,成了一种习惯,这实在是一种奴性的表现。因为一个人低看比他弱的人的同时,一定会高看比他强的人。总之,这种人是不会把别人当作同类来看待的。不认识神便没有自由的意识,不能理解神所赋予人类之自由,后果便是自觉地放弃自由而堕入罪恶的奴性。

自由一旦丧失,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基础就要倒垮了。我们的神给予我们的地位是平等,我们却常错误地利用自由的天赋去追求奴性、创造奴隶,这实在有悖于神的本意。我真希望人人都能把自由、平等和爱联系起来,返回上帝的怀抱,再次进入完美的伊甸乐园。

 

作者来自北京,获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东亚学博士学位。现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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