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宗清
缘份在华人的圈子中的确是常被挂在嘴边的“说词”,甚至在基督徒中偶尔都可听闻。但中国人讲缘份却因不同的理念有不同的含义。传统的儒家相信所谓的天命,只是由于天命较通俗,因此用缘份来取代。有时,基督徒在非信徒的面前也说凡事要靠缘份,其实他真正的意思是说要靠上帝的安排。
中文的缘份一词应该是从佛教来的,释迦牟尼认为,宇宙间的现象是由“因”和“缘”所促成的。例如:橘种是“因”,埋入土里后,藉着泥土、水份、养份、和阳光等外“缘”,经过生化作用,便成为橘子树上的橘子(“果”)。因此,佛家有了“因缘论”,或“缘起论”的讲法。佛陀在集谛的因缘论中,主张十二因缘说,从“无明”一直到“老死”,而“无明”就是一切“恶”的根源。但问题是,佛家无法说明究竟“无明”是从何而来。基本上,佛教的“缘起论”是建立在无神的假设上,而这一连串的因缘,本身并无目的,更无具体、永恒的意义。佛家的“缘份”只是解释人间痛苦的假说,因此,“缘份”的内涵纯粹只是机率性的巧合。事实上,佛教徒要追求的目标,是要藉着“涅盘”脱离因果律的循环。
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他的所谓“天命”,与宿命论是不同的。因为宿命论并未交待主宰命运的终极因素为何,只是相信冥冥中有一个支配人类命运之律,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逃避。但孔子的“天命”是有他不变的一些原则,比如和谐、平衡、公义与正气等,故我们常说,“天理难容”、“天理昭彰”或“天道好还”,这些都暗示天命是具有毋庸置疑的客观尺度。只是孔子的“天命”并不能帮助人在苦难中找到意义。
基督教的信仰揭示,创造主对于人的生命有美好的计划。所以基督徒相信,在各样的环境中,上帝有祂的旨意和目的。虽然信徒也会遇到各种横逆、苦难与挫折,但却凭信心知道,他们仍然在神全能、慈爱的手中。这种对环境的理解,与佛教所讲的因缘,实有天渊之别。在快乐舒适的环境中谈因缘,一般人都喜欢接受;但在失意和幽谷中谈因缘,却难免会带着无可奈何的情绪。
在西方哲学里,毕达哥拉斯最先探讨宇宙之因的奥秘。但他附和东方轮回之说,主张时间的概念不是直线进行的,而是螺旋式的。后来亚里斯多德进一步探讨因果律,他认为,无限的因果关系不可能成立,所以必定有第一个“不动的原动者”,而这位“不动的原动者”就是神。请注意,这是释迦牟尼没有解释清楚的。
圣经开宗明义就告诉我们,“起初”神创造天地,所以神的确是“第一因”。只是神所创造的天使和人类,都被赋与自由意志,因此就有堕落和犯罪的可能性。世间的悲剧和混乱,就是由于人选择背弃神旨意的结果。从古至今,一直有人质疑,如果神是一切的第一因,他是否要为罪恶和苦难负责?因此过去这几十年来,有所谓“过程神学”的主张,言明神并非全能,故他无法完全掌握他所创造的万物,这样一来,他就不需要为罪恶负责。其实,这种想要为上帝“脱罪”的神学有更多的瑕疵与破绽,并非是圣经的启示。
哲学上探讨形成“原因”的种类共有六种:1) 有效原因(经由者),2) 最后原因(目的),3) 物质原因(从某物而出),4) 形式原因(外形),5) 范例原因(模式),6) 工具原因(借用之工具)。虽然神是“第一因”和“有效因”,但地上的苦难,许多时候是人类自己造成的。例如,破坏生态、大量生产放射性物质或军事武器、制造过多废气带来臭氧层的破洞、或出于野心发动的战争等。人运用自由意志选择罪恶的道路,不能归咎于缘,也更不可把责任推卸给上帝。神认为,赋与人自由意志,是他所能作最美好的创造,虽然这其中隐藏着极大的冒险,但这比创造机械式的人(一切被动性地听命于他)更能满足他的心。当然,在这样短的篇幅里,要详细探讨这个极深奥的神学课题,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人遇到凶险、困难、疾病、或意外的打击时,并不能说,神是这些环境的促使者。然而,因着对神的主权的认识,基督徒遭遇逆境时,深信神仍旧掌控,且知这是神所允许的。限于篇幅,在这里也无法详尽说明悲剧和眼泪对基督徒生命的意义,但大家都能明白一个简单的定律:成熟、伟大的品格,一定是需要在患难中才能塑造成功。
假使缘份的定义是建立在佛家的概念上,信耶稣或不信耶稣就非个人所能控制,也非由个人意志所决定。事实上不然,信仰并不是有缘或无缘的问题,而是一个自由、具有尊严的生命向永恒的上帝所作的回应。所以,无论回应是正面或负面的,结果总是要当事人来承担。爱的上帝在历史中不断藉着环境向我们显示他的信实、宽容、怜悯与恩典,故对他这种慈爱召唤的回应,该不会是太难的。
作者是一位牧师,现在芝加哥三一神学院攻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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