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连环杀手丹尼斯.瑞德尔看人性

丹尼斯.瑞德尔平时是奉公守法的政府职员、积极服事的路德会友、循规蹈矩的一家之主……

 

 

 

文╱新民

 

 

 

今(2005)年在奥斯卡颁奖的那个周末,有一则震惊全美的消息:堪萨斯州隐藏三十一年的连环杀手丹尼斯.瑞德尔(Dennis Rader),终于落入法网。从1974到1991年间,这个连环杀手先后至少杀害十人,包括七名年轻到年老的妇女,一位中年男士,两个十岁上下的孩子,其中最先遇害的是一家四口。

瑞德尔作案手段诡秘而残酷,自称是BTK Strangler,即捆绑(Bind)、折磨(Torture)、杀害(Kill)他人的扼杀者(Strangler)。他悄悄潜入或者敲门进入受害者的居所,对受害人施以绑架、折磨、强暴、直至刀刃相加或窒息性扼杀。有两位遇害母亲的幼童,长大后回忆当时一幕,仍然十分恐惧。

然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连环杀手,过去三十年来都是当地路德教会的会员,近年还被选为这所拥有四百名会众的教会的议会主席。他是两个成年孩子的父亲。事发后,他的家人和教会牧师、会友都极度震惊。

我想起在我初信主之时,美国弟兄大卫说过一句话,言犹在耳,不能忘怀。他说:若不是上帝的恩典,每个人都有能力犯最恶劣的罪(If not for the grace of God, every sinner is capable of committing the worst of sin)。

的确,我们一生中发自心里的各种罪恶的念头,包含仇恨、凶杀、淫乱、污秽等等,只需实现其中的一少部分,就一点也不亚于世上那些罪恶昭彰的刑事犯。

有人或许坚称,我绝对不可能像他那么坏。说这样话的人,是不真正明白人性的完全堕落与败坏。

丹尼斯.瑞德尔平时是奉公守法的政府职员、积极服事的路德会友、循规蹈矩的一家之主……这三重正当身份,帮助他隐藏深重可怕的罪性。世人其实与他并无二致,也常常表现得中规中矩、偶行小善,藉以装饰和掩盖自己蠢蠢欲动的罪恶人性,虽然犯罪机会不一定成熟。

人看人是看外表,上帝看人则看内心。上帝看穿我们每个人在道貌岸然的伪装下,我们无一不是十足的罪人。

一个披着羊皮的豺狼隐藏在教会里三十年,就是在用最具讽刺意味的方式再次提醒人们,人性的败坏是彻头彻尾的。正如上帝藉助圣经,对世上所有人提出的严正控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人们不禁要问:丹尼斯.瑞德尔是真正的基督徒吗?他将来会真心悔改吗?

他的行为,已经为他信仰是否真诚,作了斩钉截铁的诠释:他过去绝不是一个真正属于上帝的人。至于他将来能不能在监牢里悔改归正,尚不得知──那恐怕是爱他的所有亲友与教会会友的真诚期待,正如他的牧师在事发后的第一个主日,呼吁教会会友为瑞德尔一家祷告,对他表达怜悯与爱,求上帝医治他的心灵。

但我们是否从丹尼斯.瑞德尔的身上,看到我们自己罪恶败坏的人性?是否看到自己需要谦卑来到上帝面前悔改归正?

这是连环杀手丹尼斯.瑞德尔案件,值得我们真正深思之处。

 

 

作者来自中国湖南,现居新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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