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是如何影响制度的

文/放羊人 当代知识分子有惟制度化或者是制度拜物教的倾向,而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健全的个人,“自由的个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这才是正确的路径。从前几年去世的世界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的宪政理论中,可以看到,他更把这一模式扩充为∶“自由的信仰──自由的个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但是他还来不及对从“自由的信仰”到“自由的个人”的复杂性做深入的分析,就告别人世。本文欲对此做一点补充。 杨小凯尝试将信仰作为一个要素,引入社会科学研究,而笔者认为,不仅要将信仰引入此一领域,更需要将救赎作为一个要素,引入社会科学研究(不过要做出理性而清晰的界定)。 当代知识分子的制度崇拜 当代知识分子似乎正陷入惟制度化的错误中。 当年“五四”一代,在面对中国问题时,有一更宽广的视野。“除旧邦,做新民”,这是“五四”一代嘹亮的号角。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除旧邦;追求革新国民品格──做新民,这是“五四”的理想。没有新的民众品格,就难以有新的国家制度。 延至当代知识分子,开始有了一个简单化的倾向,似乎中国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制度问题,只要制度问题解决了,就能够解决一切。 比如说,我所尊敬的师长朱学勤先生就曾说,自“五四”以来,胡适他们所倡导的革新中国要从文化入手,可能是一个百年假问题┅┅“相比英美国家的社会进步,是靠制度层面的挑战、迎战、妥协、改革,每一步都踩著一个制度环节的缺陷,迫其进步,一步一步坚韧渐进,而不是法国式的文学化政治狂飙┅┅” 如果我们都承认个人的有限性,以及任何学术言说都具有边界,那麽作为一个政治思想史的学者,朱老师是在他的学术领域里,提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应当肯定这种见地的透彻。 但是如果说,只要解决了制度问题,中国的问题就可以一步到位解决,那就错了。 先行的“五四”一代坚信,没有文化的革新,就没有社会的革新。朱学勤老师批评这一“文化入手”倾向。但是从“五四”当时的情境来看,其所指应当是比社会制度更广阔的道德、家庭、职业伦理、个体独立等方面。如果从这一角度看,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正在偏离“五四”广阔的视野。 个人是制度自由的起点 比社会制度更广阔的个体品格,以及建基於此的道德、家庭、职业伦理等方面,是我们在关注中国现代化时所不能忽略的。 当代制度创新已成显学,不管是以什麽主张──宪政还是民主,追求重构中国的政体,其背後常带有这样一种倾向,那就是∶中国的制度问题一旦解决,就能够包治中国的百病。 持此论者可能陷入总体主义和国家主义的老套里。我们知道总体主义和国家主义是中国专制主义的两个基本特点。反对者与被反对者的精神同构,并不少见。 专制主义是自上而下的发号施令。如果我们认为,在中国重构一个制度也可以自上而下,仅靠一些精英的暗箱操作就能实现,那麽就错了。 我这样说的另一个原因是,制度的成形,历来是一个社会中个体选择的结果。此一选择不仅是个体的好恶取向,还包括个人实现这一取向的能力。对於个人选择在社会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斯迈尔斯(SamuelSmiles,英国作家)的观点更绝∶什麽样的人民配有什麽样的政府。而一个在心灵上被邪恶与不法奴役太久的民族,是无法通过改变政体实现社会自由的。 个人的选择是自由的起点,个人的正确选择是增进自由的基础。安利公司(Amway)的总裁狄克.狄维士,在他的《黄金之门》中提出∶“个人能够选择的范围大小,有赖於社会所提供的自由程度。而社会能够提供的自由多寡,却有赖於社会成员个人的选择。个人的选择愈‘正确’,社会能够提供的自由就愈多。个人的选择愈‘不正确’,我们能拥有的自由就愈少。” 而一个社会是否自由的重要标准是,是否有自由的言论、是否有代议制。但是这些并不是社会自由的根本标准,也不是自由的根基。自由的根基在於,社会的个体是否有健全的人格。有了人格健全的个体,这些个体又有对於自由的正确认识和对良善生活的实践,这个社会一定会逐步走向民主与自由,这个社会离幸福就不远了。 正如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所说的∶“默默无闻、奋斗不息的伟大民众,位於万事万物之底,是提高社会水准的动力。一个民族之伟大体现於,也只能体现於,其普通民众之伟大。” 健全的个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这是一个社会走向自由与开放的正常三步曲。或者,可以更进一步表达成∶ 自由的个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 这里的秩序,是指社会基於个体选择基础上的社会道德共识和行为规范。 五四“立人”的一个局限 我们知道,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起点,就是独立自主的个人。“五四”时代,“个人主义”好不容易有了小萌芽,又被20世纪上半叶的一场场危机摧毁殆尽。 在这样风雨晦暗的时代里,只有鲁迅目光如炬,看守著个人价值∶“首在立人,人立而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 鲁迅提出,不论是以富有为文明,以科技为文明,还是以代议制议会民主为文明,都是片面的,只抓住了“现象之末”,而放弃了“本原”。他因此提出“根柢在人”。钱理群先生评论道,在鲁迅看来∶“人的彻底解放,这是中国现代化的出发点,也是最後的归宿。” 然而,不论是“五四”,还是鲁迅,都不能对以下两个问题做出充分回答∶“人的生命是什麽?”“立人要立有什麽样品质的人?” 杨小凯的贡献与局限 “五四”从一开始就认定,社会层面的更新离不开个人。而杨小凯的思路刚好相反,他是从追问“不断扩张的社会秩序和公正”如何成为可能,开始关注到个人的。 他说∶“一些经济史学家,比如说North(DoglasNorth,编注),他们认为意识形态、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决定了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行为。这个东西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经济表现在一个国际竞争环境中就会反馈过来,使意识形态发生变化┅┅ “而这个制度不是从科学来的,不单不是从自然科学来的,甚至不是从社会科学来的,它是从信仰来的。是信仰和意识形态影响到人,使人认为什麽行为可以接受,什麽不可以接受。 “社会形成一个共识,就会有一个叫做社会奖惩(SocialSanction)的机制┅┅我们可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找到很多证明∶基督教,特别是基督新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支持像哈耶克说的‘不断扩张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东西。你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存在,这个就是证明。” 信仰(意识形态)──个人选择──社会共识(政治秩序、道德准则)──法律与制度,这是杨小凯得出的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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