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审宗教谬种 , 哀惋向上之民──《祝福》宗教主题新探 /石方能
从1922年3月到1927年,中国知识界有过一场“非基督教、非宗教同盟运动”,一边倒地反基督教兼及其他宗教。周作人看不过眼,联合5友发表《主张信教自由宣言》,招来一片骂声。而鲁迅始终没有表态。
今天重读《祝福》,忽然觉得,这篇小说于此期间发表,其实是回应了这一运动思潮,是一种表态。只是鲁迅用了艺术的形式。《祝福》涉及多种宗教,藏着很深的宗教主题,我们就从“谬种”说起。
谁才是谬种
“谬种”是小说中鲁四老爷骂祥林嫂的词:“不早不迟,偏偏要(死)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接着写“我”旁听到这话,疑心他在含沙射影地骂“我”也是谬种。全文只两次出现这词。
谬种,取自成语“谬种流传”,指学理或教义偏离原义正解、越传越歪的传承状况。用来骂祥林嫂,似不如“晦星”、“孽胎”对路;但鲁迅让笔下人物这么骂,有很深的意思。我以为是让鲁四老爷站在宗教角度这么骂的。
宗教角度,是鲁四老爷以鲁镇的宗教权威自居。宗教的谬种,应当是指偏离原旨的教义,混信伪信的传人。祥林嫂是不是“谬种”,我们不会依从鲁四老爷的审定;倒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判断一下鲁四老爷是不是他所属宗教的谬种,而且也审审其他人,包括“我”。
儒教的谬种
鲁四老爷 “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显然,鲁四老爷属儒教。孔子讲究“敬鬼神而远之”,理学家认为“天者,理也”。
但鲁四老爷“虽然读过‘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而忌讳仍然极多”,“当临近祝福时候,是万不可提起死亡疾病之类的话的”。可见,鲁四老爷不信“天理”而信鬼神,信鬼神祭祀,而并不真信儒教。
理学家厌恶再嫁的寡妇,认为再嫁即失节,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鲁四老爷对这一教条也没有真信、真执行。祥林嫂初寡初来为佣,他只是“皱了皱眉”;再嫁再寡再来为佣时,他又只是“照例皱过眉”,“并不大反对”。原因只为“鉴于向来雇用女工之难”,而祥林嫂的力气“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他说“可恶!然而……”,意思是可恶你是失节寡妇,然而你可以省钱!
他混信道教。他的书房中“挂着的朱拓的大‘寿’字,陈抟老祖写的”,表明他崇道,崇道教长寿术。
鲁四老爷祭天地众神以祈福,披儒教之皮以保贵,挂道教之字以求寿,雇“失节”之妇以省钱──综合起来,无非“福、贵、寿、财”4字而已,当然是儒教谬种。
佛教的谬种
柳妈是小说后段才插入的人物。“柳妈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说明她属佛教。但细一推敲,这个“善女人”并不真信佛教。她对男女性事其实深感兴味,反复追问祥林嫂再嫁时为何终于“肯了”,因问而不得便诡秘地传教,用阎罗大王会把她锯分两半给两个前夫来吓唬祥林嫂,待祥林嫂面露恐怖之后,继续传教:“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免得死了去受苦。”
佛教认为人与鬼都只是“6道”之一,佛教观念中的鬼是有生有死的,她先后两个男人怎么老在阴司做鬼,老等着瓜分她呢?显然柳妈传的不是真佛教。而她要祥林嫂去赎罪的地方不是佛寺,而是土地庙。
显然,柳妈的教义是个大杂烩,因此把柳妈判为佛教的“谬种”,一点不冤。
我冒昧给柳妈信的教重新命一个名:本土杂拌教。我注意到,鲁迅小说写到的宗教场所几乎全是本土民间宗教的:《祝福》是土地庙,《在酒楼上》是城隍庙,《长明灯》是社庙,只有《阿Q正传》里有座属佛教的静修庵。但作者安排阿Q住土谷祠,土谷祠属本土宗教。
鲁迅在《吃教》一文中说:“诸教亦本非异致,不过……是杂拌儿而已。”《祝福》中鲁镇的“本土杂拌教”分“惩罚”和“祝福”两型。鲁四老爷的“祝福型”把“天地圣众”拌到一起来祭,也是“杂拌”的一种。
新文化的谬种
《祝福》中的“我”是故事的叙述者,但也是作者从宗教信仰的角度予以审视的人物。
鲁迅在《故乡》中写道:“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即是说,“我”是以希望──希望中国后代过上“新的生活”──为偶像、为宗教目标的。
《祝福》没有用“新的生活”一词,给“我”贴的标签是“新党”:“他(鲁四老爷)……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骂的还是康有为。”这段话的意思是,“我”是比康有为更新的新党,新得鲁四老爷不知该怎么骂。不用说,五四“新党”是以把中国建成科学、民主的国家为偶像、为宗教的。
但在小说中, “我”没有向守旧的鲁镇人宣战,没有宣传过一句五四新文化,倒是有多处显出新文化信仰的游移:
一是在祥林嫂问人死之后有没有魂灵和地狱等宗教问题时,“我”踌蹰一番后回答“也许有罢”、“论理,就该也有”。身为科学的启蒙者,无论如何不该这么回答;而“灵魂的有无,我不知道”,也不合“新党”的口径。
二是寓居在鲁四老爷的书房里,反复自语“不如走罢,明天进城去”,但接下来的独白却是“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心思竟然只在“吃”上了。
三是结尾处写“我”在5更天被爆竹声惊醒,知道是鲁镇人在“祝福”了,这时竟感到受了“音响的浓云”的拥抱,“懒散而且舒适”,似乎愿在其中继续“暂寓”下去。
总之,“我”对自己的信仰极为暧昧,直至篇尾未见振作。可以认为,这是鲁迅把自己心中那种低落、孤独、仿徨、恋旧的部分拎出来,反省自己才这么写的,以防止自己变成信仰的谬种。
祥林嫂的真信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只有祥林嫂具有真信者的品格。
卫老婆子向鲁四夫人讲述祥林嫂被迫再嫁时的表现,特意指出“祥林嫂可是异乎寻常……她就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卫老婆子插一句话,点明祥林嫂刚烈的原因:“大家还都说大约因为在念书人家做过事,所以与众不同呢。”这是说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受了儒教的影响,才这么“节烈”的。显然,她一信儒教就信得真。
当然,她信“祝福教”也信得真。她初次为佣时期,一人担当洗、煮、摆祭品祭器的全部工作,虽忙却反而满足得胖了;第二次为佣,不被主妇允许参与这些工作,她便“像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
后来,她信柳妈的“杂拌”佛教也信得真,而且信了就行动,捐出她历年做工全部所得也愿意。捐过之后,“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
你可以说她愚昧,说她迷信,但换一个角度看,则要说她具有真信者的品格,因为她这样做不是为现世得好处,而是为来世,为某种信念。可惜,鲁镇没有纯正的、具有超越性的宗教供她信,以至于她辗转碰壁,寻觅不得,最后只好发出一句惊天动地的疑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
她是向上之民
在鲁镇,祥林嫂走向“我”,不为讨钱,不为现世的好处,只为知道来世的真相。她的3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那么,也就有地狱了?”、“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她的疑问表达超越了柳妈所教的层次,也超越了鲁四老爷的假儒教和“祝福教”。
细细推敲,还越出了道教、佛教的观念,因为道教无地狱之说,佛教无灵魂之说。“灵魂”、“地狱”,都是“外来宗教”基督教才用的词汇。生活在乡村的农妇竟然使用这样的词,初看有些突兀,细想却可能是作者用了“省略法”,省略的水下部分包含着她接受了些许基督教信息的可能。这位苦到极处的女人,开始发出天问,向上求索了。
这种发出天问、向上求索的人,鲁迅曾称之为“向上之民”。他在1908年作于日本的《破恶声论》中说:“倘其不安物质之生活,则自必有形上之需求。故吠陁〔指古印度〕之民……希伯来〔古以色列〕之民,大观天然,怀不思议,则神来之事与接神之术兴,后之宗教,即以萌孽。虽中国志士谓之迷,而吾则谓此乃向上之民……”
也许,鲁迅当初写祥林嫂,是要写出一个有求索精神的“向上之民”,其历程是由迷到觉,由本土杂拌教到追求真正的宗教(包括广义的宗教,如科学无神论)。但五四之后的鲁迅异常清醒,他只写出她是“向上之民”的萌芽。可叹“我”只能以“说不清”来搪塞她,听任“向上之民”的萌芽夭折了。
鲁迅青年时认为中国民族“最缺乏的东西是诚和爱”(在日本留学时与许寿裳语),中年后仍认为“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论睁了眼看》)。他尊重任何真正的信仰,而讨厌任何好名目下的虚伪,认为真诚的傻子比诳人的聪明人要好,真诚的迷信比伪信要好!
因此,打什么宗教或主义的旗号都非关键,泛泛地反对或赞成也无必要,关键是看他是不是真相信、真实行。我想,在那场“非基督教、非宗教同盟运动”中,鲁迅还是做了自己的表态,他的目光一直看到今天。
作者现居广州。
刊于OC119期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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