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耶稣

 

 

 

文/陈宗清

 

 

 

究竟耶稣是怎样的一位人物?圣经中有四卷书介绍他的事迹与教训,而历史上亦曾有不少人企图为耶稣勾勒新的画像。问题是,除了圣经以外,其他有关耶稣的记载资料甚少,而反对基督教者容易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以致一厢情愿地扭曲事实,或重新诠释圣经故事,甚至以破坏耶稣的形像为目的。十九世纪德国学者D. F.Strauss和法国的哲学家J. E. Renan都为耶稣写了新传,要否认圣经中耶稣的历史性。这个世纪初期,中国曾酝酿反基督教运动,朱执信先生写了一篇文章:“耶稣是什么东西!”尽情地侮蔑耶稣的人格。1988年,美国环球影片公司制作的影片“基督最后的试探”,把耶稣描绘成心理矛盾、混乱,为情所困的人物。然而,大多数持客观态度评析耶稣的学者,无不认为,这位曾在巴勒斯坦出现过的加利利人,的确有超凡的气质,崇高的道德情操,卓越的睿智;他所说的话,无疑是人类立身处世的金科玉律。

其实耶稣究竟是谁,严格说来,只可能有三种结论。第一,祂是疯子:由于精神失常,导致说出一些超乎常理的话,并在恍惚中误以为自己是“道成肉身”,从天而来的“神圣”,和世人不属于同一范畴。第二,他是骗子:为了达到他个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于是杜撰一连串虚假的故事,以提高自己的声望和地位。第三,他的确是神的儿子,撇弃天上的荣华,来到痛苦的世间,最后为我们的罪舍身流血在十字架上,并且从死里复活,证实了他的身份,兑现了他一切的应许。

关于第一和第二种结论,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不能详述,其实读者可以轻易地加以判断。请问,疯子岂能讲出像登山宝训那样感人至深、鞭辟入里、精辟实用的人生哲理?请问,骗子岂愿为自己所编织的谎言付上生命的代价?所以,耶稣非凡的生命,只能显示他确实从神而来,这是惟一前后一致、完全合乎逻辑的结论。以下我想从圣经取材,略述耶稣七方面的特色。

 

 

一、耶稣的本性

 

“他本有神的形像”(腓立比2:6)

这一节经文中,“形像”最合宜的解释是“真正而完全地表达出背后实质的形状”。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指出,基督的本性和神相同,祂就是神。从耶稣本身所讲的话,我们对这件事可多一些了解。

他曾对当时的人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8:58)。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祖宗,从亚伯拉罕到耶稣,约经过两千年,因此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明他“超越时间”。那些犹太人看耶稣的样子还不到五十岁,所以认为他口出狂言,就拿石头要打他。其实,耶稣藉这句话向犹太人晓喻,他就是神。

约翰福音中记载了七个耶稣所讲的“我是”(希腊文为ego eimi),这种表达方式,与神向摩西的自我介绍:“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3:14,直译为:我就是我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一词表明耶稣“超越生命”。凡有意识的生命都会说“我”(或“我是….”),而人所问最深奥的问题之一,就是:“我是谁?”因此,当耶稣说:“我是生命的粮….世界的光….生命与复活….真葡萄树”等时,就是强调,他是一切生命的基础。目前,科学虽为我们揭开了不少物质世界的面纱,然而对于生命的来源,现代人依旧感到茫然。

 

 

二、耶稣的降卑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腓立比2:6,7 )

这两节经文主要是描写耶稣从神降卑为人的过程。我们可看出他三方面的降卑:

1.地位的降卑:耶稣与父神地位同等,他本是神,圣经曾用“父怀里的独生子”一语,来形容圣父和圣子亲密的关系。因此,耶稣的地位原是宇宙中最崇高的。可是当他披戴肉身时,不但成为“人”,而且成为木匠的儿子,生在贫寒的家中,又在藉藉无名的乡镇成长,毫无社会地位可言。

2.尊荣的降卑:耶稣选择“马槽”降生,一开始就与牲畜为伍。他又没有“佳形美容”,平庸的相貌使他能与任何人认同;相对之下,摇滚巨星麦可杰克逊为要使自己容貌出众,据说花费一亿美元,作过十次整容手术!

3.能力的降卑:耶稣是完全的神,但在世上时,却甘心限制自己的能力。例如,他在旷野受魔鬼试探时,曾四十天之久忍饥挨饿。前拳王阿里曾说:“我太伟大了,以致无法谦卑。”主耶稣却采取完全相反的态度。

 

 

三、耶稣的生活

 

“他不争竞、不喧嚷,……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马太12:20)

耶稣三十岁以前的生活,圣经的记载十分有限。他生长在木匠的家庭,从小可能跟养父约瑟学习锯木、刨木等手艺,十二岁时跟“父母”到耶路撒冷,有机会和当时的“教师”—圣经学者,谈论圣经的教训。当父母焦急地来找他时,他表现出作儿子应有的顺从。路加福音用一节经文来概括他的成长:“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2:52)。用现在的话来说,耶稣在成长的岁月中,德、智、体、群四方面都有均衡的发展。

他出来传道,生活忙碌而充满挑战,常四处奔走,风尘仆仆,天上的飞鸟有窝,地上的狐理有洞,但他却没有枕首之处。他挑选十二门徒,跟随他宣传“福音”,所以不时还要注意,是否有粮可饱三餐。

他凡事以身作则,用生命活出他的教训。对于社会所轻视的下流人物,他常主动亲近;对于儿童,他常流露喜爱之情,夸赞他们的优点;对于假冒为善的宗教领袖,他常不循情面,言词犀利地加以指责;但对于忧伤懊悔的妇女,却予以安慰和同情。圣经中不常描述他有欢愉之情,却常记载他因为人刚硬之心,感到悲愤、难过。

耶稣的一生完美无瑕,在仇敌千方百计想陷害他的时候,他曾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翰8:46)。幽默大师林语堂博士曾在他的名著《信仰之旅》中提到,“把耶稣放入一切人类教师中,他那种独特的、炫目的光,是从那里来的呢?……我以为这种光、这种力和耶稣教训的内容没有大关系,是来自他教训的态度与声音,及来自他个人的示范”。

 

 

四、耶稣的工作

 

“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马太9:35)

耶稣的工作大致分为两方面,一为教训与宣讲,二为医病与赶鬼。对于当时的群众而言,耶稣的话常一针见血,切中时弊。他不但揭示永恒的奥秘,讲论生死之谜,对于人间各样的问题,更是谆谆规劝,指出生活得胜的秘诀,乃系于内在的圣洁与能力。他的话带着权柄,使聆听的人为之震慑。他善用比喻,对于真理的形容深入浅出,十分贴切,与人难以磨灭的印象。耶稣的教训犹如谷中清泉,沁凉人心,又如严冬中的阳光,使人倍感温馨。历史学家威尔斯曾列举历史上三个最伟大的人物,评审的标准是:他留下什么可以继续成长?他有没有发动人走上新的思想路线?威尔斯虽不是基督徒,却承认,耶稣超越群伦,远胜亚理斯多德与释迦摩尼。

至于第二方面的工作,则是以耶稣的神迹为重点。对非信徒而言,神迹几近神话,荒诞无稽,很难用理性来接受。然而耶稣若是神子,如前言所述,神迹就变成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神既创造了天地万物,又设计自然法则来维系宇宙的运转,祂当然有权行超越自然法则之事。四福音中一共记载耶稣行了三十六个神迹,主要是医治人的疾病,其次则是赶鬼。耶稣行神迹,目的不是为要显扬自己的名声,更不是要藉此获利,他所行的,完全是为了人的需要。他未曾为自己行一件神迹。他的工作完全基于对人无比的爱。拿破仑在被放逐在圣赫雷纳岛上时说:“亚历山大、凯撒、查理曼和我,是凭着自己的才能和武力,建立了我们的国度,但惟独耶稣是以爱建立他的国度。”

 

 

五、耶稣的顺服

 

“存心顺服”(腓立比2:7)

“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5:8)

耶稣对神的顺服,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被捕之前在客西马尼园的表现。当时他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马太26:38)。这句话披露出他内心的争战非常厉害。这种激烈的挣扎导致他心力交瘁,疲倦至极。但在这样的艰难中,祂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26:39)

“顺服”并非是懦弱,或是没有骨气,也不是不敢有意见和立场。倘若人是宇宙间最高的权威,那么“顺服”就为不智之举。但人不是宇宙的主宰,因此人对神的顺服,就成为最有智慧的选择。世间的悲剧、患难、痛苦,是因人对神的悖逆而来,所以耶稣用祂的生命证实,对神的顺服是蒙福的途径。

“悖逆”就是违背神所创造与制定的“律”。夫妻若违反了“婚姻律”,家庭就会出问题;人若违反了“生理律”,身体就会出问题;若破坏了“生态循环律”,居住的环境就会出问题;若违背了“道德律”,社会就会愈来愈乱。如今世上无一安宁之处,犯罪年龄更是逐渐下降,都是人类悖逆的结果。惟有追随耶稣的顺服,才能化黑暗为光明。

 

 

六、耶稣的代死

 

“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2:8)

世人都避讳谈“死”,因为“死”是人类最大的仇敌,没有人能胜过它的权势。但耶稣的死却是与众不同,至少有四方面的特性:

1.主动性:人人都是为“生”而生,惟有耶稣是为“死”而生。他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10:18)。

2.替代性:死是因罪而来的,但耶稣没有罪,根据圣经记载,在他钉十架前后,至少有五个人见证他无罪(彼拉多,彼拉多之妻,希律,同钉之强盗,百夫长)。他所以赴死,乃是要替我们而死:“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3.复和性:耶稣的死偿清了人的罪债,使神与人之间的鸿沟得以消除:“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以弗所2:16)

4.凯旋性:耶稣的死,看起来十分凄惨、可怜、羞辱,因为整个人赤裸裸地挂在木头上,而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失败了。但他的死却充满了得胜的意义:“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2:14, 15)

 

 

七、耶稣的得荣

 

“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2:9-11)

死亡的权势不能拘禁耶稣,空的坟墓向世人证实,祂已从死里复活。十八世纪中叶,英国有两位著名学者,李得敦和魏司脱,为了要反驳耶稣复活,曾下工夫寻找反面的证据。过了若干年后,他们悉心研究的结果,不但无法提供反面的证据,反而使他们坚信,耶稣的复活是历史上最无法否认的事实。另外,一位著名的律师莫理逊,也以相同的态度,从法律的观点来研究耶稣复活的事件,最后他写了一本畅销书:《Who Moved the Stone?》,以生动的文字辩护耶稣复活的确凿性。

事实上,耶稣在受死复活之前与之后,生命的本质与地位并没有改变,但是受造之物(特别是人类)对他的感觉,却起了极大的变化。这就如某个国家出了叛党,并且蹂躏、残害百姓,王子前往征讨,不幸受伤被捕;后来国王亲自领兵,制服叛军,拯救了王子。这事件前后,国王与王子的地位并没有改变,但百姓心目中对他们的崇敬,却大为提升,因为体会到国王与王子是真正地关爱他们。

 

 

结论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许多人在十字路口徘徊,不知何去何从。感谢神!耶稣是我们人生的答案。他的本性揭示了人本源的奥秘,他的降卑提示了人追求的方向,他的生活昭示了人行事的典范,他的工作显示了人生命的渴望,他的顺服明示了人取舍的准则,他的代死启示了人得胜的秘诀,他的得荣指示了人荣耀的盼望!

 

作者现为美国加州洛杉矶灵粮堂牧师。

 

《“认识耶稣”》 有 1 条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