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鲁迅《过客》谈起(文/严行)
鲁迅写过一个短剧风格的散文《过客》,情节很简单,是“过客”走过荒野中一处人家,与这家的一老一小进行了简短的交谈。
老翁问过客∶“你是怎麽称呼的?”过客没办法说清,他不知道自己本来叫什麽,人们叫他什麽就算什麽。
老翁又问∶“那麽,你是从哪里来的呢?”过客仍然没办法说清,他只是从记事起就这麽走。
老翁再问∶“那麽,我可以问你到哪里去麽?”过客总算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了∶“前面。”
然而,这个“前面”是哪里?过客却并不明白。他反过来问老翁∶“你可知前面是怎麽一个所在麽?”
久经沧桑的老翁答道∶“前面,是坟。”
《过客》展现了一个不认识上帝的人的悲剧∶不知道自己是什麽,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往哪里去。除了死亡,生命没有别的出路。
解释权归谁?
过客面对的3个问题,恰是人生3个最根本的问题∶
“我是谁”──指向意义;
“我从哪儿来”──指向来源;
“我往哪儿去”──指向终极。
而这3个问题中,最具有本质性的,乃是第一个问题∶“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麽?”
这个问题中,包含了对人的生命力、精神、灵性、核心、本质┅┅的质问。总之,一切对人的存在至关重要的东西,全都在“我是”里面。
“我是”既是对自我的肯定、对自我的认识,也是一个人存在(TO BE)於这个世界的原因和目的。
人对自我的所有发问,都是从“我是”开始的。
再往深里追问∶“我是”的根源又在何处?人人都会问的“我是”,是怎样一个问题?若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为什麽人们会追问不休?若有答案,为什麽人一代接一代仍要追问?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我是”的解释权归上帝。不认识上帝的人,永远不明白“我是”。因为,“我是”正是上帝的自称。
上帝在旧约圣经中,自称“YAHWEH”,汉语译为“耶和华”,这个词的本意是“我是”,英语翻译为“I am”。当摩西问上帝的名字的时候,上帝就是这样告诉摩西的∶“我是‘我是’。”英文∶“I am who I am.”(和合本圣经译为“我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与人立约的时候,就是用“耶和华”这个名字。《以赛亚书》42章8节,“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上帝即是这般,用“我是”来自我宣告。这个“我是”,时态是“现在式”,这是一个永恒的现在式,意味著,上帝永远在场,是永恒的Being。从这个意义上,中文将“我是”,译为“自有永有”,是相当确切的。
“是”,即Being,是世界的根本,世界的本源,一切存在物所依赖的基础。
耶和华说∶“我是‘我是’。”(I am who I am)。耶稣基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8∶12)“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1)“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5)“我是葡萄树。”(《约翰福音》5∶5)┅┅
从这些反反复复的“我是┅┅”中,我们可以认识上帝,认识基督,并寻找人生命中最本质的“我是”。
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帝才是“我是”。而人类呢,自从始祖亚当陷入罪中以来,就远离“我是”了。从此,人既与上帝隔绝,也自我分裂;既不能认识上帝是“我是”,也找不到自我的“我是”。
身分由谁决定
然而,人毕竟是上帝按自己的样式创造的。上帝使人有“灵”,并把“永远”放在了人的心里。上帝也把他的美好属性赐予了人,使人拥有与万物不同的特性∶有智慧、有道德,也有信仰的需要。因此,人的本质是源於上帝的。
大千世界中的各色人等,无论差异是何等巨大,文化又多麽不同,若探究人心的最底层,会发现,人在本质上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现代心理学研究显示,人的意识如巨大的冰山,其表现出来的“行为”,不过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在水面以下,是多层次的潜意识,而其最深之处,是真我,即“我是”。
这个最底层的“真我”里面,包含了真理、爱和生命。这是上帝的“形象和样式”。
上帝造人後,“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所以,这个“好”的真理,存在於人的内心。人需要被认可,需要被视为“好”,需要被肯定、被欣赏。这样,才能与他本质中所存在的“好”相一致。
同样,人对爱的需要,对生命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需要,都是基於这样的原因∶合於上帝的形象和样式。
人对“我是”的追问,既是对人本质的追问,也是一种精神深处的“寻根”。
然而,“我是”并不属於人,也不是人可以解释、定义的。
在《出埃及记》3∶11,摩西问上帝∶“我是什麽人?”那时的摩西,毫无自信可言。是啊,摩西该怎样看自己?他是埃及的富丽堂皇王宫里骄傲的王子?还是风雨旷野中可怜的牧羊人?是勇救同胞的民族英雄?还是落荒而逃的亡命之徒?在他度过的漫长80年中,哪一个身分真正属於他?
摩西是什麽人,不是由摩西自己决定的,这取决於上帝。埃及王宫40年的经历,不能决定他就是王子;荒野牧羊40年,也不能决定他是牧人。上帝说,决定你的,“岂不是我耶和华吗?”当上帝对他发出命令∶“现在去吧!”摩西就此成为以色列人的领袖。上帝赋予摩西的身分、使命∶以色列的先知、祭司、领袖,才是摩西真正的“我是”。
我是,还是不是?
哈姆雷特的名言“to be or not to be”,可以直译为“我是,还是不是?”哈姆雷特所迟疑、所犹豫、所困惑、所痛苦的是∶“我是┅┅?”当他找不到“我是”的时候,他的生命没有方向。美丽的俄菲丽娅的爱情,不能让他快意;王子的地位,不能让他安心;甚至为父报仇的志向,也不能让他充实。他仰天叩问∶“我是┅┅?”
当人文主义者赞美莎翁这部戏剧所表现的“大写的人”的时候,反复引用剧中哈姆雷特的一段独白∶“人是一件多麽了不得的杰作!多麽高贵的理性!多麽伟大的能力!多麽优美的仪表!多麽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麽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麽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然而,人文主义者却忽略了最重要的部分∶ “人”之所以能“大写”,正是因为上帝把自己的形象和样式给了人。然而,当人被罪污染之後,人便在罪与痛苦中挣扎。在这部不朽的伟大悲剧之中,那位曾如此赞美“人”的哈姆雷特,当他从“快乐王子”堕入忧郁之中时,才真正发现了生命的困惑,也才使这部戏剧到达罕有其匹的境界。“To be or not to be”,这个“我是┅┅?”的疑问,是主人公面对世界,寻求自我的本质发问,这才是《哈姆雷特》最深刻之处。
唯此不可摧毁
“我是”,是一个人构建世界的基本。他将在其中找到意义,从而找到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说,决定一个人的属性的,不是“Have”(他拥有什麽),而是“Be”(他是什麽)。
因为人所拥有的,可以片刻间化为乌有。而 “我是”被充分认识的时候,人会真正成为他所是的。那个时候,学者,将不会因为贫病,而失去他的“我是”;智者将不会因为处於低位,而失去他的“我是”┅┅真正的“我是”,是不会失去的。这才是一个人最根本的东西。
人终其一生,其实就是在寻找“我是”。然而,若不认识上帝,这种寻找终将归於虚无。於是,一方面,人陷於虚空之境,找不到他所要寻找的东西;另一方面,人内心深处的“我是”,又迫使他不能不寻找。
在这样的双重困境下,人找到了许多代替品∶功名,地位,财富,美貌,众人的肯定┅┅人们把这些货色当成“我是”,追求它们。达官、显贵、富豪、明星、偶像┅┅纷纷带著金灿灿的光泽,仿冒“我是”。它们也确实有“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功能,引起了人们火热、急切的追捧。然而把这些东西追求到手的人,就会发现,它们不过是镜花水月。
不认识上帝的世界里,人们满地寻找“我是”,摸索遍了这被污染的大地,只摸得满手污泥、满身疲惫、满心凄惶。於是,人们倾诉心中的痛苦,这就化作了满坑满谷的哀歌,就如无数古典诗词歌赋所描述的那样。
只有抬起头,才能从上帝的高天日光中,看到真正的“我是”。那是不可摧毁的“我是”。
使徒保罗正是这样一个清楚地看到了“我是”的人。他的生命,因为明白“我是”而满足∶“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後,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这是何等的充实与满足啊!
後现代一地鸡毛
鲁迅笔下的过客,对老翁的3个问题,一个也回答不出。在无目标的追求之途上,过客走得绝望又执著。
鲁迅既写出了没有上帝的人的绝望,又表达了一代思想先驱寻求“我是”的渴望和执著。鲁迅以他的不屈和顽强,也以他的彻底绝望,为这个世界立下了一个“此路不通”的路标。
《过客》发表已经80多年了,历史也已经翻过了一页,在科技发展的高歌猛进中,跨入了“後现代”社会。人类在罪中日益深陷,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今天,“过客”的後人,甚至不再关心“我是”。永恒太遥远,他们只活在当下,他们想的是“过把瘾就死”。“我是”?这是什麽问题?“爱谁谁(我才不在乎)”,这是普遍的心态。
抛去了“我是”,剩下的,就是碎片化的人生,这是典型的後现代景观,一地鸡毛。
当“我是”失落後,这个世界就彻底颠倒了。这是人成为“非人”的可怕转折点。
这些碎片化的人,将承受更大的痛苦。因为“我是”总会在某一个时刻,叩击他的心。上帝寻找人,会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可能是鞭打,也可能是惩戒┅┅
谁能躲得过“我是”的逼问?
作者来自中国,长期从事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工作,目前在多伦多华人福音堂事奉。
原载于OC1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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