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的今昔

 

 

文/蔡丽贞

 

 

 

引言

 

在基督徒的文章中,包括我自己,常引用德蕾莎修女、卢云神父及教宗等天主教知名人物的言行,奉为圭臬。德蕾莎修女照顾临终穷人,卢云神父服事智障人士,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对世局悲天悯人的关切,都是基督徒效法的榜样。

 

 

天主教是异端吗?

 

然而在我教学十年生涯中,不断听到学生这样的质询:天主教是否是异端?有人认为天主教不但是离经叛道的异端,且更是启示录十七章所提到,那位身穿红色衣服的大淫妇,是敌基督。这些印象应该都是针对中世纪最黑暗、腐败的教廷。事实上这几百年来,天主教不断在改变更新中,廿世纪所召开的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更使现代天主教的体质产生很大转变。毕竟,每一个教会团体都需倚靠神的恩典来持续地自我反省与修正,包括基督教团体也是一样。

所谓“异端”是很严重的定罪,我们需极谨慎的判断。异端是指在基要真理上犯错误的基督教团体,虽然他们信仰同一位上帝,读同一本圣经,但却在三位一体、基督论(圣子基督的位格具有完全的神、人二性)、救恩论(人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这三个核心信仰上与正统教会分歧。按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1至5节已提纲挈领地点出,这三个核心真理正是福音的基要内容。倘若在这三个基要信仰上犯错,将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得救。

初代教会为了对付教会内部层出不穷的异端,曾先后通过尼西亚、迦克敦、以弗所信经,分别针对三一论、基督论、救恩论这三个教义提出正统教会的信仰告白。今天普世的正统教会都接受这三个信经,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和希腊正教。凡不接受其中任何一个信经者,都有异端嫌疑。

天主教既然接受这三个信经,当然不是异端。不但如此,在1517年马丁路德掀起宗教改革以前,基督教与天主教是共享同一个历史渊源与信仰,都是属于大公教会(Catholic),即接续使徒信仰的普世教会。马丁路德原先并未打算另立新的教派,他只想在天主教内部改革,但因罗马教廷多方的压制逼迫,终于使路德另起炉灶,基督教于是从天主教分裂而出。

宗教改革的近因是天主教廷在民间贩卖赎罪券,然而基督教与天主教双方真正的信仰冲突是在“因信称义”的救恩论。在马丁路德当时,掌控大学教育的哲学主流是“唯名论”,而其救恩神学认为,人性中有些许良善的部分是没有堕落、未经罪的污染,这种良知良善可以帮助人渴慕救恩并寻求上帝,然后神的恩典就会临到他,亦即,人只要将里面的良善发扬光大,神就会按照应许使人称义得救。这种有条件的救恩论早被初代教会定罪为“半伯拉纠”异端。16世纪宗教改革后,天主教内部也经过反省讨论,今天他们亦承认“唯名论”的救恩论是异端的看法。

天主教最被基督徒质疑非难的是救恩论。那么天主教的救恩论究竟是如何呢?它是“因信称义”或者是“因行为称义”呢?我个人认为,虽然天主教很强调信徒要有好的行为,但并没有推翻圣经上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在十六世纪,天主教曾为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召开“天特会议”(1545-1563)加以回应,整个会议的进行弥漫着保守、反动的气氛,并且将天主教的救恩论做了一个明白的宣告--天特信经宣称:“人是毫无功德被召,上帝使人称义,乃是白白的恩典;但是当圣灵感动人的时候,人并不是完全不动,而是乐意与神的恩典合作。”基本上,它是“合作说”,强调人的回应与神的恩典合作。天主教以为人在接受圣灵感动的时候,可以加以拒绝,消灭圣灵的感动;但是若没有上帝的恩典,人要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得救是不可能称义的,就这点来说,它绝不是半伯拉纠异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人的得救一定是出于上帝的恩典;至于人如何回应上帝,各宗派皆有不同的看法,天主教比较倾向基督教中的亚米念宗派。

如果要认识现代的天主教,必须从三次的大公会议来着手;所谓“大公会议”,即由普世的天主教神学家与主教聚集开会,最后宣告官方的决定。

 

 

近代的天主教发展

 

一. 天特会议(1545-1563)

 

天特会议是近代天主教的前身模式,在这个会议当中有一些重大的决定:

1. 宣布武加大译本(拉丁文圣经译本)为最高权威的圣经经典。拉丁文在当时是知识份子才能明白的教育语言,一般平民看不懂拉丁文,必须仰赖神职人员的解释,在信仰上成了文盲,一旦神职人员教导有偏颇,他们也易误入歧途。但现在,天主教已经与基督教大致相同,以原文圣经(即希伯文和希腊文)为较可靠的参考权威。

2. 认为合法的圣礼有七个:即洗礼、坚信礼、婚礼、授职礼、告解礼、临终抹油礼、圣餐礼。

3. 化质说:认为我们领圣餐的饼和杯,就是耶稣基督实质的身体和血,这与马丁路德所提的相似,但更为物质化。

4. 炼狱说:认为如果人死前还有一些罪未悔改,就会先到炼狱中,待罪炼净后才能到天堂,也因此产生了赎罪券,以为可藉此为已死去的众亲友赎罪。

5. 禁书目录:很多马丁路德及改教领袖的书籍都成为禁书,不仅禁止阅读,且要焚烧掉。

6. 异端裁判所:有点类似国际秘密警察,很多严酷的刑罚都在这里进行,如伽利略和哥白尼都曾被其定为异端。

7. 称义与行为合作:这项是大会面对最艰难的任务,一方面是重新澄清天主教的神学立场,一方面也是回应马丁路德的改革。可分三个重点:

A. 强调人在道德上的预备:人要存心归向神;接受来自神的感动,这预备并不是人的功德,但人要甘心与神的恩典合作而产生信心。

B. 信主不代表得救:信主后仍要恐惧战兢,做成得救的工夫,因着盼望,继续与肉身、世俗、魔鬼争战。

C. 拒绝归算、宣告性称义(路德的独特发现)之解释:称义不仅是罪得赦免,也是内心成圣与更新。区分理智的信与使人生发爱心的信(《加》5:6),唯独后者才有功效,可以满足称义的要求。信主后,信心与行为合作,使义更加添。

综观之,基督教较强调信主那刻地位的转变(立即发生),天主教则强调信主后生命、行为的改变(长期的更新变化),其实各有千秋,虽然基督教仍坚持使徒保罗的称义观是法庭式的立刻宣告。这四百多年来,双方仍不断协议讨论,也发表一些联合声明,不过天特会议的立场仍是天主教主流派的意见。

整个天特会议的决定,是相当的保守与反动,强调教皇的权威,因此与基督教的距离愈来愈大。

 

二. 耶稣会的出现

 

在天特会议之后,西班牙军人罗耀拉于十六世纪时创立了耶稣会。耶稣会有四个主要的任务:

1. 对抗复原教(即今日之基督教)。

2. 提供高素质的教育:十分地注重知识份子及学生的工作,藉此吸收并影响了许多高级知识份子投入天主教,并引导了天主教神学往系统化的方向去发展。

3. 推广宣教工作:在这方面成就非凡,根据记载,当年创会的七位领袖中有位宣教士沙勿略到日本、印度、中国宣教时,他与他的学生曾为一百万人施洗。

4. 注重儿童工作:他们曾如此说:“如果你给我一个孩子,让我培养他到七岁,他一生都会是一个很好的天主教徒。”如此引以自豪的教育工作,值得基督教留意。

凡进入耶稣会的都要入会宣誓,他们的誓词非常震撼人心,我节录部分如下“我不属于我自己,我乃属于那创造我的天主与代表他的教皇,我要像蜡那样的柔软,听其搓揉;其次,我要像死尸一样,没有自己的意志跟知觉;并且,我要像一个人的十字架,可以左右随人旋转;再其次,我要像老人的拐杖,可以任人摆布,为上帝服务。”这份誓词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为何耶稣会的宣教士工作如此的兴旺,因为他们彻底的顺服。也由此可知,耶稣会是教皇制度理念最完全的实现。

 

三. 两次梵蒂冈会议的召开

 

1809-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会议的召开,通过了“教皇无谬教义”,其实它并不是指教皇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无谬的,而是教皇以全体教徒的导师,意即宗教权威的身份发言有关于信仰及道德的问题时,教皇可以得到天主在彼得身上的保佑及帮助,使其言论具有无误性,即源头是圣灵超自然的保护及帮助。这点我下面会再说明。

1962-1965年第二次梵蒂冈会议的召开,是因为当时的教皇约翰二十三世与继任之保禄六世很开明,他们提出了召开的宗旨,一是回到根源,亦即回到信经、福音与圣经,而不是回到传统上;另一则是开放教会,来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因为第一次梵蒂冈会议定了很多现代的科学及新进的发现为异端,以致于天主教与社会脱节,所以要“打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进来”,成为这次大会最响亮的口号。由于教皇的开放态度,造成了天主教内部百家争鸣,越来越多元化,直到如今依然如此。

这次召开的最终目的是要与基督教、东正教的合一,不仅邀请了很多基督教的神学家来参加,更是不断地向东正教传达这个讯息。因此,在这次会议中,没有任何定罪的文件,气氛友好而宽容;在神学上希望回到根源,尽量依据圣经而非经院神学;并且愈来愈平民化,拉近神职人员与平信徒之间的距离,甚而鼓励平信徒读圣经。

 

 

沟通的障碍

 

在此,我提出一些我们对天主教比较有争议的地方来讨论。

 

一. 启示的权威:

过去的天主教相当倚赖传统,包括教皇的谕令、大公会议的信经以及历世历代渐渐累积的习惯,这些遂变成了牢不可破的传统。现今天主教圣经,又加上了次经与玫瑰经,这些在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中有很大的突破与改变,因为他们宣称“圣经是神启示的根源,传统的地位不在圣经之上,而是用来服事圣经”。所以天主教的官方立场乃以圣经为最高权威。比较棘手的是其圣经范围与我们(编注:基督教福音派)不同,多了次经;而很多让基督教不满的信仰是出自于次经,如炼狱的存在。

 

二. 教皇无谬:

这是第一次梵蒂冈会议所通过的官方决定,为天主教正式的教义。它亦是天主教与基督教间的大障碍。如同我在前面所提,它有一定的范围界定,而不是泛指教皇所有的发言都无谬。这个教义当初在讨论过程中也并非所有主教都赞成,可是最后居然是以533票赞成,2票反对(最后这2票也弃权)而通过议案。

从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之后,天主教的教皇只有在事关重大或是争议性的问题上,才会动用这个特权来做裁决。天主教最后一次动用此项特权是在1950年,教皇宣布“马利亚无原罪”的重大教义;所以天主教一旦动用时,也常是令基督教难以接受的。尽管天主教层层限制这项特权不致被滥用,但在十九世纪以先(此教义通过前),教皇的谈话是否受到无谬的保证?例如教皇定伽利略为异端,直到1990年才为此认错。

 

三. 马利亚崇拜:

天主教多年来一直高举马利亚的地位,例如“马利亚无原罪”、“马利亚升天”等等,这是从中世纪以来相当漫长的传统。不仅信徒习惯向马利亚祷告,神父们默想的对象是马利亚,连骑士最尊崇的完美妇女形像亦是马利亚,因为他们敬重她的贞洁与对神的顺服。但丁在《神曲》中以马利亚为耶稣与信徒之间的中保,马利亚位居最靠近三一真神之处,由她引领但丁去见上帝。这也凸显了一个大问题,就是以为在耶稣与我们之间还需有一位中保来联系。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在中世纪的神学中,将神视为一个很严厉的审判官,做错事情就会被定罪惩罚,于是耶稣变成望之生畏、遥不可及的角色,必须要由一位柔性的母性角色来引领人们到达耶稣面前。另一个很可能的原因是,两千年的教会历史中比较强调基督的神性,而忽略他完全的人性,因此信徒不太感受到神体恤人的软弱与痛苦,乃在神与人之间再制造一大串的圣徒来崇拜。

天主教也明白“马利亚的崇拜”造成了与基督教之间沟通的障碍,于是教皇保禄六世曾成立督察小组,要谨慎察看各地马利亚显圣的记录是否为真实,并且敬拜马利亚的现象是否超出圣经的范围。在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中颁布的官方文件“教会宪章”的最后一章中正式地宣告,马利亚是人不是神,当受人的尊敬而不当受敬拜,当受尊敬因为她是耶稣的母亲与见证人;并且强调当以耶稣为中心的敬拜。然而尽管如此,天主教徒大多不读圣经,对真理陌生,所以民间的迷信还是继续地存在着。

 

四. 福音与文化的妥协:

在这当中,我要特别地提到在中国环境里祭祖与祭天的问题;特别是在过年时,台湾的枢机主教都会带领信徒祭天与祭祖。基督徒对此是冷眼旁观,多方攻击。这个问题在两百多年前明清之际早已发生在中国的教会。当时天主教有三大宣教团体来到中国,分别是耶稣会、方济会与道明会。这三个团体发生内部的纠纷,方济会与道明会上告教皇,指控耶稣会的会士如利玛窦容许中国信徒与文化妥协,而利玛窦等却认为中国信徒的祭祖是慎终追远、感念先祖的抚育恩典,并非将祖先当鬼神崇拜。但是,另外两个团体仍以中国人习惯将祖先当做鬼神崇拜的角度来攻击耶稣会。因为祭祖在中国人的角度来看是很严肃的问题,大部份的中国人都相信祭祖的时候,祖先会回来吃所祭拜的东西,所以很难将慎终追远与鬼神崇拜清楚地分别。当时中西交通不便,教廷的决定与宣教工场的实践有鸿沟阻隔,宣教士有时也只好因地制宜,按自己修会的理解方式来处理。

现今的天主教主要仍依循利玛窦时代耶稣会的决定,允许信徒们以慎终追远的态度来祭拜祖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能不能接受呢?

 

五. 各种传统如图像、古代的圣徒代求、教阶、告解:

在天主教的教堂中有很多小图像,天主教徒会习惯向他们祷告,甚而是崇拜各种的圣物,例如: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木屑碎片、保罗的衣物……等不胜枚举。有人曾讽刺说,如果将欧洲所有教堂的圣十字架遗物收集起来,那么耶稣不是被钉在两根木头上而是被钉在一大片森林里。由此可知他们对圣物崇拜已到了一个荒唐的地步。

天主教对于图像的崇拜也有其解释,他们以为图像的崇拜是为了激发信徒敬虔的心,不是当成偶像来崇拜,更遑论放在与神同等的地位,乃是要让我们效法先圣先贤的信心,帮助我们培灵与默想。

天主教徒亦注重圣人显圣,习惯向圣人祷告,以为圣人可以替他们代求,并提出圣经的根据,在《耶利米书》15:1“耶和华对我说,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其实这句话不是以叙述语气写的,而是以假设语气来描写。

在神学家或头脑清楚的神职人员中,此等迷信成份较少。诚如德蕾莎修女所说,她从未见过耶稣或马利亚显圣,但是每当她看到穷人的时候,她便宛如看见了耶稣,她也像服事耶稣一样地去服事穷人。这才是真正的“道成肉身”的心志,十分令人感动。

 

 

结语:

 

大体说来,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之后,对于文化的态度仍相当的宽广,甚而有人认为到了一个相当危险的地步。因为他们以为基督教以外的文化或宗教,也有真理的亮光,在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者,他离天主不远;如果能按照良心行上帝的旨意,可得永生(见“教会宪章”)。这样宽广的尺度是基督教所无法接受的,因为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得救唯一的道路。他们另有一份文件来平衡上面过宽的尺度,在“大公主义法令”这份文件中强调,唯有藉着耶稣基督的大公教会,才是能获得救恩全备的媒介。亦即,教会之内才有救恩。(编注:此处所讲的“教会”是指天主教会内才有救恩。此点福音派基督徒则不同意。)

即使如此,天主教与基督教之间的整合仍是困难重重,或许当天主教徒多读圣经时,我们的距离可以再拉近一些。1994年由几位知名的基督教领袖如监狱团契主席寇尔森(Charles Colson)、学园传道会创办人白立德(Bill Bright)、神学家巴刻(J.I. Packer)联合与天主教学者签署了一份“福音派与天主教大团结”的宣言,但是随即遭到许多福音派人士的犀利批判,认为这份宣言在关键性的教义问题(指因信称义的教义中“唯独”恩典、“唯独”信心的字眼)上立场模糊。虽然宣言的连署人仍坚持在基要教义上未做妥协,并强调无论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东正教徒,均应以恩慈彼此相待,在基督里真正的信徒所倚靠的不是信条内容,而是在生活中有重生的记号;然而可预期的,双方复合的道路仍是坎坷多变。双方正在努力尝试互相谅解中,或许会在福音宣教事工的合作上先跨一步,至于神学的隔阂则有待来日沟通协调。

1998年六月,路德宗世界联盟宣称,与天主教在因信称义的问题上已获得共同基础,双方一致认为,个人唯有藉着神的恩典才能蒙救赎,连行善也是源于神的恩典。1999年十月卅一日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纪念日当天,双方在德国奥斯堡签署共同声明,表达天主教对因信称义的主张,撤销双方四百六十多年来彼此的定罪与咒诅。尽管福音派阵营中仍有些歧见,双方毕竟又再靠近一些了。□

 

作者为英国亚伯丁大学神学博士,现为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专任教师。

编注:本文经作者同意,摘选自《主流与非主流》,雅歌出版社,1998年。其立场不代表本刊。廖加恩牧师对本文有一回应,见本刊46期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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