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不冲突——回应《这笔账,该算吗?》

 

 

 

 

文/思 恩

 

 

 

亲爱的沐恩姊妹:

我在《海外校园》第41期52页读到您对“饶恕”与“算账”问题的挣扎及困惑。

以下是我个人一点意见,盼望对您有些参考价值。

 

 

与饶恕不冲突

 

我个人认为,从原则立场上而言,饶恕与“算账”不一定是冲突的。

饶恕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甚至是对自己)的态度,是出于怜悯、恩典的角度,因为神是怜悯、饶恕人的神。但从社会秩序及神公义立场出发,就不能单讲个人的饶恕,否则社会大乱——如果罪犯只要因受害人饶恕一下,就逍遥法外,那么整个社会法律、公义制度何在?我们需要知道,当我们饶恕对方,并不等于说对方不再需要面对所犯的错误及其后果。其实基督信仰也包括这两方面的真理,一方面神因着基督的缘故,饶恕了我们的过犯,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仍然面对我们的罪,承认我们得罪了神,否则的话,神不能真正与我们复和。同样道理,当别人得罪了我们,我们需要按着圣经教导饶恕对方,但另一方面对方也要面对自己的罪过及所带来的后果。而取回公道,就是要对方面对自己的罪过及所带来的后果,所以“算账”与“饶恕”不是相悖的。

问题是,当我们想去拿回公道的时候,到底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态?是带着极度的愤恨,甚至是带着报复的心理?或者是心平气和、就事论事?人受了伤害,通常第一个反应都是立刻要摆平、立刻为自己讨回公道。但许多时候,当我们义愤填膺时,我们还是纯粹以一个受害人身份去抱不平,这是很难客观处事的。当我们冷静下来,方能比较客观地去分析问题,才能从受害人的身份跳出来,秉公按着爱人如己的原则,去问自己到底要怎样取回公道?值不值得?就算值得,要到什么程度?我这样做对方能否真正面对他自己的不是?甚至去取回公道的人是否一定是我自己本人?又或到底对方有没有难言之隐?这些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认真问自己。

所以我们探讨应否“算账”的时候,需要记得以上两方面的原则——恩典及公义,外加省察自己的心态。沐恩姊妹,在您决定要“算账”之前,恳请您考虑以上的两个原则,及您现在的心境。

 

 

几个实际问题

 

如果您不是义愤填膺,能以心平气和、就事论事的态度处之,那么您可以“算账”了,我们也可以继续探讨以下问题,否则的话,待您心境平伏下来再“算账”,仍不会太迟。

我个人认为,在您的情况,您最起码要做的,是应该让他清清楚楚知道他还欠您的钱。当然问题是如果他还是不还钱,您是否要进一步追讨——那就要考虑以下的可能情况。

第一,您说您还有“与他一起经营餐馆时的帐本”,这个文件到底是否有法律效用?可否作为“呈堂证据”?您与他合伙经营生意还有没有其它详细的法律文件为依归?有没有清楚写明他欠您钱且要还?如果没有的话,而他也决定不还,你也没有办法。

第二,如果文件是有法律效用的话,您要不要行使您的法律权利?对华人来讲,诉诸于法律是非常敏感的问题,就算法庭上得到公平的解决,控辩双方私下都至终不欢而散。但对于一般西方人而言,法律关系及瓜葛,与个人的恩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分开来谈。而且我个人认为基督徒可以“打官司”,“打官司”不一定代表“不属灵”,正如恩典是神圣的,法律与公理也是神圣的,这点反映在神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上,是非常严肃的。当然我不赞成基督徒动辄闹上法庭,乃是说恩典与公义需要同时考虑。

第三,是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所牵涉的金钱数目,如果是一笔可观的数目,而且要用来“救命”的,加上您认为在法庭上有胜诉可能,那么您要认真考虑要不要行使你的法律权利。如果您真的决定采取法律行动,那么,您最好先找一位您信任的律师谈谈。当然如果您不行使的话,是您对他额外的恩典,是您认为在这个情况底下,恩典比起公义占较高的比重。

为了避免误会,让我重申,我没有鼓励您“有债必讨”,相反的我再三恳请您先省察自己的心态,然后按着饶恕与“算账”原则去考虑您的决定,在这里,我只是提出几个实际的可能性。

 

 

快挥剑斩情丝

 

另一方面,从字里行间,我猜想您或多或少还想挽留这段感情,所以您说:“今年春节前,仍然向主祷告,祈求主感动他,令他今年春节到我家里看望我家人。”您又对主说:“只要让我觉得他那颗心还有些人情味……,那么我就免了他的债,让过去永远成过去,永远不再提起。”

饶恕我开门见山,我认为您首先要斩钉截铁地把这段感情了结,不要藕断丝连,不要一厢情愿期望他回到您身边,不要希望他再对您有什么“人情味”。可能的话,请您暂时搁置这段友谊,停止与他交往一段时间,好让自己有空间喘息,去面对感情失落后种种的复杂情绪,包括您对他的愤恨,他的无情无义对您所造成的伤害等等。

饶恕别人往往是一个痛苦、漫长的过程,个中所牵涉的岂止是饶恕这个课题,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自己。因此我个人觉得,您目前不要把种种负面情绪扣上“不属灵”的帽子,增加自己的心灵负荷,创伤需要时间医治,您可能现在一想起他就恨他,而您又知道圣经说要饶恕别人,因而就越发内疚。但我们也不能忘记,越是深的感情,越是深的创伤,就越需要时间让神来医治,何不先让天父拥抱您、安慰您、包裹您的伤口,然后再面对您对他的愤恨?况且圣经也没有一口咬定你要一下子马上就能够饶恕人。人不是机器,不是随着按钮开关,说饶恕就可以立刻饶恕,更何况我们是有罪性的人。当我们满身感情的伤口,仍在淌血中,硬要我们立刻停止种种负面情绪,立刻去饶恕人,这除了少数的属灵伟人外,大部分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是办不到的。就算旧约的约瑟,他能饶恕他的哥哥也是经过一生的锻炼,不是一蹴而就的。

 

 

未必就此和好

 

末后想补充一点。人际关系是复杂的,饶恕固然非常重要,但饶恕本身不能保证带来关系的复合,为什么呢?因为关系是双方面的,有时候,纵然受伤的一方肯饶恕对方,对方不一定领情,他可能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错,根本不需要别人饶恕。我们的主耶稣又何尝不是呢?他受伤害,被钉在十字架上,他饶恕了得罪他的人,可是是否世界上所有的罪人都领情了呢?是否每一个人都像那位浪子一样,承认自己得罪了天,也得罪了我们那位天上的父亲呢?当然不是。我们去饶恕人,当然希望对方能知过,向我们承认他的不是,从而恢复关系。但我们没有能力勉强对方承认过犯,向我们道歉。如果对方是铁石心肠,我们只能由他去吧,这是他的选择。关系复合是不能勉强的,我们尽了本份去饶恕他,那就够了,至于他领情与否,是他(在神面前)的选择与自由,我们没有能力控制。

以上所说的,纯是我个人意见,万不能代表所有基督徒的理解,我也不能保证我的立场没有错误。无论如何,盼望对您有点儿参考价值。如果您认为需要,可以找一位资深的基督徒辅导员谈谈。愿主医治您,带领您走过这段艰难的日子,让您对自己、对我们的上帝有更新的认识。

 

您的主内弟兄

思恩

 

 

作者在美国念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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