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谁能得救呢?

面对着后现代的族群,让我们从不同角度再来反思吧。

 

 

 

文/临风

 

 

 

好人坏人谁进天堂?

 

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冲激,英国的诗人和画家布莱克(William Blake),模仿旧约的先知书,写了一本寓意式的组诗《天堂与地狱的联姻》。这本书中的地狱是个动态的,不受压抑,充满能量的地方。天堂是个稳定的,专制的,受到管理的地方。书中有许多革命性的想法,就如书名所暗示的,天堂的大道不是一个“或此、或彼”(either-or)的选择。无论哪条路,只要努力,至终都可以通到天堂。

为了回应布莱克,鲁益士(C. S. Lewis)写了一本小说《天堂与地狱的离异》,也是寓意式的。他认为,那种天堂、地狱兼容并蓄的想法是灾难性的。以为我们可以同时拥抱两种选择,只要通过不断地改良和调整,我们可以把邪恶变为良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问题的。他说:“你不可能把所有的行李,都带到所有的旅途上。有些旅途,你甚至要把右手和右脚留下来不带。”

鲁益士认为,生命更像是树,而不像河流。它越往前走,分叉越多,每个选择就是个分叉。他并不认为,凡是选择错误道路的人都会灭亡。但是,人们必须从邪恶中转回。邪恶不会自身发展成为良善,它必须被消除。天堂和地狱是互斥的,并不共容,通往天堂的路是经过抉择的,不只是修饰改善。这也是基督教传统的立场。

那么,基督教救恩的选择究竟有多宽呢?如果选择耶稣基督的救赎,是人类通往天堂的唯一之途,那些道德高尚,没有机会相信,或是文化环境不容许彻底了解,或是那些没看到基督教正面的榜样,反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就与天堂无缘,而注定下地狱,这公平吗?相对而言,那些虽然世俗、贪婪、或仇恨,却以基督徒自居的人,就一定可以上天堂,这合理吗?难道在上帝的审判台前,天堂与地狱之别,仅在于能不能正确复述那几句信仰的套话?难道上帝如此渺小,就是要听自己所造的人类的谄谀,需要依靠人的“相信”而存在并伟大吗?

多年来,这个问题已经有过许多热烈的讨论,也是许多非信徒不能接纳基督教信仰的关键点。巴刻(J. I. Packer)教授1986年在《今日基督教》杂志上,发表〈好的异教徒会下地狱吗?〉的讨论。其实,他的立场早已在1981年《上帝的话》一书中阐明:

“我们可以安全地说:第一,如果任何好的异教徒,能够达到一个地步,就是愿意把自己投掷在他的主宰面前,请求他主宰的恩免和饶恕,这个地步就是上帝的恩典。第二,上帝当然会拯救任何能够容许他带到这么远的人。第三,任何一个这样得救的人,在永世里将会发现,他原来是藉着基督得到救恩的。”(注)

在鲁益士所著《最后之战》中,狮王阿司能说,对于一个从来不认识他的人而言,所有出于诚心的服事,即使是为假神泰西作的,也算是为他而作。在《返璞归真》书里,鲁益士也曾说过:“一些异教徒也可能属于基督,虽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他们的观点似乎不很正统,但却充满了睿智,体会了上帝的心情。但是,我们也要非常小心,要仔细琢磨他们说话的背景,不要落入了普救论的陷阱。

今天,这个问题还是一直困扰着人们。特别是面对着后现代的族群,让我们从不同角度再来反思吧。

 

 

何为上帝的真面孔?

 

许多人不能接受基督教是因为他们对上帝有反感。他们的拒绝,是根据他们心目中上帝的形象与品格,并不见得就是上帝的本相。他们把上帝当作暴君,很可能是根据错误的形象。所以,要认识救恩的性质,就必须对设立救恩的上帝的本性有个比较正确的概念。

例如,幽默大师和小说家马克吐温年老时,屡遭打击,变得非常愤世嫉俗,他对(旧约的)上帝特别不具好感。因为他的看法很有代表性,笔者将它综合如下:

1)一个爱人类,宽大,又公正的上帝不会创造一个心灵肉体都脆弱的人类,让他们去失足,去受苦。又把责任归咎于人类,发明地狱,把所有非选民送入地狱。

2)一个有“高尚”心性的上帝怎么可能期望人类的恭维,歌颂和崇拜?他也不应该要求人们只顺从他的意愿。他不应该嫉妒、发怒和存报复心。他不应该自我膨胀,自我标榜。他不应该专门找碴,扣分扣点,而是对人类一视同仁,帮助人过快乐的生活。他应当比人类更高尚。

3)上帝为什么在旧约中显得这样残暴,不像新约中这样慈爱呢?到底哪个才是上帝真正的面孔?

事实上,人们对上帝的了解,常常根据一知半解的神学观念,或是对圣经肤浅的解释,或是根据某些教会的立场,把上帝放在我们所设立的神学框架里面,结果上帝往往变小了。如果上帝真像马克吐温所以为的那样小,那的确很难叫人心服。

关于人类得救的问题也是一样,如果从人的本位来看(甚或教会的一些做法),我们往往会被纷繁的现象所困扰,看不真切。让我们先不从人的本位来看问题,而试图分析一下上帝可能的本性。经过对圣经比较深刻的研究,和人类数千年来信仰的经验和传统,我们可以对上帝的本性有比较可靠的认识。我们如果能够放下自己的成见,接受下面几个对上帝本性的基本假设,可能就比较容易把问题看清楚了。

  1. a) 上帝是绝对的圣洁、公义和慈爱。上帝不能背乎自己。他前后一致,里外一致。
  2. b) 上帝是全能,但他按规律行事,不恣意任性,随意干扰既定的法则。既是真理就表示有界限,是正确的现实。上帝的本性使得他不违背真理。
  3. c) 他是上帝,我们是被造者。我们为他的喜悦而造。有他形象的被造者,要寻找生命的意义和目的,也有独立自主的生物性。但是,我们更有崇拜的需要,我们需要依靠上帝,才能找到终极的意义。作为有限的人类,我们必须承认,这世界存在些不能理解的奥秘,例如:邪恶和苦难的来源。
  4. d) 上帝不只是客观存在,他是有情的,是在与我们个人的关系中显明自己。耶稣基督是唯一最能够把上帝的心意和本相,最忠实地表达给我们的中介,也是上帝所设立人的模范。
  5. e) 上帝尊重人的选择权,这是他对人的尊重,也是给人的责任空间。
  6. f) 死亡并不是人类的终点,也不是伸张公义的句点,它不过是一个逗点,生命的目的与意义超越死亡的界限(这点,许多无神论者都不自觉地奉行)。

我们如果能从这个出发点去思考、去经验上帝,就不会以为上帝是暴君了。虽然初读旧约时可能会给人这种印象,我们反倒会说,是自己的有限,不明白许多旧约的故事,和故事的背景。

当我们说上帝就是真理的时候,并不是表示,他是专断、霸道,而是说,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例如,盖房子要立墙,我们若不由大门出入,就会撞到墙上。这不是建筑师无情,而是真实(真理)的必然。同样地,要有天堂,就必然有非天堂(地狱)。若是所有的人都进了天堂,会不会违反上帝的公义呢?我们去歌颂他,这是我们处于被造者的需要,我们都需要导师,都需要有歌颂的对象。问题是歌颂谁?

有人说,是上帝选择我们,我们毫无选择的自由。这其实也只是真理的一面。在《天堂与地狱的离异》里面,藉着那些期望独立自主的幽灵,鲁益士很正确地指出,最后不是上帝拒绝我们,而是我们拒绝上帝。书里那位导师说:

“每一位希望去天堂的人都可以进去。不要害怕。到末了只有两类的人,一类对上帝说:‘愿你的旨意成就’,另一类上帝对他说:‘愿你的旨意成就’。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自己选择进去的。”

凡是诚心寻求生命和美福的人,必然会得到。因为寻找的必寻见,叩门的必给他开门,这才是上帝的心情和意愿。上帝的心肠是希望万人得救,不愿意一人沉沦。我们虽然不知道谁会得救,但是,我们知道耶稣是站在人类的一边,为我们代求。凡寻求真理的人,就会来就光。藉着他的光,我们就可以分辨光与暗,天堂与地狱。只有经验到真光,体会到真光的人,天堂对他才有了意义。他会去追求一个与上帝亲密的关系,而不是一张(去天堂的)车票。这也是上帝造人的初衷。

 

 

作者来自台湾,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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