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的整合与交锋:进化论与智慧设计论(上)

 

 

文/潘柏滔

 

 

最近在普遍舆论中提及智慧设计论(智设论)(Intelligent Design)时,都采取负面批判性的态度,以为进化论是科学,设计论是宗教!其实这争论的范围不限于科学,而是世界观的交锋。

大部分主张进化论的人,都持有一套与无神论或自然主义相近的世界观。与它相对的世界观则主张神创造了万物,而且与被造的世界息息相关,这是基督信仰的立场。所以我建议讨论的焦点要放在世界观的整合与交锋。

下文将从五方面着手,讨论这个问题:首先,圣经是基督信仰的根基。在这方面,圣经对基督徒的训谕是什么?其次,我会衡量基督信仰内部,对创造与进化所采取的各种立场。第三是哲学上的对话:方法上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和最合理的推论(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第四方面,我要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新达尔文主义中难解的谜。最后,若我们接受智设是可以成立的哲学大前提,可以根据它来进行哪些研究方案。

 

信仰整合的圣经根基

 

《创世记》告诉我们,神按照他的形象造人。人有神的形象其中的一个意义是:人是神在万物中的代表。神吩咐人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大地,作万物的管家(注1)。我们对于这创造谕令的执行有片面的效率,中国在这方面拔得头筹,美国人口最近也突破三亿大关。很可惜的是我们忽略了“管家”的责任,造成了环境污染和地球的温室效应。在新约中,耶稣也教导我们善用才能,因为他奖赏连本带利交帐的好管家,却惩罚不投资的坏仆人(《马太福音》25:14-30)。

其次,主耶稣在大祭司的祷告中为门徒代求(注2),因为他们活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有人说:自由派(Liberals)活在世界,属于世界;保守派(Conservatives)不活在世界,不属于世界;福音派(Evangelicals)则是活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耶稣基督曾是道成肉身,活在世界中,但他却不属于这世界,因为他是无罪的,藉着童女怀孕、降生世界。基督徒也是一样,我们是世上的光和盐,活在世上却不属于它,这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学!

第三,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嘱咐我们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注3)。我们成了一台戏,被世人观看。很遗憾的是一些著名的福音派基督徒,犯罪羞辱了主名,但是保罗和基督都勉励我们活着,要配得所蒙的召。

最后,一切真理都是神的真理。神是现实之主,神是哲学家之主,神是科学家之主,虽然无神论者否认他,神也是他们的主。神是创造之主,一切从神而来的真理一定是真实的。神是使基督道成肉身和从死里复活的神迹之主,神也是量子力学和大爆炸论之主。对我而言,这些立场都是信仰整合的圣经基础。

做为一个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启示。神的启示是一切有神论──尤其是基督信仰──的大前提。我们相信一位超越的神,他是在大自然和被造物之外的创造主,但他却不断以他的创造物的奇妙来向人启示他自己,同时也以他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注4)。

不幸地我们犯了罪,在科学界很少人接受这套圣经对人的训谕。但这是我们信基督的人所相信的现实状况,大自然因被罪污染,无力引人到神那里,受造之物因人犯罪,被服在败坏的辖制下,一同叹息劳苦,指望与神的儿女一同得赎。所以只有藉着道成肉身,充满恩典与真理,住在我们中间的基督耶稣,才能认识神。科学只能告诉我们神是创造主,只有藉着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我们才认识神是救赎主,这就是基督徒所持守的启示真理。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我们可能被认定为执迷不悟者,但是幸或不幸的是:耶稣基督是唯一的道路,唯一的真理,唯一的生命,这是我们基督徒所持守和维护的信仰。

 

福音派在创造与进化讨论中的立场

 

基督徒对进化论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其所以相异,乃是基于他们对神启示和解经上的不同立场。创造论是否可称为科学理论,曾成为公立学校应否教导创造与进化法则的法律个案。其结果是进化论被认定为科学,创造论却被判定是宗教。

我个人不同意以法律来解决这场纠纷。当然,基督徒中对圣经的创造论也有不同的看法。表一是这些立场的综论(注5)。

 

 

首先,关于亚当以前的时间,创造论的各种理论中包括了“时沟论”(Gap Theory),提倡在《创世记》1:1与1:2之间有一段时沟。在《创世记》1:1,神创造了一切的化石生物,其中包括了上古的人类,神在《创世记》1:2时才造近代人。亚当之前的创造论也倡导“两个亚当”的历史性,尝试避开科学与《创世记》的冲突。但是这立场并无明确的释经学根据。

大多数的人都很熟悉“权威创造论”:神在6个24小时的日子中创造了天地。亚当是在约6,000年前被造。地球是年轻的,大爆炸理论是荒谬的工具,被进化论者用来延长宇宙的年龄,帮助进化论的成立。我认为这立场是持福音派信仰的科学家中,少数人的意见。它接受《创世记》的字面解释。但是也有其他释经学上的原则,容许创造日作长过24小时的解释。譬如,亚当等了很久才遇见夏娃──引起他的感叹“这是(at last)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世记》2:23)。这句子的希伯来原文,在其它旧约经文中,是用来形容一段相当长的等待期(注6)。要是亚当只在第六天等了数分钟后,便遇到神为他创造的配偶,这句子就派不上用场。地球年轻论者也认为,若地球被造之初已含相当年龄,会使神变成向科学家撒谎的骗子。

神导进化论者乃是在学术界活跃的福音派科学家的立场,他们相信神采用天演(Natural selection)的自然定律造人。这论点有注重神的无所不在和神的照管的优点,因他主动地引导进化造人的过程。但是它的弱点是解释《创世记》二章和《创世记》三章中关于亚当夏娃并非历史人物的难题。基于进化机制是族群而非个人,亚当夏娃可能只是人类的象征。这种立场在救恩论中会产生很大的难题,尤其是《罗马书》第五章中,基督耶稣与亚当的对比。若第一个亚当并无其人,那么作为第二个亚当的耶稣也可能不是历史人物,他对亚当的罪的救赎也成为一个疑问!

以巴特为代表的“新正统派”的创造神话论,把创造当成一个神话,不是像我们一样地存在,但是它是神学上的“神话”,比现实本身更真实(虽然我不懂得这话的意义)。创造的神话注重个人和神的亲自相交为救恩的要素,而耶稣基督在历史上的存在和作为并不重要,我们可以在个人经历中找到耶稣基督。所以这立场注重宗教经历,却与神在大自然与历史中的启示分隔。它是否会因为分割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和在个人救赎中的经历,而失去信仰的整合呢?

最近有神学家提倡“盼望神学”(Hope Theology),以基督复活带来的盼望为中心。神隐藏在他的创造物中,人类是神对万物的代表,也代表万物面对神,人神同工来创造。这立场注重人与神一同来管理万物,但它的弱点是牺牲了神的主权和神的超越!

最后一个理论,“渐进创造论”,乃是我个人的立场。我认为它有在科学上和神学上互补的功能。它接受微观进化,即基因频率的改变,环境选择的突变等等。它是以一日千年或文体架构理论(Framework Hypothesis)来解释《创世记》。持这立场的神学家包括布洛谢(Blocher)、奥古斯丁(Augustine)和亚奎拿(Aquinas)。它持守人类始祖的历史性,同时在科学和神学的讨论中有最少的冲突,但是创造的次序和人类古代文明的来由,仍是待解决的议题。

 

 

方法上的自然主义和最合理的推论

 

方法上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MN),据哲学家普兰丁格(Plantinga)的看法(注7),乃是一套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权宜理论,最能采纳一切不同的世界观,促进科研的合作。这种权宜态度避谈超自然之事物。从历史的角度来看,MN并非是唯一科研的态度,牛顿(Newton)、法拉第(Faraday)、麦克斯维尔(Maxwell)和哥白尼(Copernicus)都在他们的科学著作中提及创造主。哥白尼其实以太阳坐在宝座上管理他的行星宫廷,来形容他的日心论;对超自然的避讳是启蒙运动之后的产品。

科学是对大自然的探讨,在大自然以外并无它物,这是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同时,历史科学与经验科学的区分可能是相关的议题。在如宇宙学和生命来源学的历史科学,研究者的世界观扮演重要的角色,有神论与无神论对宇宙和生命来源的答案是彼此冲突的。但是在如基因分析和人类基因构图的经验科学,技术的完备──如微型列阵分析(microarray)──使不同世界观的学者获得相同的数据,与他们的哲学立场无关。所以MN普遍地在经验科学中被应用,但是在历史科学的研究范围中,学者的世界观却大大影响了研究的结果。

智设论尝试提倡一套新的议案:最合理的推论(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IBE)。IBE就是不用任何前设意念来分析数据,让客观事实来引导科研的结论。若科学家相信创造主的存在,宇宙的精密调整(fine tuning universe)是创造主的手工。若他(她)不相信创造主,同样的数据可引致多重宇宙中大爆炸只在我们生存的宇宙中发生的理论。智设论者认为IBE本身可能在不排除超自然的条件下,成为有用的科学工具。在实用科学如人类基因构图的研究上,若智设论不因宗教因素被摒弃的话,可作为研究的前题,因而得致不同的结果。让我做一建议:智设论可能是一个有用的议题,下文我会介绍一些我用智设前提的研究项目。

在如宇宙学、地质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的哲学意味浓厚的科学中,来源、道德和科研者的参预可能是研讨的重要因素,那么科研者的世界观就扮演重要的角色。进化论的前提已统治生物学150年之久,而智设论据一直被贬为宗教性而不科学。但是我个人认为新达尔文主义已快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无新的突破,科学的发展可能被阻挠。智设论者愿意指出进化论难解之谜,这些难题一直都存在,但却被忽视,智设论者盼望能正视这些难题。然后,尝试以不同的大前题来作探讨的方向。(未完,待续)

 

注:

  1. 《创世记》1:26-28。
  2. 《约翰福音》17章。
  3. 《帖撒罗尼迦后书》1:11,《以弗所书》4:1。
  4. 《希伯来书》1:2。
  5. P. Pun, Evolution in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W. Elwell, (ed.). Grand Rapids: Baker, 1984, pp. 388-392, 2nd edition, 2001, pp. 415-422.
  6. P. Pun, “Evolution: Nature and Scripture in Conflic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2, p. 256.
  7. A. Plantinga, 1997, “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 I and II” Origins and Design 18:1 and 18:2. http://www.arn.org/docs/odesign/od181/methnat181.htm,http://www.arn.org/docs/odesign/od182/ntse182.htm

 

作者来自香港,在美国上大学时信主,获生物博士和神学硕士学位,现任教于伊州惠敦大学生物系。作者网页: http://www.wheaton.edu/Biology/faculty/ppp/index.html

 

编者按:本文原载于JASA/PSCF(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cientific Affiliation-Perspectives on Science and Christian Faith)2007年6月号(Volume 59, number 2 )。经授权由原作者改写成中文,于本刊刊发。作者保留版权,请勿随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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