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燕
约
“约”(covenant)一字从希伯来文berith,希腊文diatheke而来,意思是宗教上的互相约束。立约的双方必须守约,这约才能持续恒久。“约”的观念起源于古以色列民与神的关系。上帝以“约”来施行祂管理和救赎人类的计划,向人表达祂的慈爱和信实,因此神的名称为“耶和华”(Jehovah),意指“立约的神”。
旧约
神在万民中拣选以色列人,要他们作“圣洁的子民”,在地上成为祂的见证人,使万邦因他们蒙福。因此,在西乃山上神与摩西立约,神颁布律法,要以色列民遵守,神就必赐福。他们若违背,就必受刑罚。这“约”称为“摩西之约”,也是“律法之约”,就是我们所称的“旧约”。这个“约”分为三部份(可参阅出埃及记20~30章):
1﹒道德和属灵之律,即诫命(commandments)。
2﹒民法和刑事之律,即典章(judgements)。
3﹒敬拜和礼仪之律,即律例(statutes)。
然而,以色列人没有守“约”,他们犯罪,敬拜外邦偶像,离弃上帝,显示出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遵守全律法。但神是慈爱的神,祂在旧约时代就多次多方差遣众先知唤醒和劝诫祂的百姓,盼望他们能回转,重新成为蒙爱的子民。不幸以色列人在“守约”上是彻底失败了。于是神与选民另立一个新约,来完成祂完整的救赎计划。
新约
人既无法靠自己达到神的要求,神就设立耶稣基督的救恩,因祂的代死(救赎),人只要相信就可以白白的称义,重新恢复与神断绝的关系。这“新约”是以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之血而立的,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毫无条件赐给凡愿意接受的人。
订立新约之事,在耶利米书31章31~34节有详细记载,其要点共有四:
1﹒强调内心的更新(耶31:33 ,结36:26~27)
人因相信接受耶稣而得新生命,圣灵内住,人可倚靠圣灵遵行神的话。
2﹒人与神的关系重新恢复(耶31:33 )
藉着耶稣的血,人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与祂亲近。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作祂的子民。
3﹒认识神的知识充满全地(耶31:34 )
圣灵内住人心,引导并指教人明白真理(认识神)。
4﹒人的罪得以解决(耶31:34 )
因耶稣的代死,解决了人一切罪的问题,人只要认罪,便得赦免并洗净。
新约是簇新的,是前所未有的,也是最后最完善的,直存到永远的(永约)。神与选民所立之约,到此得着成全和完全的满足。
新旧约的关系
旧约虽是有条件(它本质上并无瑕疪,乃是受约人有问题,达不到“约”中的要求),它也是有时限的,然而,旧约并未完全废弃,在神永恒的计划中,仍有它的价值和地位:
1﹒新旧约有其一致性
新约是更美之约,它取代了旧约,但却不是“废掉”旧约,乃是成全旧约(太5:17),人所达不到的,由基督来代替。
2﹒新旧约有其先后性
旧约重律法,新约重恩典。律法叫人知罪(罗3:19~20),又是训蒙的师傅,引领人到基督面前,白白得恩典(加3:24)。若不先经历“律法性”的旧约,人便无从体会珍惜“恩典性”的新约之宝贵。
3﹒新旧约有其连续性
新约信徒虽不必守旧约律法中的律例典章,但道德和属灵之律(诫命)仍须遵守,只是非靠自己努力,乃靠内住圣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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