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与受——东京座谈会纪实

 

 

 

文/吴小美执笔

 

 

 

从个人经验谈起

 

荀涛(日本杏林大学讲师):我个人认为,人能“施”,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曾经“受”,因此,善有善报是理所当然的。施与受是并行的,成比例的。不施则不可能受,人不可能只有施或只有受。

就我个人经验而言,从我来到日本求学到目前的工作,受到很多日本朋友的帮助,譬如在住房、奖学金等等方面。主要因为我以前在国内工作时,接待过这些日本人,他们觉得我正直,值得信赖。当时,我尽我的责任接待他们,以至于来到日本之后才能得到这么多的帮助。因此,施得多,早晚会回报回来的。

钱国伟(来自上海,获东京大学硕士学位,现在日本工作):刚才荀先生说,有施才有受。我个人却有不同的经历。我未曾施或做过什么,却受到许多不认识的人的帮助。

我来日本之后,申请入东京大学读研究生,入学后却没有通过硕士课程入学考试。我想更换研究室,但我知道这事不容易。当时系里正好来了一位从大企业转过来的老师,我从未见过他,但我试着打电话给他,没想到他立刻答应我考他的硕士生。考上之后,他知道申请奖学金不容易,因此帮我安排在企业里打工,并且帮我申请学校宿舍。不仅老师在各方面都关照我,研究室的同学也都很帮忙。毕业后老师还帮我介绍工作,一直到现在研究室有活动,都还叫我回去。可见“受”也有白得的。

此外,我曾经接受日本《读卖新闻报》的采访,谈有关留学生打工苦读的经历。许多看了报导的人都寄钱给我。我虽然很想收下这些钱,但是受得这么多,这些人我都不认识,我拿什么还?经过内心的挣扎后,我托报社将钱退回。

以前,我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人际关系也搞得很好,别人也都信任我。我很会运用这种关系,例如我帮过A,现在B有需要,就用A来帮助他,再用B帮C,最后等着别人回报自己。把人际关系兜得团团转,别人当然认为我是好人,我也觉得自己很会“施”。但是,当自己给与后,所受到的回报并非自己所期待之时,我就会产生不满的情绪。在某种程度上,还能忍受,一旦超过了那个限度,我就不愿忍了。

现在不同了,信了神以后,真地从神领受了“活水”,自己愈受愈多,给别人当然也就愈给愈多。我也得到心灵上、物质上的满足,因为现在找到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泉源。

曾强(来自广西):荀先生所说的人首先要“施”是对的,但是人要“施”是很困难、很有限制的。当你工作不顺利时,你很难告诉自己说,我可以忍耐,继续努力工作,等候个几年上司一定回报你。施比受还难,因为人的施总是带着期待的。只有神的爱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刘大卫(日本千叶大学硕士毕业,现在日本工作):从基督徒的角度来说,我们每天的生活以及一切都是神白白赐予的。

王锳(曾就读于东京音乐学院):我即将到东欧罗马尼亚的孤儿院去工作,我受到过神相当大的恩典,所以现在我愿意学习奉献。

1989年,我怀着满腔热血到日本。到日本之后的孤独,使我想找朋友,因此我到教会,半年后信主。没想到不久之后,身上便检查出一个重达一公斤重的肿瘤。医生建议立刻开刀,不能延迟。当时我还在东京音乐学院就读,虽然有国民健康保险,但是住院开刀对我来说负担太大。教会弟兄姐妹知道我的情况后,拚命为我祷告。后来我住进了日本唯一的一家基督教医院,而且检测出肿瘤是良性的。住院期间,弟兄姐妹每天来探望我,为我祷告。我受到比家人还亲切的关心和爱。整个住院期间,我需要负担35%的住院费和伙食费,在大家的祷告奉献下,我所收到的金额正是我自己必须负担的数目。我当时心想:我受了神太多太多的恩典,我愿为神奉献自己。

后来我休学回中国,准备和几个朋友联合开公司。心中虽没平安,却一直想做。1993年我在北京机场从飞机上摔下来,感谢神的保守,仅是一点轻伤,我才知道神的管教和他的恩典。我也知道说为神献身是很容易,但是要付诸行动就困难了。因此,我再次到神的面前,求神悦纳我。正好,罗马尼亚的一个基督徒创办的孤儿院,需要二位中国人。我想,宣教士们把福音传到中国,我们中国人也受了太多了,现在我们中国人也可以学习到别的地方传福音。我既得了神的安慰,也学习把爱和安慰带给需要的人。

宋义哲(牧师,现住东京):从个人的经验中,当我们有受的经验,特别当我们感受到自己是“蒙恩的人”时,这种受也就是施的原动力。在圣经中,曾有一个有罪的女人,因感受到耶稣的“爱大,赦免大”,所以她愿意把极珍贵的香膏献给耶稣。

 

 

施与受的矛盾

 

宋义哲: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成为领受者时,常常有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如别人施与我时的态度、方式不正确,使我这个领受者受到伤害。从这当中我能学习到什么?当我成为“给与者”时,我们该如何做?圣经上又有什么教导?这是我们应当思考的。

杨普才(获东京大学博士学位,现在日本工作):我在日本领过奖学金,现在日本公司工作。虽然受得不少,但是因为施方的心态,我不好受。例如,有些人认为因为你们中国留学生穷,所以才给你们奖学金,不是因为你们优秀。有些人则认为我们到日本只是为了捞一笔,赚了钱后衣锦还乡,却没看到我们能在日本工作,也是因为有能力,或者想在这里学些先进的东西,可以回国贡献。我有一次听到一个人说:这里这么恩待你,给你这么好的条件,你能赚这么多的钱,还有何不满?我当时心里很不舒服。所以,当我们有时,要想到,我们给不给,以什么心态给,我的态度会不会伤害对方?所以施的心态很重要。

周耀铭(东京大学博士):施与受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像爱一样,也是永恒的问题。我尚未体会到钱先生所说的“活水”的感受。但我个人觉得一些社会问题来自“施与受”之间的问题—-有条件的施,有条件的受。我的母亲在日常生活小事上对人的关怀影响我,让我知道施与受时心态的重要性。六十年代,我们在农村,家家都穷,母亲把家中仅剩的一点猪油,拿一半送给村里最穷的老太太,当时老太太的儿子病了。母亲并没有要对方有所回报。她看到别人有需要,即使自己并不是很丰裕,也毫不犹豫地帮助别人。这些小事教导我,无条件、不伤害别人情况下的给,才是好的。

宋义哲:周先生的感受让我联想到圣经,上帝的慈爱是无条件的。他赐日头,照好人也照恶人。

刚才我们提到的施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从物质方面来看,圣经教导我们,万物都是神给的,属神的。当我们读《使徒行传》时,我们能看见初代教会基督徒的生活样式—-凡物共用。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今日所拥有的,是从神而来,主权不在于我。虽然我可以独自享受,但是我也可以用上帝给我的自由意志学习和别人分享。钱国伟刚刚所说的意思,就是当我们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上帝而来时,我们在上帝的爱和感动里也学习给。

刘大卫:圣经《哥林多前书》也这么说:“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所以我们施,要以爱为基础。当我们接受时,也学习凡事谢恩。

 

 

施比受更有福,为什么?

 

张之明:确实施比受更为有福。我想施比受有福不单只是基督教才有的说法,其它宗教,社会道德规范,都教我们要做好人。但是基督教的独特性在于“福”这个字上。首先我们要区分“人本主义和神本主义”的不同。一般的“福”,是人的福,人本主义的,但是是从人而来,以人为本的福,并不可靠也不长存。我们可以看见不少“为国、为家、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人的下场。

反之,我们的“福”若来自于神,就不同了,这福气是要凭信心接受的。《马太福音》中的八福,若用人的角度去看,都不是人间的福。但那是天国的福,是永恒、永生的福,绝非人所能给的。圣经中,保罗为了天国的福受迫害,但他年老时在《提摩太后书》第四章中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他的福气来自于神,所以他才有源源不断的爱给人,他不需要来自人的称赞与奖赏。这一切都在于我们的信心,我们信不信神会给我们祝福。只要有这信心,就能向神求福气,而我们也必得到从神而来的福,这就是基督教与其它宗教哲学的不同之处。

王锳:我想求神的福,就是圣经上所教导的“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因为我们人的有限,所以我们必须回到神的教导和他的旨意中,学习并遵守神的教导。

宋义哲:学习分辨福的根源确实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立足在圣经的教导上,并藉着信心,成为一个会施的人;把上帝给我们的爱、各方面的恩典,传递给每一个人。

 

本文执笔者来自中国,现在日本御茶之水女子大学读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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