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主到主民

 
 
 
⊙文/王生忠
 
 
 
从民主到主民,从字面上来看,好像这两个字的排列次序的不同。然而在我的生命实践中,这个次序的更换,却费尽了多年的心力与时间。我将它记在下面,为那璀璨辉煌之光明真理作见证。
 
 

一:对民主的关怀

 
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受的是共产党教育。在盛行分配的年代,连思想也已经是分配好了。这种一元化的体制下所孕育出来的是物质与精神上一致的贫困。
“穷则思变”,不少人在贫困的台阶下开始了丰富的思考。二十年代所喊过的民主自由的思想与口号犹如他山飞来的巨石又落进了中国学人的池溏之中。等到八九年这股水流酿成浩然大波时,我便一头札了进去。
“六四”天安门广场的枪声使这股汹涌澎湃的波澜一下子就变成了悄然无声的暗流。我在后来受审的几个月里,想到了不少问题:民主不是被认为是真理吗,为什么经不起枪炮的一击?毛泽东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难道枪杆子里面也出真理吗?民主运动既然这样经不起一击,说明了什么?莫非民主不是真理?那么真理又是什么呢?民主运动所要解决的问题究竟是不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若不是,那么什么才是呢?是制度还是人心?问题的正解究竟是什么?
 
 

二:问题的症结与民主的求解

 
与马克思主义一样,持民主理念的人士认为问题就出在社会的制度上,所不同的是,民主理念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在于阶级斗争,而在于建立起完善的民主与法制制度。两者都是从制度入手,又以制度为终结。
历史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没有给世界带来多少好的东西。我对民主的反思中发现民主并不真的那么灵验。制度的完善并没能带来问题的改善,因此真实的问题必出在制度之外。也就决定了外在的民主体制不能解决制度外的问题。
于是我在失望之中把眼光转向了着眼于人心的宗教文化。
 
 

三:向宗教文化求解

 
(一)向儒家求解
儒家认为人间的问题乃是人的问题。儒家讲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之事乃由正心开始。所以很明显,儒家把对社会问题的根治建立在人心的至诚与平正之上,因此儒家轻法制而重教化。
我发现儒家的经典《四书五经》有着大量的对上帝的信仰的记载。《诗经》中有许多的赞天颂歌。《易经》的开篇也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赞美被称为“天”或“干元”的上帝,指明人的幸福根基于上帝的赐福。《书经》《立政》篇甚至记载有:“古时的人,例如夏代的人,他们的大夫们都能十分和睦融洽,他们呼吁杰出的人才能率领大家一起:尊上帝。”
儒家哲学讲究“天人合一”。可是儒家走的是一条自有神论到无神论的发展路线,其发展趋势则是把人带得离天越来越远,使人对自己与世界的认识越来越含糊。
到后来皇帝被称为天,老百姓被称为天,天在人心中的地位再次被扭曲性的降低。后人把孔子当作他本身所切心慕求的那位至圣,当成万世师表。把一个有限的人当成了无限之精神力量的泉源,对圣人之心的寻求取代了对天意的追求。
儒家后来的理学甚至提出人心就是天地之心。将人置于最高之地位,天人合德成了仅仅在人心内开发的东西。这种将人心视为天地之心的理论,从学理上否定了有一个独立于人与宇宙之外的上帝的存在。儒家至此从清明的有神论走向了完全的无神论。正因此儒家从对上帝的清明的认识之大学而渐渐地成了含混无力的小学,陷于了学理上的模糊与混乱、实践上的形式主义与刻版程式。儒家的社会人伦秩序,本建立在敬畏上帝的天伦观念之上。结果对上帝认识的淡糊与对天的远离,造成了以人伦代替天伦,以人伦等于天伦的实践。使得本应造福社会家庭的伦理关系,反而成了社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的桎梏。
无论是传统儒学还是新儒家,都充满了矛盾与混乱。混乱的“知”必带来混乱的“行”。混乱之中何以出秩序,幽暗之中岂能生光明?
我于是又把眼光转向了道学与道家。
 
(二)向道家求解
道学与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文化。道家认为社会的问题出在人失去了原始的单纯与简朴之上;故而提倡返朴归真,复归于婴儿。因此道家重在纯化。
老子的《道德经》既是道学的起点,又是道家的经典。道家对于道的认识既宏大深远,又飘忽无定。在老子眼中有一位的圣人,他是“道”之具体而实在的体现者,即“现身之道”。老子渴慕这位圣人。可是后人却将老子捧为太上老君,取代了他所仰望的的“圣人”。
后来,道家所走的路线也同儒家一样,从仰面向天朝背天而去的方向发展。道教虽然相信有至高之神的存在,却错误的把老子也当成三位天神中之一位。到了汉代的向秀、郭象等人那里、便不再承认造物主的地位了:认为万物自生。那个神奇的使“无”生有的“道”不见了。人不再向往那至圣之圣人,而相信自己可以修成“圣人”,羽化成仙。
在有限之中追求无限,于是成了道家修道的宗旨。后来的道家硬是持意要在有限之山上开无限之石,在腐朽之中挖掘神奇,在死亡之树采摘生命之果。结果为了“盗与天地之隐秘”,符咒、方术、练丹等不一而足,与道日远。正应验了孔子的一句话:“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道之不存,哪里还能藉之纯化以反璞归真呢。
那么由印度传来的佛教又如何呢?
 
(三)向佛教求解
佛家也认为问题之根源在于人心。佛教认为人心本佛、光明圆融,却不幸为物所障,流入痴贪嗔之愚妄之中。因此要开悟明示、去其屏障,使人明心见性,故重在佛化。
佛家不承认宇宙来自于上帝或天道之造化育成,而认为宇宙无始无终,人性本为具足圆融自在之佛性。人人皆可成佛,无需外求。佛家认为万物有灵,要惜生护生,因此要“不杀生”。可就是这一基本教义也是因人而异,在出家者为诫,在在家者为破。没有一定之规。为什么佛教的标准就可以因人而异呢?须知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燃火必烧手,童幼并不因其年幼就不被火烧,伤风必感冒,成人也不因其成年受风就着凉。
仅此一例可以看出,佛理未必就是真理!禅机也未必就通天机。连佛祖本人也没能解释人入轮回的究竟,又怎知佛法的慧剑一定能斩心中的愚魔。
 
(四)气功与瑜珈的实践
我又慢慢地投身到了另一个全民运动--气功之中。我很快就发现气功的形式虽然众多,但大都以上述三种宗教的思想和哲理为依托。无论是强调练气、练功,还是练德,是祛病强身、还是以与宇宙的合一、得道升天为最高目标;气功都没有认清人类的根本问题之所在,也就不可能解决根本的问题。
气功的神迹异能虽令人称奇,可气功所传达的资讯却是混乱的。
事实上,我所投入的还不是中国流行的气功,而是密传到中国的印度瑜珈阶梯之最高阶--八极奉爱瑜珈。
瑜伽认为物质世界的一切问题的本源在于忘记了和神的关系;若能恢复这一关系,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而唤醒这记忆,在人心中唤醒神知觉的方法就是持咒唱颂。我当时所修持的经咒叫做摩诃曼陀,起自《奥义书》,为一切咒诀之首。可是对于人为什么 会忘记与神的关系,印度的瑜伽经典却没有解释。我希望在修练实践中得到启示。
我在瑜珈中修练了四年半之久,译经建庙、持戒传教、无所不为。甚至在北京大学做过瑜珈专题讲座。我所译的《博伽梵歌》是中国第一本瑜珈修行者所译的经书与注解。我发下宏愿,要以《博伽梵歌》为中国的救世救人之经典,向中国人传讲瑜珈大解脱大自在之永恒灵性科学。基督徒也是我心中的传教对象之一。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向基督徒的传教中所迈出的第一步竟成了我瑜珈修练的最后一步。
 
 

四:问题的根本与《圣经》的释疑

 
不幸的是,我在瑜珈的修练中没有得到对这一原因的启示。因此疑问始终在我脑海里盘旋。
到此为止,我对于人间问题根源经过了三个认识阶段。第一,单向度视角:认为问题出在社会制度上故而需改变制度,共产主义与民主理念都属于这一类;第二,双向平面视角:认为社会秩序与人心是互为表里的问题之根源;第三,三向度的立体视角:在平面视角上增加了一个与上帝的关系的向度:认为问题在于忘记了这种人神关系因而以人心与制度两方面表现出来。我的探求把我从无神论带入了有神论的认识,从单向直线进入了立体曲面,应该是越来越接近问题的本质了。现在所剩下的唯一的一个问题是:那个与至关重要的与神的关系的空间向度怎么会失去的?若是找到这个原因,以及针对这一原因而拟定的解法,就可以毫无疑问地找到了人生问题的根本与出路了。
我再次打开了我曾经决定放弃的圣经,这次使我意外地找到了探求人所以失去和上帝的关系的原因了。
圣经开宗明言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到了第六日,上帝按着自己的形象与样式造男造女。又赐福他们让他们管理地上的一切。“那时,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众子都欢呼。”(《约伯记》38:7)
除了伊甸园中的那棵分别善恶的树上的果子之外,上帝将地上的一切都赐给了人类管理与食用。上帝明白无误地告诉了人类的始祖,违背这个吩咐的结果乃是死亡。
在魔鬼的引诱下,人背叛了上帝的吩咐,从此罪恶进入了人类。死亡与痛苦从此侵入了人类社会,人起初与上帝之间的和美一致的彼此信任爱的关系丧失了,而代之以对立恐惧的敌视关系。
若不是基督自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人类,“藉着福音,将不能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使“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提后》1:10)(《约翰福音》3:36)给了人类一个悔改得救的机会,人类早灭亡了。
至此,我终于找到了那造成人神分离的原因。那就是人在魔鬼撒但的欺骗之下,违背了上帝的吩咐,犯下了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人类今日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问题的最终极的根源都在于此。
 
 

五:圣经对人间问题的解法

 
圣经不仅道出了人类问题的根本,而且还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正解。上帝的解法并不是什么马后炮、过后计。圣经称耶稣基督为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启示录》13:8)又说“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以弗所》1:4),可见早在人堕落之前,上帝就定下了解决犯罪问题的救赎大计,要将受罪恶权势挟制的人类释放拯救出来。而十字架正是对这个伟大的救赎大计的直接启示与实现。
罪所造成的恶果,是任何人为的方式都无法补救的。将功补过乃是人的一厢情愿,而不是一个可能的现实。试看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天地,它在一天天变旧,我们无法修复如旧,使其回到受造之初时的情景。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程序。任何宗教文化、科学都无法遏制其衰退的现实。若要将人从罪和死的权势下释放出来,就必须偿还罪所欠下的的工价,就是死亡;就必须弥补世人因罪给创造主上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罪孽要永远除去,和平要永远建立。这是解决人的犯罪问题的根本原则。这个原则规定了 必死的世人及其所发明的一切救法与赎罪之法皆不能奏效。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我在圣经中发现上帝之子,太初之道,和平之君耶稣基督,为了拯救罪中的世人,竟脱去自己头上的冠冕身上的王袍、取了人的性情,降生为人。耶稣本没有罪,却为罪人成为罪,并且为罪人付上了罪的工价,死在十字架上,“特要藉着死败坏掌死权的,就是魔鬼。”耶稣的牺牲维护了上帝律法的神圣尊严,而在上帝宁可赐下自己的独生子替世人而死以拯救世人的这件事上,上帝对有罪人的那种比死更强的慈爱之情也明明地表现了出来,如日之中天,如月之满轮。正可谓:“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公平彼此相亲。”(《诗篇》85:10)
耶稣用人性与人相联,又用神性与天庭相接。使那隔断了往来的天地,又在他的身上得以恢复往来了。天父上帝的慈爱通过基督流向众人,众人再将赞美与感谢和愉快的事奉,再藉着基督归给上帝。这个被罪破坏的爱的循环又能圆满地完成了。人与造他的主在基督里又合而为一了。
这个为罪所付上的,在解决罪的问题上最为根本的一环,是任何非圣经的宗教和人为的措施所缺乏的,乃是基督教独一的特色。与十字架上的耶稣相比,各种宗教所提倡的功德与赎罪之计都显出亏欠,“比虚无还轻,乃是虚空”。我们这些罪人,在这么大的洪恩之前,岂应“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慇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自责”吗?我们岂不应“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我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吗?
十字架乃是一个活的教本,说明上帝的神圣律法是永存不变的。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8)倘若可以修改,上帝必早已作出修改,基督也就不必替世人违背律法的罪而牺牲了。从基督因人类的罪而被钉死的事上可以看出:上帝乃是公义的上帝。从基督为罪人而死的事上,上帝的无限慈爱又被彰显得淋漓尽致了。对一个做父亲的来说,他宁可亲自去死也没有比看着自己心爱的独生子去死更为难过的事了,而这种感受正是上帝在赐下耶稣时所经历的。“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约翰福音》16:26上帝并非因有耶稣为人替罪而死爱我们,而是因爱我们 而赐下耶稣为我们而牺牲。耶稣在十字架上所付出的生命的代价,就是在永恒的岁月也无法完全测透。
十字架是一个呼唤,是上帝爱的呼唤,呼唤世人谨守遵从上帝的律法,用爱心事奉他。
十字架是一种力量,要将我们从罪恶的权势下释放出来,使我们得以真正的自由。
十字架是一个用鲜血写明的真理:上帝就是爱,顺从上帝者生,背逆上帝者亡。
我忽然明白,原来十字架里面有最高的人权:藉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我们可以恢复人间最高的人权,与上帝和好,合而为一;我忽然明白,原来十字架就是最大的自由:世俗的民主所追求的言论自由,常常把眼光指向他人或政府而忽视了到十字架面前认自己的罪。而正是这种认罪,使我们得以亲近十字架和上面的基督--真理的本源--我们得以认识真理,真理叫我们得真正的自由。原来那最高形式的民主与自由、人权早已在十字架上赐给我们了。
我愿来到十字架前,放弃世俗狭隘的民主,承认我的一切罪过、求主赦免;主耶稣,我愿接受你所赐的救恩、跟从你,作你十字架下的新“主民”。
 
作者来自湖南,现住美国爱德荷州,着有中英文版《上帝与中国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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