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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理成章的法令——记创造论与进化论的世纪大战/唐理明

 

从廿世纪初期的“猴子审判”一直到近年的“达尔文审判”,相信圣经的基督徒科学家,一直锲而不舍的要把“创造论”的观点,推进美国中小学的生物学课室,于是一场看不见的世纪大战开始了……

 
 
 
文/唐理明
 
 
 
1999年8月11日,美国肯萨斯州教育委员会以6票对4票的多数,拒绝了“考试标准:中小学学生必须了解达尔文进化论。”的提案。此决定虽然并不禁止学校教授达尔文进化论,但消息传出,引起全国的学术界、政治界、传媒和普通群众的重视,以及热烈的讨论和争辩。肯萨斯州长格雷思(Bill Graves),一个温和派的共和党员,立即表示,是项决定是“可怕的”、“悲剧性的”、和“难为情的”,并准备次年一月份州议员开会时,通过法案解散该州的教育委员会。《时代》杂志特在8月23日,出版了以人类进化为主题的一期,并特邀进化论大师Steven Jay Gould写文反对州教育委员会的决定(注1)。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以及许多地方报纸,也以急先锋的姿态攻击此项决定。
 
 

三群人的反应

 
生物学界的反应:好像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一切贬斥、讥笑的话都用上了,例如:“科学倒退100年”,“肯州学生将在科学上落后、在大学中不能成功”,“从来没有一个西方国家像美国一样要经历这样一种反复”,“是宗教基要主义者最近的一次挣扎”,“科学在危机中”等等。这一批人可以说是极端反对派。
总统竞选人:1999年是各党派人士纷纷亮相,参加竞选行列的时候。肯萨斯州的事件给了他(她)们一个突然袭击。新闻媒体就此事件以及相关的“创造理论”访问了他们。他们的回答虽然各有不同,但不论民主党也好、共和党也好,都含糊其词,不置可否,大多数以各地方学校有权决定自己的课程推搪。例如,来自德州的总统竞选人小布希说,他同意地方学校有权决定自己的课程,学校有权力教授不同的理论。民主党竞选人副总统高尔(El Gore)也说,地方学校应有自由来教创造论。其他总统竞选人,除了民主党的伯来德(Bill Bradley)之外,都采取含糊其词的态度,都说地区学校有教两派不同理论的自由。其中包括麦开恩、杜尔夫人、布坎南、富比士等。这批人可以说是骑墙风向派。
美国的人民群众:不管进化论者花了多少心血,在新闻媒体中、在电视的“科学”节目中、在中小学教育中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不同年份、不同的民意测验包括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不过百分之十左右的群众相信进化论是真的。而百分之九十左右的人民并不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这一批人是混合的,反对者或赞成者都纷纷投书报章杂志表示观点,也有的抱观望态度。
从以上三群人的反应来看,老百姓是不相信科学界宣传了一百多年的达尔文进化论的--连著名的无神论学者Carl Sagen也不禁为此哀叹。总统竞选人是以民意调查为政治风向标的,所以不管是民主党或共和党不敢随便表态,不敢得罪任何一派。唯有生物学界和传媒联合采取进攻姿态。人们普遍认为,在历经过去多次反对进化论失败之后,肯州教委会采用的第三战略(third strategy),终于使创造论者(注2)得到首次的胜利。
 
 

第一战略之失败

 
进化论者和创造论者两者争论的焦点,在于是谁创造了世界,是谁创造了生物和人类,它们是出自毫无意识的自然界的混乱作为呢,还是出自一个智慧的、显出巧妙精密设计的设计者?创造论者过去的第一和第二个战略是什么呢?失败的原因在哪里呢?进化论者又是以什么手法把达尔文主义高举并保护起来的呢?
第一战略揭序幕于本世纪二十年代。这就是有名的猴子审判(Monkey Trial)。这是一批进化论学者和新闻记者在田纳西州一个名叫Dayton小城,导演的一出闹剧。他们推出了一个代课教师Scope作为被告,控诉他在教室中讲授进化论(这是违反当时此州的法律)。Scope虽然被判违法罚款(后来取消),但在辩论过程中,雄辩的被告律师Clarence Darrow,设法引诱原告律师,在庭上作为“圣经专家”(Bible expert)作证。原告律师对圣经,特别是创世记的第一章并不太了解。Darrow抓住他的弱点,又用了当时最有名的皮而当人Piltdown Man,所谓新发现的化石证据(数十年以后证明是伪造),把持有圣经观点的“圣经专家”驳得体无完肤。进化论者在舆论和精神上大大得胜。
而且最高法院也在1968年,判决田纳西州的法律为违宪。后来,电影艺术家又以这事件为蓝本,以夸大渲染手法,制成电影(Inherit the Wind)。于是进化论的胜利、顽固宗教徒的愚蠢,就成为上流知识界的固定意识。第一战略之失败是由于创造论者对进化论毫无知识,仓促上阵,想依靠法律占便宜,结果一败涂地。
 
 

第二战略再败

 
有鉴于第一战略之失败,一批基督徒科学家创建了创造论研究所。以Henry Morris为首的一批科学家提出了“创造论科学”(Creation-Science)。在他们的努力下,于1981年,美国Louisiana州通过了一法案,规定在学校中如果要教进化论科学的话一定要平衡地教创造论科学。但是,“创造论科学”是以字面解释圣经为准绳、然后在科学上找支持根据的一门学问。他们的论点,目前难以与现代科学的各学科普遍的论点接轨。例如地球祇有一万多年的年龄,化石是在洪水时期形成,人和恐龙是同一时期的生物等。因此成为一家之言,没有得到科学界公认的地位。
因此,这项Louisiana州法案尚未生效,就被联邦法庭宣布为违反宪法,理由是“建立宗教”、“显然用超自然的存在创造人类来推动宗教观点”。“创造论科学”被进化论者描绘成神话,允许在课堂上教授就等于在课堂上教授“鹳鸟送子”的神话(在西方神话里,婴儿是由鹳鸟衔送而来的)。第二战略失败的原因是与科学界脱节,仍然不了解进化论的本质。
 
 

反驳三大论点

 
Philip Johnson是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法律教授,专攻逻辑学。他在1991年出版的划时代的书Darwin on Trial(注3)中,首先指出进化论者有逻辑错误。
Johnson认为,进化论者重新界定“科学”。把科学定为“祇能用自然主义来作解释(naturalistic explanation)”(注4)。这样一来,达尔文的进化论的证据,不管是多么的不足,也要认为是唯一的解释,因为别无其它可能。
Johnson指出,自然主义和有神论一样,也是一种哲学。达尔文的进化论一直没有多少的证据来证明生物的宏观进化(Macro-evolution)例如:跨属、跨纲的进化,一百五十年来祇提出了一些连创造论者也同意的微观进化(Micro-evolution)作为证据,例如鸟喙变长变短、人工育种等。拿这些证据外推(extrapolate)来解释宏观进化,显然是不能说服人的。达尔文主义之所以能在科学界生存,实在有赖于无神论的信仰和自然主义哲学统治了科学界。
Johnson还提倡智慧设计论(Intelligent Design):生物的“智慧设计论”本不是Johnson的创造,因为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以先,十九世纪前的科学界就对生物的分门别类和生物结构的精良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为“智慧设计”、一为“自然进化”。达尔文进化论提出“物种变异、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理论,为“自然进化”提供了机制。一百多年来,知识界掩盖其哲学背景,称达尔文进化论为科学,而斥智慧设计论为宗教。
Johnson在对达尔文进化论的上述三个论点逐个详加驳斥之后,指出,达尔文进化论相信混乱的宇宙可以创造秩序,不过是自然主义哲学而已。这样,就和智慧设计论一样,同样是一个哲学上的一个观点。智慧设计论应在科学讨论中和达尔文进化论有同等地位。
 
 

引入自由风气

 
作为对此点的一种支持,1996年Michael Behe出版了Darwin’s Black Box(注5)一书。他首先提出,生物结构在分子生物学水平上有“不可再减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智慧设计论因此就有了一个可靠的科学基础(Scientific ground)(注6)。亦有了科学上的合法地位。Johnson和Behe提出的“智慧设计”范式(paradigm)就有可能在学术上取代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范式。
自从Philip Johnson的Darwin on Trial一书出版后,正面、反面的评论不断在报刊、杂志、网路上出现,活跃了学术风气。Johnson本人则在全美国各大学中访问演讲,并和多位有名无神论学者进行了多次的辩论,反复指出他们不知不觉中犯了把无神哲学的自然主义观点当作科学基础的错误。Johnson的目标是,首先在大学校园里引入学术讨论的自由风气。一反过去进化论者以自然主义为准绳,压制不利于进化论的客观材料在学术界流传的独霸天下的局面。从校园讨论中,逐渐波及社会各层面。Johnson氏还出版了一些通俗易懂的书籍,供中学生和中小学生和教师们阅读以指出达尔文主义的错误在哪里。
 
 

纷纷反思由来

 
达尔文主义的核心是他的第三论点“不依靠智慧(例如上帝)现在的生物都可以从一个单细胞进化而来。”美国的公立中学自从六十年代以来,就把上帝从各个领域中驱逐了出去。达尔文主义对在学校中推行无神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根据。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学生持枪行凶杀死多人,就是这种无神论教育的毒果。
美国社会各阶层在反思青年道德崩坏的来由,不能不得出无神论是其主要原因。达尔文主义不但给无神论以理论支持,并且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说法,给“弱肉强食”以科学上的理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肯萨斯州教育委员会通过了上文所得的决定,确是顺理成章的。其它州也正在密切注视。有些州已经提出类似的法令,亦得到不同程度的成功。
Philip Johnson在Darwin On Trial(144页)中,还讲到了“达尔文主义者的战略”,他评论道:“达尔文主义者在公立学校中,努力以教学方式推广‘进化论’可能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因为如果他们一直在象牙塔里,尚可以有舒适的环境。一旦在公立学校中以大量的片面教材,迫使学生们相信达尔文主义,却不以公正的态度来介绍正、反两方面的证据,那么公众就有权指出达尔文主义的各种问题。当越来越多的人(即使他们不是虔诚的基督徒),发觉达尔文主义的热衷者实际上是反对各种有神论的,而且并没有太多科学证据时,达尔文主义者就会悔不当初了。”
肯萨斯州的决定就是应了上述预言的第一步。相信继这第三战略之后还有第四、第五战略。这最终将把科学恢复到它应有的面目和合适的地位上去,使之不再沦为推动无神论的工具。
 
注:
(1)Stephen Jay Gould: 《Dorothy,It’s Really Oz》, Time Magazine,August 23, page 59。
(2)“创造论”(Creationism)和“创造论科学”(Creation-Science)不同。“创造论者”不同意达尔文派的“生物在自然界仅仅按自然规律盲目形成”,而认为生物是自然界之外的智慧所设计造成。“创造论科学”则严格按《创世记》的字面解释、定义创造。
(3)Philip E. Johnson: 《Darwin On Trial》, InterVarsity Press 1991(中文译本:《审判达尔文》北京,中央编译局1999。
(4)见《Darwin On Trial》一书的第7页,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给法庭《Friend of the court》文件。
(5)Michael J. Behe: 《Darwin’s Black Box》, The Free Press, 1996。
(6)见Philip E. Johnson: 《Reason in the Balance》,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Page 239。
 
本文蒙旧金山加州大学生物系钱锟教授提供大量资料、解答问题和审阅稿件,又蒙旧金山加州大学学者冯道基、袁小辰提供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作者于1956年2月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现在美国旧金山的UCSF大学Mt. Zion医院做文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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